马说教学反思(3)

时间:2021-08-31

马说教学反思5

  《马说》是一篇经典的文言文,篇幅不长,字词的理解也比较容易,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我就将诵读、背诵作为了教学的重点。反思本节课,我觉得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说一说:

  一、导入环节

  让学生讲《伯乐与千里马的故事》,引出课题“马说”,这激发了学生学习课文的兴趣,给课文教学作了一个很好的铺垫。

  二、在诵读中感悟

  以读为本是学习语文的一条规律。听范读只是抛砖引玉,更多的是学生自读体会,自然而然地读出句子的语气,学生只有在这种想、读、听、评的过程中才能学会朗读,真正感悟。“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即是此理。尤其是对古诗词教学,必须首先让学生在学生初步理解字意的基础上,把握了作品的情感基调,反复地朗读,再理解,再朗读,在这个过程中充分调动自己的内心情感去体味作者与作品,最终实现对作品深刻的感悟。

  因此,在课文的朗读上,我从字音、语句的节奏、轻重音等方面进行指导,()让学生能初步感知课文,将学生引入到课文情感的波涛,从中让学生初步感受体会文中作者的情感。

  尤其是在分析课文内容时,我抓住三个自然段结尾的“也”字,引导学生对作者的思想感情进行分析,感受,并通过有感情的朗读,加深学生对文章的主旨理解把握。

  三、补充背景材料进行感悟

  了解作者以及写作背景对学生感知文章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我在平时的教学中比较注重的方面。《马说》一文是作者韩愈借千里马被埋没、被摧残的不幸遭遇,抒发自己怀才不遇的愤懑不平之情。因此在预习环节中,我依旧布置了一项内容:结合历史知识,借助手中的资料,搜集文章的写作背景,以帮助学生更深入的感知文章内容。

  教学是一门遗憾的艺术,本节课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对重点词句掌握环节采用学生质疑的方式,在时间的控制上有些偏差,以致最后拓展延伸的环节时间不够,另外,朗读时也还未充分实现全员活动等等。高二上学期英语教学反思《乡愁》教学反思英语课堂教学反思

马说教学反思6

  通过《马说》一文的`教学,并结合自己平时文言文教学中的一些具体做法,谈一下几点反思:

 1、在反复诵读中感悟。

  古人云:“书读百遍,其意自见”,我首先让学生在学生初步理解字意的基础上,把握作品的情感基调,反复地朗读,再理解,再朗读,在这个过程中充分调动自己的内心情感去体味作者与作品,最终实现对作品深刻的感悟。

 2、补充背景材料进行感悟

  《马说》一文是作者韩愈借千里马被埋没、被摧残的不幸遭遇,抒发自己怀才不遇的愤懑不平之情。因此有关于文章及作者的写作背景尤为重要:《马说》大约写于贞元十一年至十六年间,其时韩愈初登仕途,很不得志。鉴于此在设计导学案时,我布置了一项内容:结合历史知识,借助手中的资料,搜集文章的写作背景,以帮助学生更深入的感知文章内容。

 3、开展小组合作学习

  教学中以小组为平台,能组织有效的合作探究,各学习小组围绕问题,踊跃讨论。讨论到高潮,各学习小组围绕“谁来为千里马的不幸遭遇负责”展开深究, 以小组为单位搜集的资料进行智慧碰撞,这样,学生可以更深入的理解文本,为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相互争论、探究,达到让学生深层次感悟作品主题。

  感觉到不足的是:在学生经过三个回合的朗读后,让学生在积累文言词语时,大部分同学还很生疏,错误率比较高,课前的预习指导很不够;课堂是注重了在情感方面的引导,也没能及时地引导学生进行字词方面的比较;还有在“拓展延伸,联系现实”这个环节中,时间把握不够好,让学生讨论拖延了一些时间,造成当堂背诵这个环节的时间过紧。

马说教学反思7

  唐代著名散文家韩愈的《马说》是一篇经典篇目,几经教材改革依然保留下来,可见其思想性、艺术性的深远影响。《马说》通篇运用了托物寓意的写法,以千里马不遇伯乐比喻贤才难遇明主,表达作者心中愤懑不平和穷困潦倒之感,也获得天下人的共鸣。

  除了内容上积极的现实意义,语法上文言虚词的用法也是其中重难点。尤其“之”的用法也是说法各异同,各执一端。“之”是文言文中一个重要的虚词,不仅出现的范围广泛,而且用法很复杂。由于受具体语言环境的影响,它的意思和用法十分灵活多变,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马说》中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 鸣之不能通其意。”中第三个”之“的用法就引发不同说法,在此与大家商榷。

  翻开课本和教学参考书无论文下注释,还是 “有关资料“部分都回避了鸣之中“之”的明确解释,显得含糊其意。这样就给 “鸣之”的准确理解留下了无尽空间。

  一种看法认为“鸣之” 中的“之”依然是代词,代马。理由是与前两句的结构保持一致。既然策之、食之中的“之”,分别翻译为鞭打它,喂养它,所以“鸣之”自然理解为代词,指马。即便教学参考书译文也译释“鸣之“中的之为”它“的意思。其表述为“鞭策它不按正确的方法,喂养又不足以使它充分发挥自己才能,听它嘶叫却不懂它的意思。”另一种看法则是; “鸣之”中的“之”在这里调音节,无实在意义。理由在于,的确从结构上看“鸣之”是要与前面的“策之、食之”结构保持一致,这也遵循了骈文的句式整齐对应的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策”与“食”分别是鞭打与喂养的意思,两个都是及物动词,动作的发出者为喂马者,所以翻译前两个“之”为它,代表“马”理所当然,也顺理成章。而”鸣之“中的”鸣“本身是指鸣叫,动作是由”马“发出的,不是喂马者所施。要区分清楚这里前后动词动作发出者不是同指一人,这里的”鸣“是不及物动词。所以不能牵强把”鸣之“也翻译为鸣叫它。显得不合理,也不符合语法规则。这里的“之”就是用在不及物动词“鸣—鸣叫”后起协调音节、舒缓语气的作用,不用翻译。何况”之“本身也有”调音节“的作用。许多例子也可见一斑。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讨论“之“的用法并不是吹毛求疵,在今天日益淡化语法现象的境况下似乎也显得多余了点。对这里”之“的

  探讨,只是为了让学生更清晰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规范的语法规则,帮助学生更好地去阅读一些浅显的文言文,更规范地在生活中运用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