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网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时间:2021-08-31

  中学网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落实此项工作,学校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兼任主任。

  由办公室成立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

  第一分队:分管领导,XXX担任分队长。队员、立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二分队:分管领导,XXX担任分队长。队员、凌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三分队:分管领导,XXX担任分队长。队员、鸿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四分队:分管领导,现代教育技术中心XXX担任分队长。队员:电教室全体成员

  第五分队:分管领导,实验室XXX担任分队长。队员: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全体成员

  第六分队:分管领导,宿舍楼XXX担任分队长。队员:全体寝室管理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处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职,积极配合,作好学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处负责各小分队日常开展的安全活动;负责全面安全的宣传工作;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实施。

  3、总务处检查学校的各个安全隐患,负责购置、悬挂、使用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务

  为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应急小分队具体任务如下:

  1、立志楼楼梯,由第一应急分队长负责;凌志楼楼梯,由第二应急分队长负责;鸿志楼楼梯,由第三应急分队长负责。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各班教室前后门不闭锁,楼门必须敞开。各层楼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由各分队队员、任课教师协助分队长组织师生进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大楼由第四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楼梯畅通。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上课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3、实验室由第五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东西楼梯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实验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4、学生寝室楼由第六分队长负责,保证楼梯畅通,各层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现场指挥部,初步拟定应急处置方案、措施。

  2、指挥部发出紧急集合信号,通电正常情况下用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若断电环整个校园鸣锣示警。

  3、听到警报各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紧急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现场指挥,稳定事件现场人员的情绪。班中上课的教师尽快组织教室里的学生按照指定的顺序撤离教室,做到不慌张,不拥挤,不叫喊。

  4、紧急疏散时楼梯分配:东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东头楼梯,西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西头楼梯。疏散顺序: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的顺序进行。

  5、疏散地点以学校操场中心为集结点,体育组全体教师组织所有撤出学生迅速在操场集合,集合顺序按照升国旗队伍排列。

四、其它事项

  1、各级人员必须切实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严禁在上课期间关闭楼梯铁门以及各班前后门锁,严禁在楼梯通道内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3、加强用火用电及消防器材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对在突发事件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预案由桃源县昌文中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学网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在校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等突发事件,积极主动地采取应对措施,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突发事件系指学生在校(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因各种原因突然造成身体伤害或突发急重病,需紧急处理或送医院救治的事件。

 二、全校师生员工都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有效的防范意识,积极主动地预防一切可以预防的伤害。对本可预防,但因教职工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学生身体伤害或延误学生疾病的救治,都要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三、积极、主动、及时、妥当处理学生的伤病突发事件。

  (一)学生伤病突发事件发生时,所有在现场的教职工和学生都应积极主动地参与事件的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总务处、值班中层领导、班主任。

  2、在第一时间送到校医室或请校医到现场紧急救治。

  3、在第一时间由学校总务处派车(校医、班主任、任课教师),将危重伤病学生送医院,确保伤病学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4、相关人员(班主任、校医、德育主任(副主任)或其他中层以上干部),在第一时间通知伤病学生家长,要求学生家长及时到学校或医院参与处理。

  (二)负责送伤病学生去医院的教职工和学生,只有在学生家长到现场并全面接管办理学生治疗的相关事项后,方可离开。

  (三)在事发现场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积极、主动、全面、真实地向学校汇报事发经过,协助学校了解事件的真实过程,以便及时公正地作出处理。

四、对于因伤病突发住院的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要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治疗情况,并向德育处和校领导汇报。向校医通报,并与校医、报帐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五、对伤病严重的学生,校领导、德育处应安排人员前去探望,关心学生治疗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六、对于人为因素的学生伤害事件,德育处和相关处室要及时迅速地了解情况,记录事件经过,分清事件责任,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协调学生家长意见,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校领导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七、对突发事件中积极参与救治,不顾个人安危、乐于助人,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情操的师生员工,将予以表扬和奖励。

八、对突发事件中袖手旁观,漠不关心,推托逃避者,将予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者,由上级部门决定追究其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九、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