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书

时间:2021-08-31

补充协议书模板汇编六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补充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补充协议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其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工资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数。基本工资之上的报酬,为岗位及综合能力所体现的回报,一岗一定,不作为其它保险福利的依据),试用期工资为 元,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3、保密义务: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1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引进、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甲、乙双方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4.2劳动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办理录用和社会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证明的,甲方可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视作乙方主动放弃其应享有的保险福利待遇。

  4.3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虚假资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补充协议书 篇2

  ( 年冲还贷字第 号 )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_年 __字 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年_字第 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补充协议书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芦医庙商贸新村开发具体情况,为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如下:

  1、甲方自建开发的50亩土地,现正在建设的房屋由甲方负责建设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组织建设。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对50亩自建内的剩余房屋分期进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价给甲方,由甲方销售给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个月内把房款交予乙方。超过一个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0元的价格计算总房款,并从房屋竣工起第二个月内计算利息(按一分计息)。

  4、房屋竣工时间及标准

  5、乙方施工成本价暂按 600 元每平方米计。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区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谁对外销售均由甲方出具相关的产权文书。

  7、自建小区内的市政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完成。

  8、如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成甲方还没有按合同给乙方价款乙方有权对外销售价格由乙方定,产权文书由甲方出具。

  9、本补充协议与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 》相辅相成,如有抵触,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0、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