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市消防主管部门对装修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维护本物业的消防安全经自愿同意,确定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为本单元物业区域防火责任人,本人/本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及遵守以下装修防火安全责任,违者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一、 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时必须设有专职或兼职防火责任人,并将防火工作方案(包括防火安全措施、火灾应急方案)报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以确保装修施工期间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业主/使用人外包或自承的二次精装修工程,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装修使用材料的检测证明、防火安全措施及防火安全负责人名单按消防主管部门要求上报,同时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如未按消防主管部门要求自行设计装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负责。
三、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应由防火负责人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四、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由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好动火许可证后方可施工,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动火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五、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不允许在施工现场及大楼内任何地方设置库房保存,施工现场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当日用量,在进行易燃、易挥发液体作业时,不准与易产生火花的工种交叉作业。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无证动火。
七、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自动报警设施,如有特殊需要,需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登记备案,同时在施工现场做好保护。
八、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和其他消防设施,必须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有效性。施工人员必须了解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提前将电气设备的功率、用电部位报物业服务中心,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要按指定部位取得电源,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乱接拉电线。
十、施工现场需停水、停电、停气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一、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时,双方之间要另签防火安全责任书。
十二、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要承担其施工现场内的一切防火、治安等事故责任。
十三、在物业重点防火部位施工,必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并做好相应保护后方可施工。
十四、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施工人员须遵守物业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物业服务中心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纠正。
十五、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违反防火安全规定并造成后果,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申请的本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承诺人:
签字:
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
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六、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相关业务合作务直至解除双方业务合作协议。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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