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货主至上,服务第一,诚信为本”的宗旨,推动港口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湄洲湾港口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姓名: 职务: 部门:
我作为 有限公司雇员,在此承诺遵守公司规定的以下条款:
一、 我将对公司所有机密保密(包括:市场信息、客户名单、成本核算、利润所得、销售政策及公司可发展计划等),无论此机密是从公司内部获得或由公司外部获得。
二、 我将不向外泄露公司文件,包括所有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报告和图纸等。我同意所有这些机密文件在任何时间都属公司所有,在我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文件或复印件将得到严格控制。
三、 我同意在我任职期间将不再接受其他公司或机构或私人的聘用或开设具本人私人股份的公司,除非得到本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批准。
四、 我同意在我离开公司的二年之内将不从事直接或间接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职业,除非得到本公司总经理的书面许可。
我同意并严格遵守上述( )、( )、( )、( )各条,并同意在我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绝对不做违背公司利益之事,若有违背条款的事宜发生,我愿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日 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经纪业务承诺如下:
一、理解并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规定(以下统称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自律管理。
二、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要求,配备合格业务人员。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取得执业证书,具备开展经纪业务所需专业知识,熟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定。
三、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交易结算管理制度等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保障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严格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
四、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业务人员情况、执业情况等信息,并按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及时更新。
五、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履行报告、公告业务。
六、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准入标准为投资者提供代理买卖服务,不为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标准的投资者提供服务。
七、与投资者签署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前,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专业知识水平,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向投资者详细讲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提醒其对投资风险予以特别关注,要求投资者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八、发现投资者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及时告知、提醒投资者,对可能严重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拒绝接受委托等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九、建立投资者持续性教育与风险揭示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形式持续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特征和投资风险。
十、完善客户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代理买卖股票业务中与客户产生的矛盾,按要求将投资者投诉及处理情况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十一、按要求建立开展经纪业务所需的交易系统、行情
系统和通信系统及其备份系统(以下统称“转让技术系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十二、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授权机构(以下统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技术规范和业务要求,对转让技术系统的软件和硬件进行改造、测试,并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相关情况。在对技术系统进行改造、测试时,不影响转让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三、定期检查转让技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制定应急预案,按要求进行定期或者临时应急演练。
十四、技术系统出现重大故障或者其他因素影响市场交易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并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十五、在转让技术系统与其他技术系统之间、转让通信网络与其他应用网络之间,采取技术隔离措施。
十六、保障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技术系统连接的安全,不在转让时间内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技术系统从事与证券业务无关的活动。
十七、对证券转让中产生的业务数据、系统数据等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并作备份和异地保存。
十八、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关转让信息管理的规定,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许可的通信系统传输转让信
息,按要求使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信息。
十九、告知客户不得将转让信息用于自身股票转让以外的其他活动,并对客户使用转让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发现客户使用转让信息存在损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二十、积极配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检查、核查,不进行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认真执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整改要求。
二十一、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要求,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二十二、在开展经纪业务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未作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进行处理。
本公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严格自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开展经纪业务,维护挂牌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接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监督管理,并对此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承诺书 篇8
部门或单位:
工作岗位及职务:
为有效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约束自己的工作行为,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二、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依法依纪办事,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爱岗敬业,自觉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四、立足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创新,认真思考解决岗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摸索适应新形势的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保持优良作风。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保持应有的良好形象。
对以上承诺,本人将认真履行,自觉接受单位领导、上级、同事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州地市(开发区)经(贸)委(局)、财政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公司名称)申请20xx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所提交的 (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以企业未质(抵)押资产作为(质)抵押物,向财政部门按要求交还获得的20xx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特此承诺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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