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1-08-31

学生安全承诺书汇总十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书信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书信是人们相互交流情感与思想的工具。相信写信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安全承诺书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防患于未然,提高学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确保学生的人身和物品安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承诺:

  一、去向登记

  外出必须在辅导员处登记请假并留下联系方式。

  二、社会治安

  1、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贵州民族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不做任何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外出时要尊重各地民族、民俗习惯。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树文明新风,做文明公民。

  3、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参与不法活动,严禁违法犯罪事情发生。

  4、增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外出旅游时一定要审查旅行社的合法资质,不要轻信陌生人,防止上当受骗,外出一定要结伴而行,若遇险情及时拨打110。

  5、严禁学生参加非学校的各类寒假工。近期有不少骗子以各种丰厚的待遇为由招收学生出外打工。请学生提高警觉性,如发生任何意外,学校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法规,横穿马路有人行横道处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注意来往车辆。

  2、外出乘坐电、汽车,注意防窃,不乘坐不合法的车辆。

  四、饮食卫生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到无证小商贩处买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2、预防各种传染病,若患传染性疾病或者其它疾病,要及时到医院就医,做好防治工作。

  五、其它安全

  1、不在危险地段逗留和玩耍,严防危险事故发生。

  2、注意用电安全,不违章使用电器。

  3、遇雷雨天气,不得在大树、高大建筑物下避雨,并注意无盖下水道,不在危险房屋、墙壁下逗留。

  4、远离、不玩火或易爆、易燃物品,遇有危险情况要及时呼救并报警。

  5、出宿舍要关好门窗,以确保室内财产物品安全。

  6、注意个人物品保管,贵重物品要在宿舍寄存,避免丢失。

  以上内容本专业班主任已经于年月日在教室进行宣讲。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规定已知晓,并保证在假期中严格遵守,凡因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学生)签字:

  贵州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技能特色部

  年月日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2

  为了保证我自己在学校期间能够安全学习,安全生活,不断强化自己的生命安全意识,我向学校、老师庄重承诺:

  1、严格按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学习、生活的安全。

  2、有事向老师请假,获得班主任和有关领导批准后可以离开学校,并且按时返校。

  3、珍惜生命,无论在学校内,还是放假期间,拒绝乘坐“三无”车辆,不乘坐超过3人的电动车,远离易燃易爆、强腐蚀性、输电线路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地段,不玩火,不做危险游戏,不做危险的不适合未成年人做的工作,不下河塘游泳,严防溺水,严防火灾以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遵守交通法规,12周岁以下不骑自行车。符合年龄要求骑自行车上路,规范操作,注意保护自己,不争抢不排队骑行,不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

  5、遵守作息时间,按学校要求到校,不旷课,不迟到,不到校外游逛,不进营业性网吧、歌舞厅、游戏机室,不看不健康的书籍。

  6、远离行为不端的人员,不结交校外社会青年,与陌生人打交道要小心谨慎,防止上当受骗。

  7、不向班主任隐瞒病史,防止疾病突发,救助不及时。不到校外小摊小贩及卫生状况不佳的店铺购买食品和物品,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8、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打架斗殴,不侮辱谩骂,同学之间有矛盾要请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帮助解决。

  9、上下楼道遵守秩序,尊重老师和同学,靠右依序上下,轻言慢步,不拥挤,不打闹、不喧哗,有秩序的进出教学楼。

  上述承诺,我一定做到,请老师、家长监督!

  承诺人签字:

  家长签字:

  xxx学校

  20xx年12月9日

学生安全承诺书 篇3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已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明确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时学生与学生家长的责任,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

  二、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如果仍需在校住宿或期间返校办理相关事务,必须严格遵守院系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宿舍不得有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喝酒、不整理内务等违纪行为,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三、若学校和系部需要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些活动,如信息采集、期末考试、就业信息情况统计等,应积极配合,不得缺席,违者按院系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生在外(包括从实习单位到学校往返途中)期间,出现学生一切人身伤亡事故的,由学生、学生家长或责任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在外实习期间,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

  (二) 在外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者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在外实习期间,因自身行为不慎引起学生本人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外实习期间,因他人行为引起学生人身伤亡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外实习期间,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外实习期间,因往返校内外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和本人承担;

  (七)其他实习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