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承诺书(2)

时间:2021-08-31

质量承诺书 篇4

  20xx年9月1日,公司制作部推动质量服务体系,就广告施工中以及在使用期内发生以下问题的,承诺承担由质量问题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及经济赔偿。

  1、对合同条件的承诺:承认并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条件的约束;

  2、工期承诺:如果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并保证按合同工期、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工程质量承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达到

  5、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6、支付民工工资承诺:建立民工名册,每月按时公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及贵司的监督核查,确保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7、保修承诺:我司承诺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本工程的任何质量缺陷及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质量承诺书 篇5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质量承诺书 篇6

  为树立良好学风,增强学生诚实守信,遵章守纪意识,检验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成果,严肃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高庙小学特制定考生承诺书如下:

  一、不无故旷考,不请他人代答试卷,也不为他人代答试卷。

  二、准备好有效证件—准考证或学生信息表。

  三、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严禁夹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计算器等其他工具,违反此条按作弊处理。

  四、考生认真填写本人学校、姓名、班别、年级、学号等考生信息。

  五、考场内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随便说话、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相互暗示,不准偷看、夹带、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或接传答案。

  六、不未经监考老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七、不扰乱考场秩序,不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八、考试期间各班每天安排本班值日生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九、不拖延考试时间,按时交卷,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以任何形式干扰考试进行。

  十、共同遵守《考生守则》

质量承诺书 篇7

  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xxx

  日期: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