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企业自查报告 篇3

  1、加强领导,做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工作

  要求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本站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检查具体计划。计划突出重点紧贴实际,强调针对性和操作性,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以及“走过场”思想,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和大检查相关要求结合起来,并立即组成春节前大检查活动小组:组长:邹仁杰 副组长:孙兴海 包 奎 成 员:韩 峰 李苍宇 孙 岩 胡 浩 安新建 梁 丽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我站以往年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冬季防火和各项安全知识教育,从而提高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在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上作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3、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自治自理活动

  大检查期间,我站针对季节性易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的特点,立即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以及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对违章指挥、违章行为立即整改,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前的各项安全。同时,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制定措施,书记、站长还作了春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主要分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认清形式,加强现场管理

  春节放假期间,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在节日期间,我们必须要有新的认识。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办事,决不能原地踏步,固步自封。在值班值宿的管理中,严格要求,对值班人员更要有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要尽职尽责。加强巡视。

  第二,夯实基础,重视建章立制

  我们严格按文件精神和要求,把职责、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在抓好春节前的硬件投入的同时抓好制度的落实性,要有针对性、时效性,专项安全巡视制度必须做到安全检查、巡视、管理到位。

  第三,齐抓共管,体现综合效应

  认清春节前的安全大检查的必要性,认清安全职责已变得更加专职化、法规化,因此邹站长要求大家首先要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不能老是一包到底,要正确理解标准要求,实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走出误区,使安全管理真正形成齐抓共管,体现综合管理效应。

  第四,从严执法,强化安全监督

  充分利用、发动各班组长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检查,共同讲评。使现场管理归纳到“谁家孩子谁家抱”,做到奖罚分明,从严治理,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专业的安全监督员,执法员。

  第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自治

  结合hse管理体系和hse监督工作,把车库、库房、厂院、用电、消防设施和站应急预案等列为专项重点自治项目。把好检查关,健全安全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另外重点加强人员安全知识防范学习,拒绝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现象。

  第六,以人为本,搞好教育培训

  以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安全的宣传教育,营造和谐安全的氛围,使全体人员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把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一切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

  我站在开展春节前大检查后,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表示响应公司号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执行好春节前的各项安全工作,我们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真正有所提高,在执行安全制度上真正严格起来,度过一个安全、和谐、圆满的春节。

企业自查报告 篇4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编制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xx]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动态管理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 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 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xx]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xx]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