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书(2)

时间:2021-08-31

房屋买卖协议书 篇4

  甲方(法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方(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房产买卖合同如下:

  一、合同标的

  1、甲 方 自 愿 将 位 于 _____________ 的. 房 产 出 售 给 乙 方 。

  (1) 本合同所称的房屋是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标的房屋总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2)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2、甲方承诺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内按购房价格回购该房地产。

  3、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 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券债务纠纷。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券债务纠纷的,由甲 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合同价款

  1、房地产交易总价为¥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万____仟 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向甲方共支付房款¥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 币____佰____拾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一部分资金由银行转账 ( 转 入 账 户 : 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 : _______ 卡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入金额:¥____________元) ,一部 分金额为现金交易(金额:¥____________元,收款人姓名:________) 。

  2、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分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方式付款:

  1、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额房款,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 _____拾_____元整给甲方。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所有权全部交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甲方到期未能按合同中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价格及时间回购该房屋,乙方有权继续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妥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特别约定

  1、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捺印或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甲方) : 买受人(乙方)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协议书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 (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 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 《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六条 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

  (二)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三) 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 80 %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 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