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书(2)

时间:2021-08-31

承包协议书 篇4

  甲方:鲜鱼村一社

  乙方:鲜鱼村一社社员袁泽清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20)贰*年,即从一九九0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一九九一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纳(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1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归集体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20)贰*年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要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全归甲方,集体进行建设在半亩以内,不付乙方任何代价,如有大型的建设,青苗费归乙方所有,还有必须保持好电视台的输电线及其电杆,不得对输电线路的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

  九、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

  十、合同签定,经过乡、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十一、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

  监证单位:

  合江县车辋乡人民政府(公章上签了:同意按此合同执行)

  合江县车辋乡鲜鱼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上签了:同意按合同执行)

  甲方代表:王福州(生产队长)

  乙方代表:袁泽清

  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承包协议书 篇5

  甲方:永旺公司西山小区二期B区幼儿园项目部 工地

  乙方: 西山小区二期B区幼儿园钢管架 班组

  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

  为了配合甲方工地施工,全面推进本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甲方将本项目西山小区二期B区幼儿园钢管架 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条款,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或 / )。

二、承包内容:整体工程项目的攀折制作的木模制作、安装、铁钉、锯片、铁丝、电线、工具设备均由乙方负责。其中本场材料搬运堆放,每层完工后必须清理一切建筑物保持干净。整体完工后把所有的材料堆放在甲方指定场所并及时转运出场均由乙方负责,每次放样乙方应提供足够人员与甲方一起放样。

三、承包单价和结算方法:整体工程量不分构件大小形状同一单价(含木材的税务发票在内)每平方22元。结算方法:木模工程量以施工图的实际砼接触面积平方米计取工程量。另外点工技术工每工日按85元人工费计取。其中乙方在领取进度款时必须提供足够的木材税务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不于办理进度款。

四、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每个分项必须要达到有关验收要求。发现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外,并愿意赔偿由此造成损失的工料款,其款项愿从乙方工资中扣除,若造成对甲方信誉影响,除按有关规定罚款外,再根据损害甲方声誉程序给予严厉处罚。乙方必须配置一个熟练施工检测的兼职质检员,负责对本项目内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五、安全要求:安全施工是贯穿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乙方必须认真按安全施工中有规定及各级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必须配置一个熟练安全施工法规的兼职安全员,做到本职范围内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平安。倘若发生一切大小安全事故,除乙方愿负一切责任和费用外,并愿意接受甲方对此安全事故的处罚,造成影响损害甲方声誉,并愿意负责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愿意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所有处罚。

六、工期要求:乙方应组织在从事本行本项目施工中7年以上的技师,科学安排工程进度,并严格按照甲方进度及阶段进度完成所属的工程量,如超过甲方安排的进度计划,延续工期除每天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工期的条件处罚执行外,并愿意接受甲方再对工期延误每天罚人民币500元,提前完工的每天奖励人民币500元。若超过甲方所定的最后完全日期,乙方愿意承认等同自动退场,并愿意按所完成工程合格品的80%进行结算,而20%作为对甲方重新组织劳力的补偿,若有甲方检测不合格部分工程量,愿意按甲方所进材料其返工工资合计工料款从工程中扣回(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各种材料造成停工而工期须顺延误)。

  本项目工期自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次日起算,按下列第(1)款所列方式计算:

  1、搭设制安模板项目。建筑面积为700㎡以内的(含750㎡)工期为两天半,超过700㎡的工期为叁天;

  2、绑扎钢筋项目。建筑面积为750㎡以内的(含750㎡)工期为壹天半,超过750㎡的工期为两天;

  3、浇捣砼项目。按每壹百平米壹小时计算。

  4、水电项目。按绑扎钢筋项目进度同步进行。

  以上工期均包含通过甲方验收。

  施工中若有特殊情况以甲方书面通知和签证为准。

七、付款方式:乙方在每个月底报来所完成的合格工作量,甲方审核后按80%付款给乙方作为工人工资及生活费等。整体工程封顶完后按90%付款给乙方。乙方必须凭工资表或以有关规定税务发票报甲方财务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否则不于办理。余款待工程全部结束经验收合格通过后壹个月内结付。

八、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应及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协助乙方及时处理施工中有关技术问题。

  (2)甲方有权对本工程本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监督检查和评比,乙方应序服从和积极配合。若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和施工规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限期整改、批评、警告、罚款、停工、撤换施工班组的处理。

  (3)若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其他属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济效益低下,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和声誉,不按工期计划安排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但由此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外,还要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经济责任负全面责任,出现大小安全,质量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亏本自补,盈利自主支配。

  (2)乙方应认真按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安全法规规程进行施工和管理,工程质量应按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并符合建设单位要求,执行甲方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和指令。

  (3)乙方应严格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负责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计生证等费用自理,不及时办理有关证件被有关部门罚款由乙方自负。乙方必须提供现场施工员一名,及现场技术安全负责人一名,配合工地进行日常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

  (4)乙方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归类堆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使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否则工地派工整理,费用从班组中扣回。

九、若乙方不履行协议,无故停工壹天以上(含壹天)或无法满足工程质量,不服从工地管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扣下所有工程尾款,同时作出清场处理。

十、其它: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不得居住现场,持证上岗,遵守工地各有关建筑安全规章,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确认送达地址龙岩市永定县堂堡乡、三堡村、外长岭组1号,甲方的书面通知寄往前述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款项及各种义务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352623197702136510

  电话号码:13959057329

  住址:永定县堂堡乡三堡村外长岭组1号

  发证机关: 福建省永定县公安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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