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承诺书(2)

时间:2021-08-31

安全承诺书 篇4

  为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邯郸市田野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孙同修郑重承诺如下:

  1、认真贯彻学习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文件精神,将安全大检查精神宣讲到各车间、班组、宣讲到各生产岗位的每个员工,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责任管理,跟踪督促落实,消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抓生产必须抓安全,保证跟班领导在岗在位化解突发险情。

  4、依法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认真研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

  5、加强安全基础基层管理,严格现场作业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以上承诺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司员工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人:

安全承诺书 篇5

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作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开车时不打手机、看信息。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公司(单位)、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8、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承诺人: 工种:

安全承诺书 篇6

  山西平定古州煤业公司:

  根据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平定县供电公司《关于平定县煤矿高危客户用电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请示》平电办【20xx】40号文件,提出了我公司现阶段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经过我公司研究。对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出及时整改报告,报告如下:

  一、 我矿现阶段供电的双电源不具备双专线问题。

  当前我矿属于矿井基建阶段,新的10KV双回路尚在建设中。其中一趟线为10KV电源由陈家庄变电站引入,已完成扫尾;另一趟线为10KV电源由蚕石变电站引入,处于扫尾阶段,一旦具备送电条件,我矿新的双路就全面投入运行。

  二、600KW两台发电机出口电压与保安负荷电压不匹配,不能做为应急电源。

  由于新配电室正在调试中,不能正式供电使用,发电机组升压部分正在施工中,一旦新配电室峻工,两台600KW发电机会同步投入使用。

  三、 东明线损坏严重,无法保证安全供电。

  816东明线线路受损比较严重,在加强巡查的基础上,我们将按照平定县电网统一调度,进行线路检修,检修时重点解决文件中提及的安全隐患。

  四、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井下、地面用电。具体如下:

  1、对现有的线路加大维护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2、配电值班人员及时汇报当日运行情况。

  3、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好各种突发情况,保证用电安全。

  4、在此期间,井上下禁止出现大型作业计划,不准有超负荷用电作业。

安全承诺书 篇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证号: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证号: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十九、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一份留建设单位,一份留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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