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承诺书(2)

时间:2021-08-31

  交通安全承诺书篇5

  为保证职工“快快乐乐上班,平平安安回家”,特制定以下责任书:

  1、自觉学习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并有接受单位组织安全培训教育的义务。

  2、驾驶机动车上下班的,应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头盔行驶。

  3、徒步或骑自行车出勤时严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4、驾车人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严禁驾驶未经检验、安全设施不全等不符合国家交通法规定,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代步。

  5、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违规行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疲劳驾驶。

  6、进入库区应减速慢行,严禁逆向行驶;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对车辆采取制动措施,并确认停车安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7、员工请休假回家或者临时外出的,也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应选择正规的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营运资格的车辆。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8、上下班途中或外出期间万一发生事故,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

  9、为贯彻国家颁布的港口保安规定和严格大门口车辆进出管理制度。每次出勤进出门岗时请自觉登记和接受安全管理成员必要时的安全检查。

  10、如因自身问题违反出勤交通安全责任书规定造成自身损伤的,需由安全责任人自负所有后果,签署人对以上所有内容没有异议。

安全责任人签署:20xx年x月x日

  交通安全承诺书篇6

  ( 为确保幼儿入园离园交通安全,作为幼儿家长,我一定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在此,我特做出如下承诺,并严格遵守落实:

  1、切实肩负起监护人的职责,亲自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园、离园。一定与老师当面交接孩子,认真遵守接送卡交接制度,做到入园以人换卡,离园以卡换人。有特殊事情不能按时接送幼儿或长时间委托别人代接幼儿时,提前与班主任联系说明或签订代接代送委托协议书。

  2、坚决不使用或租用超员超载车、无合法驾驶及车辆手续、无营运资质等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园、离园。

  3、教育引导家庭每个接送孩子的成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幼儿园的各项要求。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幼儿。

  4、通过言传身教等多种形式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自己的孩子坚决不乘坐超员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在马路边、车辆多的地段玩耍;上下学途中不嬉戏打闹;靠右行走,不突然横穿马路;过马路时注意交通信号标志,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来往车辆,学会避让。

  5、不捎带其他幼儿和不代接代送其他幼儿,不一车接多个孩子(两个以上),排除安全隐患及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

  6、接送幼儿时,为了所有孩子安全,自觉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幼儿园划定的'红线以外,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7、保证自家孩子所乘车辆性能完好。经常检查驾驶车辆情况,确保车辆安全。

  8、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特殊天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幼儿园,按规定的线路走(大二、大三、中四离园时出西楼门),避免拥挤伤害到孩子。

  9、若发现本园有一车接多个孩子(两个以上)的车辆或其他违规接送幼儿车辆,积极向幼儿园举报。幼儿园举报电话:1896358****

  承诺人( 班 小朋友的监护人)签字:

  20xx年12月11日

  交通安全承诺书篇7

  为积极响应学校关于维护城市交通文明安全的倡议,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每一位学生的生命安全,我们家长和学生现分别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有关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时刻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严格遵守步行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认真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等规定,做到从人行横道或人行天桥过街,不在道路上玩滑板或溜旱冰、不横穿马路和道路绿化带、不翻越道路护栏等。

  3、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的要求,文明让座,下车后遵守步行交通规则。不搭乘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以及超载车辆、载货车辆、酒后或疲劳驾驶车辆和火三轮等非法营运车辆。

  4、严格遵守骑自行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家长承诺:

  1、不断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规明交通行为,并通过多种形式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对交通安全隐患的防范能力。

  2、以身作则,给孩子做出步行或乘车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的榜样。驾车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酒后或疲劳驾车、不违章停车、不违规超车等。

  3、为保证出行安全,绝不让孩子搭乘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以及超载车辆、载货车辆、酒后或疲劳驾驶车辆和火三轮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准未满12周岁的孩子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4、让自己的家庭成员成为和谐交通的参与者和宣传者,劝诫亲戚和朋友时刻遵守交通法规,用自已的实际行动做到尊重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