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书(2)

时间:2021-08-31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 》(下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项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依法签订以下治安防火安全协议,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协议,以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如下:

一、协议概况

  1、甲方将建设项目中的移动、联通、电信信号覆盖基站工程由乙方承建,同时将安全生产、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一并发包给乙方。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企业内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认真执行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双方职责、责任。

二、甲方的责任

  1、甲乙双方各派专门人员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小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人由甲方指定。安全管理负责人每一周召集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应给予积极配合。

  3、甲方指定现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乙方治安、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有权对乙方治安防火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4、甲方对乙方所有安全设施、防火防盗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并由甲方的现场负责人监督乙方安全、防火防盗制度的落实情况。

  5、甲方安全管理部门需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进场施工的人员办理施工证。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全面负责施工期间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乙方施工管理松懈或施工人员违章操作等方面原因而造成的刑事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追究当事人和乙方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可给与乙方警告、罚款、责令立即整改、赔偿经济损失、解除承包合同的处理。

  2、乙方确定 作为乙方本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治安管理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应及时整改。

  3、甲方负责人对乙方提出治安、消防、安全设施及制度的修改意见,乙方须在收到改正通知后的三日内,按甲方提出的意见防范安全隐患、解决安全问题。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造成的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4、乙方负责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熟知建筑立体结构和平面布局,做好安全措施编制。

  5、乙方需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在用工前负责对所有施工人员(含民工)进行审查;

  (2)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3)负责对进场施工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防火教育;

  (4)负责对进场施工的各种工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或相关防护技能的培训,明确重大危险点、危险源;

  (5)乙方保证进场施工的电工、电气焊工、油漆工等特种工种人员具备上岗操作证。

  如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人员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将对乙方处以 500 元罚款。

  6、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消防安全规范和建筑安全要求,合理的配置消防器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7、乙方保证向进场施工的工人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网、防滑鞋、安全带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8、乙方派专人督促监管并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私自拉接电线、插座;

  如若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可对乙方处以 200 元的罚款。

  9、乙方保证施工装修工程及施工安全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范和建筑安全要求,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施工证,不按规定佩戴证件或无证者不得进入工地施工。

  10、乙方需要动用电焊、气割或使用明火作业时,应提前48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将如何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方案报甲方审查。经甲方审查批准并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工。如若乙方违规操作,甲方可对乙方处以 500 元罚款。

  11、乙方派专人看管在施工现场存放的各类施工材料、设备及工具。如有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保证在看管过程中:

  (1)各种施工材料要分类堆放并码放整齐。

  (2)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储存条件管理,设立专库并指派专人值班看管。

  (3)存在火灾危险的工种作业区之间必须设立防火间距。

  (4)每日收工前,必须将当日产生的施工垃圾清理干净并清运出场。

  如由于乙方的看管疏忽给甲方造成损失,需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甲方可对乙方处以 200 元罚款。

  1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乙方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疏散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如由于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确保将生活费、工资等发放到自己职工手中,如因生活费、工资等问题引起法律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14、因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政府安监部门、消防监督部门等责令停止施工的,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其 他

  2、本协议系主合同的补充协议,主合同相关内容与本协议不尽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承租乙方的 设备,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设备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承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1承租方的安全责任

  1.1未能提供符合施工设备安拆、使用的场地(如附近有高压线、障碍物等)所造成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2未能提供合格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基础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3在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拆过程中,未能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如拉警戒线、警示标语等)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

  1.4设备操作人员(是承租方聘用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5设备操作人员(是承租方聘用的)需持证上岗而未持证上岗或已过期失效操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6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安装后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的而承租方强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7承租方在工作时间外安排使用或变更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安全责任

  2.1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施工设备而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出租方负责。

  2.2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装后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而使用的,或未经过承租方进行联合验收的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3由于施工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4提供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拆方案、安拆应急预案未经承租方审核及项目监理单位同意而进行安拆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5未能提供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产品合格证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6未提供有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的安拆资质单位进行安拆的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7出租方对其出租的施工设备在安拆过程中由于安拆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责任人及出租方负责。

  2.8出租方对其出租的施工设备在安拆过程中未执行安拆方案、操作规程、工艺要求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9使用施工设备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紧固、保养、维修等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0施工设备的安全装置未齐全、灵敏、可靠的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1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是出租方配置的)违章操作、不服从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

  2.12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是出租方配置的)不严格执行施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

  2.13配置的安拆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已过期失效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4配置的指挥人员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挥人员负责。

  2.15施工设备安拆单位或出租方未对安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16出租方未对其所配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17出租方派来的设备维护人员在对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8出租方对施工设备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人员状态以及操作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出租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规定所列所属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出租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违约责任

  3.1凡遇上级或业主罚款,承租方将按上级或业主罚款额的双倍给予罚款。

  3.2在安全检查中的罚款概由出租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3.3凡在施工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出租方及责任者承担,承租方不付任何责任。

  3.4凡违反有关规定的,按本协议书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至施工设备退场结束时有效。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出租、承租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书作为施工设备租赁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