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协议书(2)

时间:2021-08-31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一)本协议约定期间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施工负责人(签章):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

  发包单位:汕头市粤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静力压桩工组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甲方同意工程专项作业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责任,特将有关内容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建设项目:

  1、工程名称:市锅炉厂旧城改造项目二期:1~8幢

  2、地点:汕头市金湖路130号

  第二条

  1、建筑面积:54569.2m2

  2、结构:框架/八层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根据建筑设计部门设计,按图纸设计的.静力桩部分进行施工,负责吊桩、接桩、压桩等全过程。

  第四条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劳保福利、包质量、包伙食、包误工、包工期、包单价,按实际施工的建筑面积进行承包。

  第五条 工程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计算按桩入土深度计,送桩长度按自然地面至桩顶面高度计算,送桩时,桩顶部须点焊挡砂铁板。

  2、租金单价以甲方打桩按每米人民币16元给付,送桩单价同压桩;做桩静载试验桩机配合费按每根1500元计。

  3、该项目桩机进退场费按每台5000元计。

  4、以上单价为不变价格,总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最后结算依据。

  5、本造价乙方不包括现场经费、水电费、税金及管理费,按工资形式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付款办法:

  1、协议签定后,乙方人员进场之日起五天内甲方应预付工程款为总造价30%计。

  2、静压桩施工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为总造价50%计。

  3、余款约20%在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主管人员指挥,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保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八条 施工工期:

  1、按试桩之日第二日起计暂定50日历天,进行正常施工时,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完工。

  2、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连续停水、停电4小时以上、甲方原因等造成误工,则工期顺延。

  第九条 安全事项及卫生

  (1)工人进场应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纪律。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如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工伤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及穿安全鞋,违者每次每人罚款壹佰元。

  (3)严禁使用电炉,烟头要放入灰缸,如发现使用电炉或烟头乱丢的,罚款贰佰元,以保证防火安全。

  (4)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不骂人、不打架、不吵架,如发现打架的,每次罚款贰佰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5)保持宿舍及工场环境卫生(特别是伙食),如有不讲卫生,受到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罚款乙方必须负责。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责任:

  (1)甲方责任:在开工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做好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保证及时供应所需的材料,并配合机械和用水用电。其它一切小型工具则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主要责任:1、首先要保证工程质量,注意安全,节约材料,按时完成施工任务,遵纪守法和执行规章制度。乙方如有浪费及乱用材料,造成损失,乙方应赔还甲方双倍材料的金额。2、进场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进场后,应申请做暂住证,暂住证的用费一切自理,如不做暂住证者,经有关部门检验,罚款自付。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控制施工现场的轻伤率在3‰以下。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送公司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开工日起生效,竣工验收办理结算付款后失效。

  另:工程至完成验收,乙方没有出现轻伤事故,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