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承诺书(2)

时间:2021-08-31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4

  承诺单位:

  承诺事宜: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安全的生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单位三门峡分单位(以下简称xx单位)20xx年工程项目建设对安全的生产的有关要求,本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对本期工程的安全的生产工作承诺如下:

  1、施工范围:……。

  2、为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办理相关的手续,无相关手续,不允许上岗。

  3、对参加工程施工的工程人员进行安全的生产方面的有关知识培训,并通过安全的生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施工施工。

  4、在工程施工中,注意爱护xx单位的各种设备、设施,严禁偷盗、挪用和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施工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本单位将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5、在工程施工中,注意保护已有的通信设施,包括xx单位及其他运营商的通信设施和其他设备,如果造成xx或其他运营商的通信设施和设备通信障碍,责任由本单位承担,与xx单位无任何关系。

  6、在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的生产教育,规范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按照规定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如果在本期工程施工中,因施工造成的伤、病、残、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概由本单位承担,与xx单位无任何法律责任。

  6、在施工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xx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

  法人/委托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5

  公司需进入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置地广场栢悦公馆4#楼项目部现场内施工,为了安全顺利生产,本公司承诺遵守如下规定:

  (1)本公司委托 全权负责本公司在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配合总包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进入现场的人员只在施工所需的范围内活动,不涉足其余的地方。

  (3)进入现场的施工设备、机具和材料,有序布置和堆放在总包部指定的区域,不防碍现场施工道路、消防应急救援通道等。

  (4)进入现场的人员遵守总包部的安全规定,不违反总包部的安全禁令,不破坏总包部的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等。

  (5)现场作业人员熟悉本施工场所的危险因素,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如果因施工需要,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危化品进入现场,事先向总包部如实申报,总包部同意及认可我方采取的安防措施后,以上物品才入场使用。

  (7)我方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制度、作业规程组织施工生产,严格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8)如果我方的`施工活动与总包部的场地、设施及施工活动有冲突,我方将先与总包部协商,确定合理方案后才施工。

  (9)如果施工活动会临时破坏总包部的场地道路及安护设施,则经总包部同意后,我方才开始实施,并负责恢复原样。

  (10)我方积极配合总包部的消防疏散应急演练和施工生产检查活动。

  (11)总包部有权检查我方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权制止我方不安全的行为。

  (12)因我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承担。

  ____ 公司(公章)

  ___年___ 月___日

施工安全承诺书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防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事故的发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本企业承诺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第一条 企业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 建立健全了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在营业场所明示。

  第三条 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台帐记录。对新进员工,先培训教育,后上岗。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 配备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均符合有关规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维修派专人负责。

  第五条 建立和健全了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附近。定期对举升设备、校正设备、烤漆房等易发生生产事故的设施设备、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检修记录。

  第六条 落实专人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每月到作业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第七条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等已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第八条 建立健全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维修前、维修中、修竣后的质量检验规定。对汽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检验合格后,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第九条 按许可证核定的许可项目承修机动车辆,不超范围经营。不承修已

  报废的机动车,不擅自改装机动车。对维修配件实行入库检验制度,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凡涉及汽车安全部件的维修,均加强检验或检测。

  第十条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上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