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诺书(2)

时间:2021-08-31

单位承诺书 篇5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安全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2、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按照相关规定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将该项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并向施工单位拨付到位 。

  5、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6、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按规定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7、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按规定向监督机构报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8、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9、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负责中止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需恢复施工时,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10、在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有关资料。

  1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12、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单位承诺书 篇6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我作为XXX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特代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向矿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三大规程”及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全年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三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圆满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到百分之百。

  3、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造本质安全区队。

  4、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和开展安全大检查等活动。

  5、听从领导,主动接受监督和考核。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诚实守信,严厉打击一切漠视安全生产的不良行为。

  6强化现场管理,加强现场监督。坚决做好“三位一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以地面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坚定不移的做好现场安全工作。

  矿领导,以上内容是我单位的郑重承诺,请领导和同志们监督执行,如有违反,愿接受任何处罚并承担一切后果。

  区队长、党支部书记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承诺书 篇7

  说明

  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呼和浩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分别签署本承诺书。依法分包的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外保温等工程的施工企业不再单独签署,施

  工总承包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填报单位对签署的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参建责任单位留存;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向备案机关提交一份;一份与工程技术档案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5.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勘察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

  勘察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我单位及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认真履行相应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开展勘察或以其他工程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

  (三)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质量管理程序和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勘察标准,保证勘察现场作业人员的身份和资格以及勘探点、钻探、取样、原位测试、原始记录等的真实性,并对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不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

  (五)保证勘察成果内容齐全、图表清晰、数据准确、可靠,结论建议合理,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六)做好后期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及时提交工程项目的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签章):(单位公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 (姓名)担任 工程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