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2)

时间:2021-08-31

安全协议书 篇4

  冬季即将来临,为了保障广大租户朋友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煤气中毒等人员伤亡事故给您和家人带来损失,请您珍爱生命、热爱生活。

  具体内容如下:

  1、不要将燃煤炉放入室内取暖!尽量采用其它取暖设备!

  2、取暖用具(除燃煤炉外)必须要安装牢固,要离木箱等可燃物有一定间距,四周不要用可燃物品如:塑料、报纸等易燃烧材料。

  3、使用空调或电暖器取暖应注意防触电、防火等措施。

  4、要自觉主动接受出租方、管理者、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5、广大租户人员要本着保护自己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严格遵守,自觉执行。对不符合炉具使用规定或造成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后果租户自负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期间内生效。

  备注:冬季取暖期间用电费用调整如下:每度电五角钱(冬季过后恢复原价)。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后勤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育人的思想,树立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后勤管理。

一、采购制度

  1、学校所有采购工作必须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指定相关有专 长的人员购买。

  2、遵循"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原则采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 的利益o

  3、凡是学校组织采购的物品,都必须经校产管理员、相关负责人、 使用人同时签收,确保如数收货、入库。

二、食品留样制度

  1、当h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都应分别留样。

  2、各种菜肴留样量为200克.盒上有时间,并做好留样记录。

  3、留样时间:在冰箱内保存48小时

三、消毒保洁制度

  1、严格遵守食堂卫生保洁制度,每天做好保洁工作,做到每天一 小扫,每周大扫除,每月末彻底大扫珠。

  2、做好防蝇、防鼠、防虫章、防尘工作,有固定的防蝇、防鼠设备, 发现四害立即消灭(做好周五除囚害药物投放) ,并进行终末消毒。 3、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有关餐具、用具消毒规定,做好餐具用 具桌面等的消毒工作,做到每餐后消毒。

  4、食堂工作人员做好自身卫生工作,做到"三自四勤"。工作前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流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手链c进熟食问二次更衣,进厕所脱换臼工fe眼c工作前、便后洗手。

四、食品仓库制度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规,保证食品安全。

  2、严把食品质量关,采购食品先看质量,有害、有毒、掺杂、掺 毒、不新鲜食品不采购,并做好食品验收。

  3、仓库整沽,有灭鼠设备。

  4、食品堆放分类、分架、离地、离墙。

  5、挂牌注明进货日期和保质期先进先出无过期食品。

  6、货物进仓、领用物品及时登帐并领用人签名。

  7、每月底盘点库存食品,做到帐物相符。

  8、教工食品和幼儿食品必须分开放置,并且标签注明。

五、以上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如未遵守以上相关规定,造成安 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后勤管理人员:(签字) :

  相关负责人:(签字) :

安全协议书 篇6

  “孤雁北上·梦圆北京”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东莞桥头阳光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此次活动由东莞桥头阳光社统一组织桥头镇孤寡老人及志愿者出游,本次活动是东莞市团委主办的“梦想.行动”之帮助东莞桥头阳光社圆梦的活动,资金由东莞百分百实业集团捐助。

  第二条:本次活动为非盈利公益性质活动,甲方承担保障乙方在此次活动中交付旅行社费用及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险的责任。乙方自愿参加此次活动。乙方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第三条:乙方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活动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放弃对阳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未遵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出现任何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乙方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甲方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活动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放弃向甲方索赔的权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动参加者。

  第七条: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活动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无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第八条:如在此次活动中,乙方因个人行为导致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及赔偿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及中途游览过程中是有潜在危害的。活动中会有意外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发作等,乙方自愿参加本次出游活动。因此,乙方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并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到达目的地后,甲方如发现参与者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动,均在活动结束前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活动,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甲方负责人,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在活动中若乙方私自离队,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侵权,损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如在活动中乙方因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协议签订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