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的协议书(2)

时间:2021-08-31

债务的协议书 篇4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直接负责人名称

  丙方:法定代表人名称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事宜,经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直接责任人和实际管理者为乙方。

  第二条:甲方聘用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职位。

  第三条:丙方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因公司行为造成任何经济索偿或法律纠纷,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丙方:(签字盖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附: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债务的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是太原市天地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天地诚公司”)原股东,占有天地诚公司100%的股权。甲方将持有的天地诚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经甲、乙两方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日之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日之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二、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三、 双方承诺,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需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

  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上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债务的协议书 篇6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是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 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

  二、在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属甲方享有的'债权,甲方可委托乙方以 公司名义追偿,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属甲方承担的债务,若在股权转让后由 公司或乙方代为承担的,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向甲方追偿。

  四、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 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

  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乙方变更银行账户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办理账户之用)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债权债务文件。

  五、若股权转让未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债务的协议书 篇7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数年前曾先后以个人、企业名义或者以其他人第三人、代理人的名义在房地产项目建设以及其他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过多次不同层次不同方式的业务合作,由于多方原因,双方没有及时了结经济手续,加上年久遗忘,导致相关具体的账务处理缺少直接证据,为解决这个问题,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双方陈旧账务处理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陈旧债务处理意见:双方一直同意一次性处理多年沉积的债务问题。

  第二条 陈旧债务处理结果: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资金用于清偿陈旧债务。

  第三条 陈旧债务范围:

  自本签订之日前双方以本人名义或者以各自企业名义在各种合作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成、服务费用、向对方表达馈赠的承诺所生产的财产、资金转移债务;

  双方以本人、各自企业名义或以代理人名义与对方达成意向、承诺等各种口头协议,口头承诺所产生的各种债权债务;

  双方以本人、各自企业以及其他自然人、企业、经济组织为一方与对方达成的口头约定、口头承诺所涉及到的各种资金给付;

  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所涉及双方个人或双方控股、双方代理企业、经济组织之间在财产、资金单向或双向支付的一切债务。

  本协议签订前双方相互帮忙等感情因素投入可能导致产生的感情债务,也一并清算完毕。

  第四条 陈旧债务处理效力:本次达成生效后,双方原有的沉积债务一次清算完毕。

  第五条 陈旧债务一次清算完毕的法律意义是:

  自本协议书生效后各方不得对本协议书第三条所涉及范围内的债务再次提出求偿。

  在本协议书第三条所涉及债务范围内所产生的其他债务,由各方自行用自有资金处理,与对方无关,一方不介入对方内部或合作方内部纠纷处理,也不承担应当由对方内部利益分配纠纷的后续偿还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书签订后天之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款项。甲方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履行本清算协议书的法律义务履行完毕,本清算协议书正式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书效力范围:

  时间效力范围: ****年**月**日以前的双方或双方代表各自关联方与对方在经济活动

  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经济债务。

  当事人效力范围;双方作为自然人之间、一方自然人与对方所代表企业、经济活动组织之间、双方作为企业、经济活动组织代表之间所签订、达成的书面、口头协议所产生的所有经济债务。

  第八条 双方承诺:

  双方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签订本清算协议书的资格。

  本协议书签订后对****年**月**日以前所产生的各种债权不予追偿,完全放弃;

  双方均取得代表本协议书清算范围内各种利益主体的债权清偿授权。除非在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清偿范围内与一方所代表的其他相关方有与对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否则,对方有权利对相关方的债权追偿予以拒绝。

  如果债权方相关的一方通过法律程序就本协议书约定范围内的债权提出追偿并获得法院支持,与债权一方同享债权的本协议书当事人应该对相关债权人的债权清偿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