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1-08-31

【推荐】食品安全承诺书集合六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许多人都有过写信的经历,对书信都不陌生吧,书信是人们表达情感的一种特别方式。相信写信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承诺书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1

  为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营造我校餐饮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二、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三、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师生使用。

  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2

东丽区华明街管理委员会:

  本人拟于华明家园开小吃店一间,主营云南米线。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和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特做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要求,做好员工个人卫生,实行每日卫生检查制度,确保员工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物,男员工不留长发和胡须;操作前将手洗净,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物、餐具、厨具附近咳嗽、打喷嚏;入厕前脱掉工作服,出厕后必须洗手;发现有妨碍餐饮卫生安全病症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加强内部卫生管理,确保基础卫生设施齐全。

  二、严把进货关,坚持进货索证制度,绝不采购“三无”食品、原(辅)料和过期变质食品,绝不采购渠道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建好食品购销台账。

  三、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坚持饭菜食品试尝、留样制度,食品留样做到数量足、时间够,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制定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提供食品可能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时,保证及时召回,及时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队本店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热情接待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保证给消费者满意的答复和处理。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本人自愿接受餐饮卫生监督机构的相应处罚。

  承诺人:

  20xx年10月12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3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了深入开展“食品经营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提升经营户的商业信誉,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放心购买,本店向消费者郑重承诺如下:

  一、向经营主体合法的批发商 进货,并向供货方索取能够证明食品合法来源及质量可靠的有关票、证,建立进货台帐,拒绝接受非法送货上门的食品。

  二、如发现有销售不合格食品,及时向购买者召回该食品,退还货款,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处理工作。

  三、热情接待消费者投诉,自行解决消费纠纷,如本店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告工商部门,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调解。

  四、不销售不合格的食品及“三无”食品,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五、不作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

  六、不欺诈、不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七、自觉认真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

  八、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欢迎广大消费者对本店的监督,并向工商部门举报。

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4

  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食品流通行政许可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律、法规依据与部门规章、行业规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六)《浙江省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

二、申请人应达到的条件、标准与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商场、超市、副食品店等。

2人员管理

  2.1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申请材料一致。

  2.2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

3场地要求

  3.1经营场所周围无有毒、有害场所、污染源,或与有毒、有害场所和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3.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开。

  3.3 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