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2)

时间:2021-08-31

安全协议书 篇3

  为落实省指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施工目标,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黄塔(桃)高速公路01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起重班组(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决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乙方必须由班长亲自担任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乙方必须加强本班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乙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书面记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6-85的要求,不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做安全带。

  2、对登高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必要时应随时检查,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包括过度疲劳、精神不振等),就不应进行登高作业,并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为了登高方便和安全,登高人员必须衣着灵便,而且穿软底防滑鞋,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和其他易滑鞋靴,防止打滑、绊跌而导致高处坠落。

  4、不得乘坐非乘人的升降设备上下,如吊篮、吊斗等,也不得跟随起吊上下。

  5、起重各种大小物件设备时,必须统一规定口号、信号,统一指挥进行操作。

  6、重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准使用。

  7、运各种材料、物件时严禁超数、超高、超宽、超长。

  8、加强施工现场各单位间的协作、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高处作业,以减少悬空高处作业,必须进行悬空作业时,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防止身体失稳。对一些梁架吊装等到施工,可预先考虑在一些柱子上端搭上临时操作平台等安全设施,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四、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火灭。

  3、本班组所用设备、材料等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五、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1、本责任书实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落实。

  2、乙方应缴纳风险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时的将一票否决,甲方将没收全部风险金并取消其它考核奖励;考评基本合格不奖不罚;考评良好返还风险金,同时给予适当奖励。

  3、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人员死亡事故,甲方将按所交风险金的200%予以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黄塔(桃)高速公路 起重班组

  01标项目部(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身体受到伤害,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3、符合下列条件学校不承担责任: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犯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7、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8、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铁路等危险地区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严禁学生上学和离校途中乘坐农用三轮车、无牌无照、非载客车辆和报废车辆等。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0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工负责。

  1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未告诉学校,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在学校活动中出现伤害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属于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含学生到校、离校来回途中、周六周日、节假日)学生自行活动造成的伤害学校不负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有效期为一年,学生家长保存一份,另一份学生及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学生家长签字(盖章):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阳店镇XX小学

  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