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自查报告(4)

时间:2021-08-31

安全自查报告 篇8

  一、加强领导建立安全督查体系:

  根据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目前安全形势,20xx年学校将安全工作作为

  维护学校形象这一中心工作来抓。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在安全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政教处直接负责学生学习、生活安全及教育工作,成立了寄宿生管理小组。由总务处直接负责学校财产及环境的安全。设立了水电专管员和安全卫生检查员。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制

  1、进一步加强了门卫、锅炉房,学生公寓楼、食堂、商店、实验楼等安全

  管理,实行专人管理,分别落实了安全责任人。

  2、对重点部位的安全制定了相关制度及工作职责。

  3、坚持对各部门及相关部位的安全责任,分别签订了安全责任状。

  4、对用电设施进行了严格管理,定时开关。

  5、建立了实验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由实验员左长保老师专人负责,药

  品室钥匙由专人保管。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针对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十分必要。学校每月进行

  一次安全卫生讲座,并确定每月5号为学校安全日,学校在所有安全责任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对突发疫情、食物中毒、火灾、晚自习时突然停电等制定应急预案,并进

  行宣传教育和组织演练,减轻突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四、自查情况

  1、食堂安全设施良好,操作间库房不够整洁,物品摆放有些零乱。

  2、商店基本情况良好。

  3、宿舍学生宿舍情况良好,教工宿舍不免整洁。

  4、电器设施除发电机有故障外,其它一切正常。

  5、消防设施良好但男、女生宿舍之间的走廊铁门为安全隐患,学生宿舍楼有3个灭火器过期,其它一切良好

  6、化学实验的保管良好,危险化学品有专门的防盗通风仓库。

  7、门卫防盗电器设备良好。

  8、微机房防盗设施良好。

五、采取的切实措施

  1、对食堂卫生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到位。

  2、对发电机落实进行一次性大修保养,确保停电时能安全运转供电。

  3、已更换了3只失效灭火器药粉。

  4、拆除男、女生宿舍之间的铁栅栏。

  二OXX年九月六日

安全自查报告 篇9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领导经常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现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1.督促经营食品销售的有关人员和学生奶、饮用水发放的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本着以服务师生为宗旨,食品卫生安全为第一的原则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

  2.禁止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要求经营的食品必须无毒、无害,所经营的食品厂家须有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测证明。禁止“三无”食品进入学校,杜绝自制食品。

  4.要求保持食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及时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

  5.学校领导不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要求食品经营人员要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销售食品时必须先洗手,检查食品是否过保质期等等。

  6.每天对学生奶进行检查验收保证学生奶的温度,让家长放心。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厂家,立即改正。

  7.每学期对学生饮水机进行二次消毒,夏季由厂家换水一次,冬季每两天换水一次。

  8.利用晨会向全体师生宣传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

  因此,近两年来,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校领导检查督促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事食品的人员充分认识到自己对搞好食品卫生应负的责任。从源头上杜绝卫生事故的发生。但与其他学校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将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使食品卫生工作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安全自查报告 篇10

  为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大厦、客户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大厦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1.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保证安全。人员离开电气设备时须将电源切断。

  2.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及时申请维修或更换。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丝。除工作需要获得批准外,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具。

  4.禁止在电源插座和配电装置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堆放任何物品。

  5.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头和开关不得断线、老化、裸露和破损,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6.变配电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加热设备,通风要保持良好。

  7.库房宜采用60W以下的白炽灯,与物品较近灯具应加玻璃罩和金属网加以保护,照明灯具应布置在主通道或垛距上方。

  8.库房保管员在离开库房前,应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任何火险隐患时方可离开。

  9.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明火,库房内的物品应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垛与垛的距离应符合要求,留出适当距离,库房主通道的宽度应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0.化学物品及压力容器应单独设置库房。

  11.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好有效。

  12.物管中心每个员工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准损坏、阻挡和擅自移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私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

  13.如需占用大厦周围消防车通道及停电、停水及切断通讯线路时,必须通知保安部门和工程部。

  14.大厦内所有人员,均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通道)。

  15.严禁在大厦内各公共区域、电梯轿厢内、施工区域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16.大厦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到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开具动火证。

  17.动火时,现场设专人看管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操作人必须持有专业操作证书。

  18.大厦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需存放,必须做到专库、专放、专人管理。

  19.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保安部门及时报告。

  20.大厦内的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火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发现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21.工程人员定期对大厦内燃气管道、仪表、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泄漏要及时维修更换。

  22.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工程人员要经常检查灶具,严禁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设备和用具。

  23.工程部对避雷装置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于当年六月十五日前完成,以确保避雷装置的载体在雷雨季节安全无损。

  24.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值班员要认真观察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25.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保安部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抢救人员和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26.物管中心保安部门发现火险隐患,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

  27.保安部门有权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提交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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