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2)

时间:2021-08-31

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上海展览中心浦东开发公司

  乙方:

  根据双方20xx年X月XX日签约的“上海市展览场地租赁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就沪委办发〔20xx〕26号文通知精神,大型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就本次XXXXXX的举办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的责任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次大型活动负总责,并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治安案件发生、防来宾拥挤、防物品坠落、防临时构(建)物倒塌和防危险品进入使用等安全防范工作,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按规定应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15个工作日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申请手续,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10个工作日向市消防局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手续。如果在活动场所内需搭建临时(构)筑物及提供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还需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20个工作日到活动所在地的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质量技监部门备案(备案内容1-10)。

  3、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活动安全保卫组,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组工作,负责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安保人员的岗位培训,明确岗位及工作职责,负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租用场馆范围内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承担安全责任。

  4、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与安全保卫队伍(人数配置标准另附)。

  5、乙方应与场馆安全保卫部门密切联系,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管辖范围,互相配合,同时要接受展馆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展馆保卫部门开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进行整改。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法律责任。

  6、乙方应在举办活动预定日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大型公共临时活动安全许可证》;举办活动预定日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活动计划、基本情况、出席对象(特别对出席的领导、各类知名人士)和可能涉及公共安全的相关情况(含上述备案材料)。对临时变更活动计划、内容要随时向甲方报告。

  7、闭馆时,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场馆的清场工作与防火安全检查。

  8、乙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影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在活动期间,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甲方的责任

  9、甲方对乙方所举办的大型公共临时活动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如发现有违反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定,及可能影响到公众与甲方的安全时,有劝阻、责成整改和制止的责任。

  10、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场所、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活动场所核定的人员容量、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技防设施等活动场所使用的安全数据与资料,并提供安全责任区域平面图。

  12、甲方提供的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等设施应完好、有效。

  13、甲方提供仅可供用的停车场地,指挥好车辆有序停放。

  14、甲方负责展馆门口的安全,闭馆时,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做好场馆的清场工作与防火安全检查。闭馆后,场馆内的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15、甲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影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在活动期间,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违约责任

  16、乙方违反约定,甲方以囗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如未被采纳或在要求的时限内未得到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来促使乙方纠正违反约定或违反法律的安全隐患现象。这些措施包括赔偿、暂停辅助服务,直至关闭展馆。

  17、当甲方根据本约定第三条第1项规定而采取必要措施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8、乙方违反本约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上海展览中心浦东开发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交寄客户) 乙方: 亳州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收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甲方自愿遵守乙方有关安全寄递邮件的各项规定,保证交寄的国内国际快件不违反下列乙方禁限寄物品的规定、交寄化工类产品的规定以及安全交寄邮件补充说明,且保证内件物品“无毒、无腐蚀、无辐射、不易燃易爆”,并保证交寄的快件与快件详情单所填写的物品名称一致。如因违反乙方禁限寄规定或因封装不妥而造成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损毁其它快件、设备等严重后果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禁寄类物品规定

  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2、各种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3、各类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品;

  4、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5、容易腐烂的物品;

  6、各种活的动物;

  7、各种货币;

  8、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9、各类军事用品的仿制品以及利用军事用品空壳制作的物品;

  10、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1、其他禁止寄递和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二、交寄化工类产品的规定

  1、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不得交寄;

  2、非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到亳州申通网点由乙方人员验视内件后封装交寄;

  3、如化工产品无法判定其性质的,由甲方提供省级以上化工研究所出具的安全证明和单位安全保证书后方可交寄。

三、安全交寄邮件补充说明

  1、服从、配合乙方按规定对交寄邮件的内件进行验视;

  2、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服务合同的附加协议,由寄件单位盖章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生效;

  3、非服务合同单位,也可单独签章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