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自查报告(2)

时间:2021-08-31

安全自查报告 篇4

  “安全大于天,生命重如山”这是我校从领导到老师的一条坚定信念。学校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信师生安全事关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根据我市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百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了办公室、寝室、教室、食堂以及教学设备设施等全面性的安全工作大检查。进一步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现将我校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组织学习,提高认识。

  学校在接到《紧急通知》后,立即召开了校委会安全工作专项会议,明确了任务、责任,进行了细致的分工,筹划了学校下一步安全工作的打算。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了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会上,张校长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讲了我们学校当前安全工作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严格的安全工作要求,提出了“安全大于天,生命重如山”的工作口号,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指出了安全工作要深入人心,到岗尽责,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学校要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大家时时想安全,处处抓安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 学校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工作踏实。

  我校一直十分重视安全工作,长期以来形成了校领导班子总揽全局、统一协调,各部门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按照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与学校各部门、班主任、生活教师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责任人的职责,加大了对各部门及全体教师的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及各项活动管理,并实行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三、 认真检查,督促整改

  (一)根据通知精神,近日学校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对学校涉及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自查。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方面自查

  制度是落实的保证,我校力求做到完善规章,明确岗位,职责分明,严肃纪律,责任到人。制订并不断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多项应急预案,建立了安全工作档案。学校实行了领导、教师值班制度,制定了学校安全检查督导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使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制度化。

  2.门卫管理方面自查

  我校有详细的门卫值班管理制度,有专业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门卫值班,对来校人员、车辆进行出入登记,落实良好;有完善的巡逻制度及专业的足额的保安人员,统一配备了服装,警用器械,在校园内重点进行夜间巡逻;从周一到周日,天天有校级领导带班,中层领导值班,在学生就餐及入寝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时间段进行值班。有力的保障了校园内全天候无安全事故发生。

  3.饮食管理方面自查

  学校食堂有健全的一系列制度,落实详实。炊管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食堂设施配备良好,操作间及餐厅整洁卫生,食品采购、加工全部定点,保证食物不过期不污染。学生饭菜实行三餐24小时留样,以备检查。学校饮用水水质合格,饮用水质量无问题。

  4.学生宿舍管理方面自查

  我校《宿舍管理制度》《学生请假制度》《寝室管理员管理条例》,等制度健全完备,宿舍内

  应急照明设施良好,消防设备完好、消防通道顺畅。政教处定期对学生宿舍内违禁物品及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排除。我校女生宿舍寝管员全部为专职女性人员。

  5.校舍安全情况自查

  我校所有建筑物均为新建,不存在危墙,危房等安全隐患。每座教学楼两侧楼梯均设有上下楼安全提示,学校北侧水塘边设有禁止下塘等警告铁牌。

  6.学校周边安全情况自查

  我校为新校区,位于城郊,学校周边不存在网吧,报刊点,非法小卖部等能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场所,学校周边安全状况良好。

  7.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情况自查

  我校不存在租用不具备校车营运资格车辆现象,同时定期组织开展以交通安全、乘车安全为主题的班会,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乘车,平安返家。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针对我校校区较大的实际情况,整个西侧没有围墙,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夜间护校等方面工作。再接再厉地保持校园零安全事故的记录。

  2.我校北大门紧邻公路,学生上下学人员较多,存在交通隐患。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同时,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寻找解决办法。

  总的说来,学校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教师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较高,安全教育进行得比较扎实,安全措施也比较到位,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力求把安全工作做得尽善尽美。

安全自查报告 篇5

  一、本xx购物中心对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经确定后,应根据本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作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不得推诿、拖延。

  二、火灾隐患包括购物中心保安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及防火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公安消防机构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一)购物中心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1、购物中心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责令当场改正(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营业场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3、巡查、检查中发现或经部门上报的不能当场改正的消防安全隐患,通过巡检系统所设功能打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由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责令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1)涉及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保安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整改情况记录上签字并报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5、对一时确有较大困难(时间、技术、资金等方面),确无能力及时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保安部负责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由购物中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相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涉及自动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责令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消防安全工作自查及整改措施范文默认。

  2、需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整改起来确有较大困难的消防安全隐患,保安部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落实部门等,并经购物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批示后由保安部负责落实。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责任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由保安部主任将情况上报,经消防安全责任人确认后,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