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书(2)

时间:2021-08-31

和解协议书 篇4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市 区。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鉴于:

  1、 年 月 日 时许,甲方于 附近用餐,因 ,因言语不和,甲方与乙方发生争吵并于争执过程中造成乙方受伤;

  2、甲方的过错行为,已经给乙方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及财产损失,对此,甲方深表歉意并决心悔改。

  有鉴于此,现甲方与乙方就本案的赔偿等相关事宜,经过诚恳、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1、甲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乙方予以宽恕。

  2、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

  3、甲方应在本协议经公证处公证并取得公证书之日付清上述赔偿款项。甲方付清上述赔偿款项后,甲方与乙方因本案纠纷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乙方也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民事责任。乙方在此之后发生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日后因此出现的后遗症、复查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4、上述款项支付后,乙方不再要求 。

  5、乙方本着化解矛盾的态度,对甲方的行为给予谅解,并同意请求公安机关对本案作调解处理,不再请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

  6、若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相关之规定(包括继续要求对伤情进行鉴定、以任何方式主动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等情况),乙方应将上述款项退还甲方。

  7、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呈交 区公安局存档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和解协议书 篇5

  甲方:(单位)

  签约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前言:乙方在20xx年5月3日到甲方处从事普工工作。在20xx年5月17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其右眼受伤,现已医疗终结出院。现甲、乙双方在自愿、诚信和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乙方工伤事故及其相关的问题处理,达成如下的'和解协议:

  一、乙方单方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以后发生的一切事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其他的民事权利。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在医院产生的医疗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医疗费、医药费、护理费等)由甲方支付的,乙方确认甲方已付清上述费用。乙方确认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有关后续的复诊费、医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甲方已经全部付清乙方因该事故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护理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

  四、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的月平均工资为人民币20xx元。

  五、乙方同意甲方总共赔偿工伤待遇金(具体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人民币伍万元正(¥50000元正),该款项于双方签订本协议书时以现金的方式付给乙方,收款时应开具收据给甲方以资凭证。

  六、甲方要求乙方作伤残鉴定,但乙方明确不愿意到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伤残鉴定。

  七、乙方清楚可以到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伤残鉴定。

和解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甲方和乙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由江阴市人民法院西石桥法庭受理,案号为(20xx)澄商民初字第000号,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案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1、乙方承诺:20xx 年 06 月 30 日前一次性偿还所欠甲方款项本金100万元。

  2、甲方承诺放弃诉讼中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3、本案的诉讼费用x元,减半收取元,由x方负担。

  4、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之内解除查封,合同自解除查封之日起正式生效。

  5、合同签订并履行完毕之后,甲乙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法律纠纷。

  6、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院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和解协议书 篇7

  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住址:***。

  甲、乙双方就***相关纠纷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共计***元整(大写:***元),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费***元、***费***元。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任何其他款项。

  第二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第三条 乙方***(或其代理人***)系***,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承诺具备全权处理本协议约定事宜的权利。

  第四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付清全部款

  项后,甲、乙双方之间就***相关事宜产生的所有纠纷即告终结,双方再无其他纠纷。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 甲乙双方为达成和解的目的做出妥协所签订的协议及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意见,不得在其后的诉讼或仲裁中作为对甲方不利的证据。

  第六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不得单方修改或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100000元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八条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款项签字表或收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的生效、修改、解除、解释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协议在签署、履行等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