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

时间:2021-08-31

婚前协议书范例

婚前协议书(一)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此协议基于营造健康乐观、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囤,继续发扬恋爱时期相互欣赏、互为促进的恩爱精神,使婚后的家庭幸福美满。经协商,双方特拟定以下条款:

  一、忠诚原则

  第l条,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忠诚,任何一方不得背叛对方。

  第2条,如有违犯,甘愿按以下惩罚性办法解决。

  1、感情上,结束婚姻关系。

  2、经济上,背叛方净身出户。

  3、子女抚养,被背叛方有优先决定权。

  第3条,对于感情背叛的认定,违犯以下第l款时,理当属背叛。违犯第2、3和4款中任何一款,对方有提醒和督促改过的权利,同时违犯的,亦作背叛认定。

  1、与异性发生亲密关系。

  2、与异性美系暧昧。

  3、与异性接触频繁。

  4、已造成不良影响,危及家庭稳定。

  第4条,双方工作巾的人员往来、朋友交往应公开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隐瞒。

  二、生活态度

  第5条,双方对待婚后生活,要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和有科学健康的方法,并确保家庭民主。

  第6条,在家庭遇到困难时,不要对生活拖消极态度,要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共同克服困难,度过难关。

  第7条,在健康的前提蚕,要尊重对方的生活习惯,接受对方具有个性的生活方式。

  第8条,双方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方法上,既要讲科学又要讲家庭民主。

  第9条,双方对待长辈要宽容礼让。在出现分歧时,要善予沟通,不要抱抵触和消极的态度。

  第lO条,双方对待金钱方面。要坚持恋爱时期的态度,少挣少花,没钱不花,花钱不是最重要的,没钱花能让自己开心才是重要的。

  第ll条,对待生活继续坚持二十四字原则:爱财有道,不贪不赌;不拿不要,自食其力;轻松誊作,智慧赚钱。

  三、信任尊重

  第l2条,双方要互为信任,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信任对方。互信是家庭的基础,婚姻的温床,感情的润滑剂,信心的凝固剂。

  第l3条,若遇事心有疑问,应抱以信任和积极的态度,及时向对方求证。对方也应用积极的态度及时回应、解释,消除疑问。

  第l4条,双方在出现任何问题对,都要抱着向前看的态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化解矛盾,不出口伤人,不翻旧账,不消极。

  第l5条,甲方作为男人和丈夫,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信任和尊重自己的妻子。

  第16条,在双方遇有矛盾、争执,甲方当场要主动退让、包容。事后可以说明、解释。

  第17条,若双方发生争吵或生气,必须当天和解,不管什么事不能放过夜,更不应以消极的态度引入冷战。

  第18条,在“婚后的磨合期”、“3年后的问题期”和“7年之痒”要重点预防发生大家熟知的感情问题,并要安全平稳地度过甲方40岁的这道易发情况的关口。在信任的.基础上,相互督促,及时沟通。

  四、责任分担

  第19条,甲方承诺承担家务活。

  第20条,做家务时间是双方沟通的好时机,又能缓解做家务一方的劳累,所以,甲方在炒菜做饭、洗碗洗衣服等时候,乙方应陪在边上说话聊天,不应独自看电视或吃零食,对甲方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在拖地和清洁卫生间时例外。

  第21条,乙方要珍惜甲方的劳动,爱护刚打扫的房间,不乱扔东西,及时整理衣服,保持清洁。

  第22条,家里的重大事务由双方协商决断。

  第23条,一般性事务由乙方决定。

  第24条,家外的事务,由乙方出面交涉。

  第25条,双方对子女的教育负有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第26条,对子女的家庭辅导,按各自的特长分工。甲方负责辅导语文和图画等文科和艺术科目,乙方负责辅导英语和数学等理科科目。

  第27条,在辅导中,双方要相互学习,互为促进,共同提高,不能抱有应付的态度。

  第28条,双方父母由双方共同赡养和照顾,一视同仁,不袒不偏。

  第29条,对方的长辈和亲友,都应受到双方的尊重和热情款待。

  第30条,若有矛盾,在不伤和气和感情的前提下,作为晚辈理应主动忍让。

  第31条,在缓解矛盾、解决问题中,要积极主动,态度诚恳,不能耍脾气。

  五、家庭财务

  甲方于婚前做以下承诺:

  第32条,登记后,甲方须向乙方公开经济收入账目,不得少报、瞒报和漏报。

  第33条,甲方将工资卡、信用卡及现金等所有收入,交由乙方管理和支配。

  第34条,乙方承诺在管理家庭的经济账目中,财务公开。

  第35条,乙方保证家庭收支平衡,并力保月均有40%(双方总收入)的节余。

  第36条,乙方在单项家庭消费1000元以上须告知甲方。并一起商定。

  第37条,为了保证生活质量}在买房之后,每年双方出国旅游一次。

  第38条,购房后,第35条中的40%节余作废,按实际开支另行核算。

  六、遗留问题

  第39条,甲方感情的遗留问题,应具有特殊性,特列此项,若违犯以下互条中的任何一条,视同背叛性质,处理由乙方决定:

  l、甲方与前女友不得有其他任何联系。

  2、如非联系不可的情况下,须事前告知乙方,乙方有知情权,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

  3、甲方不得与前女友及其家人有任何经济往来。

  第40条,以上协议条款,双方自愿制定,没有异议,愿意共同遵守,如有违犯,按所列处罚条款,没有列出的,按恋爱期间的处罚规则执行。

  第4l条,婚后发现有修改和添加的必要,应及时处理。

  甲方签名: x x x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

婚前协议书(二)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现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一条 男方婚前有债权元,债务元;女方有债权元,债务元。双方确认以上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结婚后,上述权利和义务各自享有和承担。

  第二条 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 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1、房产 处:房产证号

  2、汽车 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四条 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1、房产 处:房产证号

  2、汽车 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五条 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 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 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

  双方确认,上述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条 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

  第十条 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 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一方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时,应当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当给予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 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超过 万元时,应当事先同另一方协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方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 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经济困难,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 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均有义务从各自财产中支付,但事后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回。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 子女有权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均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 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 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别性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 在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 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主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 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 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半,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 离婚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 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 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

  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 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 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 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 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