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承诺书(2)

时间:2021-08-31

安全承诺书 篇4

  根据我矿201X年生产任务安排,为切实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全力配合各部门并协调好各区队、项目部日常生产任务,确保矿井安全稳定发展,特自愿签订以下承诺,并认真履行。

  1、严格认真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思想意识,遵照安全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在本部门认真执行,认真做好先安全后生产工作。

  2、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3、在专业分管的指挥下,全力搞好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工作,切实抓好机电现场管理,全面排除矿井危险源,杜绝隐患蔓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4、全力协调机电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矿井生产设备使用及调剂工作,加强机电设备现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基。

  5、杜绝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主动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严查岗位日常行为规范,做好专业管理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检查要到位,问题要搞清,处理要到位”

  讲话精神,认真做好本专业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详细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7、认真按照本专业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实施,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等工作,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现场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参与本专业工作进行事前安全风险评估,认真分析潜在风险,制定整改措施.

  8、承诺日期:201X年1月1日---201X年12月31日。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承 诺 人: 年 月 日

安全承诺书 篇5

  为配合做好第 105 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特装展位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为宾客营造安全的洽谈环境,根据广交会安全管理需要,本单位 作为第 105届广交会第三期2.1A1-3展位号)特装展位的使用单位,偕同该特装展位布展施工单位 特向广交会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承诺:

  一、严格遵守《第10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的展馆防火规定和展馆用电安全规定,对筹撤展及展出期间因违章电气施工或违章用电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第一责任,并愿意接受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违约条款作出的违约责任追究。

  二、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在广交会期间的用电安全管理,做好筹撤展及展出期间现场值班维护,随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展馆安全。

  三、自觉接受广交会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整改措施。

  四、自觉明确电气施工方与用电方的安全责任,建立并落实内部安全责任制。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特装展位使用单位及 特装展位布展施工单位各一份,自签字递交之日起生效。本承诺书是第 105 届《广交会特装用电申报表》的必要附件。

  承诺单位(展位使用单位): 承诺单位(特装展位布展施工单位):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安全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安全负责人

  (签名): (签名):

  该展位用电安全责任人: 该展位用电安全责任人:

  (签名): (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xxxx 年xx月xx日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

安全承诺书 篇6

  为了进一步规范贵州省爱心志愿者出行公益活动,丰富业余生活,使每一个出行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特制定以下免责条款:

  一、公益之家是一个非经营性的爱心公益组织,没有任何人是专职的工作人员,每次出行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热心公益人的义务工作,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而组织的非营利性活动。在参与者自愿参加与自愿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由侵权人对此承担完全赔偿。活动的`组织方和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出行公益公益活动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道路行驶、活动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己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加者应当积极主动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和自己承担后果,不牵扯参与活动的组织方和组织者和其他同行人员;如因个人身体素质的原因致身体健康出现问题,亦同上述条款。

  三、出行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本人自行独立承担;

  四、出行一切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五、所有出行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六、出行活动的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和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她)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承担;

  七、所有参与者均应该详细提供自己真实的姓名及年龄,并确定自己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外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凡未如实提供上述信息者,活动一经加入。均视为认同上述条款并遵照执行。

  八、所有参与者对志愿者爱心公益出行活动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参与者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该约定生效。

  九、所有参加活动者经签名确认,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我承诺: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同意以上全部条款,没有任何异议。

承诺人: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