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加工委托书(2)

时间:2021-08-31

简单加工委托书范本3

  委 托 人:(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电缆产品。为维护双方的利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双方责任 加工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委托生产加工的原材料、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

  2、甲方按照确定的型号规格验收产品。

  3、乙方按计划为甲方加工电缆产品。

  4、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三、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标准、数量后,与乙方签订加工委托书,并于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 作为预付款,甲方验收之后5个工作日之内付清余款。 交货地点为:

  四、验收标准

  甲方在收到货品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五、违约责任

  乙方按时供货;甲方付款每延迟一天付总货款滞纳金 。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本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简单加工委托书范本4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

  作为设在 (厂家地址)的制造 (投标货物名称和型号)的 (制造厂家名称),因 原因无法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为此唯一授权我方最高级别代理 (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代表我方就 项目 (项目编号)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后继的合同签署、供货及服务,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必需事项。

  我方在此保证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与中标人签订的框架协议以及协议供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约定,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招标而提交的承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名称: (加盖公章)

  授权人签字:

  日期:

简单加工委托书范本5

  被委托单位(甲方):常州市武进南亚检测电器厂

  委托单位(乙方):北京市神通恒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双方为了保证产品加工的供求关系,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

  1、甲方按乙方订单要求制作加工产品。

  2、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规格、质量并在乙方要求的供货时限内将生产的产品送至乙方指定地点。

  3、乙方在每次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4、甲方生产的成品没有达到乙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收货。甲方应自行承担本次损失。

  5、乙方在收到合格产品后不能在有效期内付清货款,乙方应付甲方产品的5‰违约金。

  6、委托加工产品有效期为20xx.7.29-20xx.7.29。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8、若有变动,我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公司,如果我公司未及时通知贵公司,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申明!

  被委托单位:常州市武进南亚检 委托单位:北京市神通恒安无损

  测电器厂 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20xx.7.29 日期:20xx.7.29

简单加工委托书范本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贴牌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此处是你们双方协议好的内容写下来就可以了。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单位(盖章)

简单加工委托书范本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

  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