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协议书(2)

时间:2021-08-31

出租协议书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哈尔滨道外区双叶家具经销部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电梯轿厢设置看板媒体(以下简称“看板”)、刊发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件,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同意将 市 区 东北农业大学教工公寓小区 共 28 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第二条、设置方式和范围

  1、看板设置于电梯轿厢壁上(超薄型,厚度不超过2CM。高度:80CM、宽度:60CM:)用粘贴或钉合方式贴在轿厢壁上,共使用一面(中):注:轿厢门正对面

  2、电梯轿厢(面向电梯门及出电梯门时目光能所触及的轿厢壁)。

  第三条、设置内容

  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第四条、租赁时间

  合同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租赁费用

  电梯共28部,每半年度电梯租赁费共计 壹万 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免费刊发精神文明建设及防火,防盗等方面公益性广告,由乙方负责投资: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租赁费用按半年支付,签订本合同当日预付百分之五十款项,计 伍仟 元整,安装广告画面前即 20xx年2月15日 前支付尾款 伍仟 元整。

  第七条、双方权责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合同签订的电梯由乙方独家经营,在合同期内不允许第三方在电梯轿厢安装同类型的广告宣传媒体进行紧广告宣传活动,因经营权而产生的纠纷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或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甲方与第三者产生纠纷不影响该合同的执行

  (3)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以便乙方办理广告审批手续时使用。

  (4)有义务配合乙方的看板正常刊出,如发现看板有人为破坏或损毁,应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无权自行撤换乙方所刊发的广告画面及展板,否则按违约赔偿。

  2、乙方责任

  (1)负责看板刊发的广告内容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对所刊发广告内容的合法负责。

  (2)负责看板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发布,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3)乙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将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新科技产品替代更新(具体事宜,届时有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电梯在正常运行使用的情况下,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甲方电梯在不能正常使用期间(指连续30天以上不能使用),甲方不得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乙方已付给甲方租赁费,未正常运行的月份,甲方应退回租赁费给乙方(或在下期乙方交付的租赁费中减扣),由于甲方因其它原因解除对该楼盘物业管理协议,该电梯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如已发生预付款。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而未执行的款项。

  2、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星期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在合同未到期时,任何一方如须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说明原因,征得对方的完全同意(文函答复,加盖公章)。一方未完全同意,另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

  4甲方如有新建,新电梯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政府行为或政府明文禁止)而无法履行合同时此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时,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2倍处罚,并补足所欠款项。

  2、租赁合同签订当期,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广告刊发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为发布第三方广告投入的设计费、制作费及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应全部予以赔偿。

  3、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解决双方争议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

  第十一条、生效时间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附件解决,补充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取得共识和谅解的,提交合同签注地司法机关解决。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本条款需加盖合同章或双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哈尔滨道外区双叶家具经销部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电话 电话

出租协议书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房屋(合同标的)“ 号共 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经营场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签订书面合同的同时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合法用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房屋内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8、租凭期间产生的一切税收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自然灾害和偷盗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XXXX市场情况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

  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内签定的金额不函租房税,如需交纳租房税由乙方交纳租房税费用。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