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俗世奇人》有感(2)

时间:2021-08-31

读《俗世奇人》有感5

  好容易来世间走一遭,在匆匆奔完短暂的一生的同时,总要看看沿路两边的人文风情。

  看到的只有灰蒙蒙的天?

  那就请把目光放低一点。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所以,在那短短几十年光景里遇到的,都是有缘人。请珍惜这样一段难得的因缘,就算你是达官贵人,他是落魄乞丐,他也能轻松寻到你一辈子找不着的自在。那么,何必把自己当做非梧桐而不惜的凤凰呢?

  他们并不是红遍紫禁城的明星,不是皇帝身边的宠儿,但他们依旧逍遥,依旧受人尊重。依旧是最好的戏子,依旧拥有如云的看客。他们在这个不起眼的小城里,用绝技把生命唱成诗篇。长在江南的野花也很美,就是不如洛阳的牡丹,收到那么多人的赞颂。可到最后,那龙椅上坐着的真命天子,名气不见得有那持一把刷子闯天涯的刷子李响。

  所以,朋友们,请垂下你们高贵的头,看看身边的的那些别样风情。

  生中有太多太多的人,把自己的位置摆的`太过于高高在上,抱着一种为我独尊的心态,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自然,陪伴他们的,除了青天和阴云,又还有什么呢?有还能有什么呢?或者说,在他们狂妄的心里,又还能容得下什么呢?

  忽然记活起来那句带点玩笑,却幽默的点出了生命历程的话——“飞的越高,摔得越惨。”

  酒婆,没有金钱装点得尊贵,没有容颜雕琢的清秀,绝对是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但她一口灌下一壶酒的豪爽,过马路时能清醒的奇特,照旧把她留在了历史的印记里,奏响了整个小城别样的音符。

  那些开着凤凰花的小城呵,

  那些住在欢笑里的人们呵。

  他们演绎着古朴的味道呵,

  他们装点着悠闲的生活呵。

  冯骥才的《俗世奇人》,见证了那些在俗世里徘徊的人,他们在大千世界里,以独特的姿态生活着,活出了别样风情。

  若是对这些人嗤之以鼻的话,又怎能见到他们谱写的精彩呢?

  看到了,看到了,看到从未见过的美丽了!

  看到了的话,请记住,把目光放低一点。

读《俗世奇人》有感6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内容充满了传奇色彩,语言风趣幽默,讲述的是天津的一些奇怪的人的故事。

  《俗世奇人》有近二十个故事,有三个故事是讲小偷的,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

  从前有个其貌不扬的小偷,经常在电车上偷别人的东西,偷术极高。有一次,他偷了一个人的表链,等到下车后,他发现他偷的那个表链又被那个人给偷回去了。

  看到这里,我突然结合了一个新闻想到了一个新故事:在北京,有一个人,原名叫余候。这余候从小个子矮小,手小脚小嘴小眼睛小耳朵小,所以人们都管他叫“小侯”,打小一路叫过来,反而没人知道他的真名了。

  别看这“小侯”长得其貌不扬,可他小有名气。他可是一个能人,专攻“偷鱼”,技术可谓顶天了。他路过哪条河,哪座湖,他都会知道里面有多少鱼,种类是什么,长得是胖是瘦,是大是小,他全知道。他能把看鱼人当作不存在,哪怕河被围得水泄不通,他也能好似隐形人一般一个猛子下了河,屏着气,打怀里洒出一个网,不一会儿,就收获颇丰。就凭这高超的技术,他使北京的渔业产量大幅下降,于是人们就把他名字的“余”字改成了“鱼”,“侯”字改成了“后”,中间加了个“绝”字,顾名思义:“鱼绝后”。

  但千万不可认为全北京的水塘全是小侯的天下了。

  有一天,夜深人静,小侯路过一个水塘,发现里面养了很多鱼。他想:嘿,这下有福了!他看见远处有一个人影,知道那是看鱼人在巡逻。于是他使用了惯常的一招,屏着气,钻到水底下去,洒下网。不一会儿,就网到了很多鱼。正准备收网的时候,他发现由于自己潜得太深,脚被渔网给缠住了。渔网里装满了鱼,拽着他往下沉,不一会儿,他就沉到了水底,再也动弹不得。这时,一大群鱼游了过来,好奇地看着他在那里徒劳地挣扎。他在临死时想:“唉,这能人就死在能耐上了。”

  过了几天,另一位偷鱼的也来到这个水塘。他发现网里面竟然有一个尸体,并认出那是小侯的,吓得魂不附体,改过自新,一生不再偷鱼。这事传上了新闻,造成了轰动,于是北京的渔业又恢复了正常,再也没人偷鱼了。

  后人评价这件事,若有所思的说:“这事坏就坏在这个外号上了。‘鱼绝后’就是让‘鱼’把小侯给‘绝后’了!”你说奇不奇特?

读《俗世奇人》有感7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俗世奇人》的书,这本书里面讲述的都是天津卫的许多怪异人物和发生的奇人妙事,在我惊叹之余,还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令我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中所描绘的众多俗世奇人中,最令我佩服的人便是泥人张和苏七块了。泥人张,顾名思义,这人便一定有一手捏泥人的绝活了,没错,泥人张能捏出各种各样的小泥人,而且捏得栩栩如生。他大名叫张明山,生平最爱去的地方便是戏楼和饭馆,因为他喜欢捏戏院和饭馆里的各种人物,更绝的是,他还能一边喝酒,一边捏泥人。令我佩服。另一个令我佩服的人便是大名鼎鼎的苏七块了。他的大名叫做苏金散,是一名治疗筋骨的大夫,他的名气大到连外国人也找他看病。他到底有什么绝活呢?只要是有人受了伤,他只要用手在伤口处轻轻一摸,他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受了什么伤,然后,他的治疗就更绝了,双手以闪电般的速度乱点乱按,还不等病人叫疼,断开的筋骨就接上了。看到这,令我惊叹不已……

  看完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一项擅长的事情,才能在人群中当中立足,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更能得到别人的尊重。相反,如果没有一项像样的本领,什么也不会,便不能在人群中立足,更不能得到其他人的认可和尊重。在清朝末年的天津卫,有绝活的人能过上安逸的生活,而什么本领也不会的人只能风餐露宿,过着穷苦的的生活。当然,拿手的绝活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拥有的,它靠的是自己刻苦的训练和不断地努力,那些俗世奇人之所以拥有那些令人惊叹的本领是因为他们比别人对自己的要求更高,也更努力。最终练成了一手绝活。所以在生活当中做事、学习只要比别人更刻苦、更努力,就一定能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