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堂吉诃德》有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堂吉诃德》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这几天,我翻阅了《堂吉诃德》这本书,感受深刻。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塞万提斯是在狱中完成这本著作的。
本书上卷叙述了曼查地方的穷乡绅吉哈达,因为读骑士小说入迷,企图仿效古老的游侠骑士生活,从而引发了一些不可思议又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人们都说这是一个疯子的故事,他所做的一切都是那么疯狂,那么让人难以理解。可我看到的是一个让人敬佩不已的"疯子":他渴望自己就是英雄,就是那个救世主。他为拿不到工钱的小男孩打抱不平;他坚守对仆人商丘的承诺,至死不忘;他坚持自己的理想一如既往……
虽然堂吉诃德所做的种种行为让我们感到非常滑稽可笑,但是回过头来看一看,想一想,他拥有的美好品质,我们都有吗?正直,很多人都有;执着,少部分人拥有;永不放弃,极少人拥有。如果同时拥有这三点,便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堂吉诃德不管是打了败仗也好,还是碰了一鼻子灰也好,他依然执着,依然勇猛,依然正直,他那种永不言败的精神依然值得我学习。
就在刚才,我看完了《开学第一课》,最后一个环节,是我的偶像王源尝试自己亲手做一个无壳孵化小鸡的实验,最难的一个步骤是要打开一个完整的已孵化了两天的小鸡胚胎。不知道是由于紧张还是什么原因,王源试了不知道多少次都没有成功,最后连导演都上台来指导了。最后一次的尝试,王源终于打出了一个完整的小鸡胚胎,他激动地和主持人及指导老师击掌庆贺。那一刻,全场的小观众为他欢呼雀跃。设想如果王源失败几次后就不愿意再继续呢?我们就看不到后面的精彩了;如果那位创造性地想出这个方法的科学家在失败了几次之后就放弃了,我们还看得到这么清晰直观的小鸡二十一天孵化的情况吗?没有,都没有!科学需要不惧失败、勇往直前,人生是不是也应该如此呢?
《堂吉诃德》这本小说的主人公叫阿隆索·吉哈达,他是一位乡村绅士,他迷恋于骑士小说,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一位骑士,于是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些破烂不全的盔甲,并且给自己取名为堂吉诃德。他又找一位仆人——桑丘,并将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为杜尔西尼亚,把她作为自己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
主人公神经质般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他为了当上一位真正的骑士,时时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因为对骑士身份的过于迷恋,又总是引发出一系列搞笑的事情。虽然在别人的眼中他是陷入小说而发疯,但他身上仍具有见义勇为,锄强扶弱的英雄品质。他头脑不正常,但他一生恪守自己的骑士精神,仗义疏财,保护弱小群体,遇到困难仍没有放弃,孜孜追求自己的梦想。虽然在他眼人眼中,这只是笑话,但在他眼中,这是一分责任——别人需要他的帮助。
堂吉诃德是一个既可笑又可怜的人物,他会把生活中的人物想象成小说中的怪物,而自己就是那位大侠,追求自由,不被世俗束缚,但总是好心办坏事,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他有很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又有坏的缺点值得我们反思。他热衷于骑士小说,经历了现实中的困难和伤痛,但他仍没有动摇和退缩,仍然坚定地从事着他的事业。回到现实社会,有多少人能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到底,有多少人遇到困难会勇往直前,又有多少人在困难面前永不退缩?所以堂吉诃德值得我们学习,而相反他迷恋小说,甚至走火入魔却不值得提倡。现在,有多少学生起初成绩优异,但又因沉迷于小说而成绩下滑,使老师家长生气。所以我希望喜欢看小说的同学放下小说,拿起本吧,不要让未的自己为现在的所作所为而后悔。
我童年知识已开、颇能认字以后,读的第一部书就是萨费特赖的密圭尔西万提斯所著《曼却郡敏慧的绅士堂吉诃德的生平及事迹》。一天清早,我从家里溜出来,急急上皇家花园去,可以从容自在地看《堂吉诃德》,那片刻的时光,我还回忆得很清楚。是五月里一个明媚的日子,秾丽的春天躺在静穆的晨光里,听那只娇柔献媚的夜莺向它颂赞。夜莺的颂歌唱得温存似的软和,醉心融骨似的热烈,最含羞的花苞就此开放,多情芳草和披着薄雾的阳光就吻得更忙,花木就都一片欢欣,颤动起来。在所谓“叹息小径”里,离瀑布不远,有一条长了苔衣的旧石凳,我坐下来,把这位勇士经历的大事情来娱乐我的小心灵。我孩子气,心眼老实,什么都信以为真。这位可怜的英简述原文有关内容。雄给命运拨弄得成了个笑柄,可是我以为这是理所当然,遭人嘲笑,跟身体受伤一样,都是英雄的本分;他遭人嘲笑害得我很难受,正像他受了伤叫我心里不忍。上帝创造天地,把讽刺搀在里面,大诗人在印刷成书的小天地里,也就学样;我还是个孩子,领会不到这种讽刺,看见这位好汉骑士,空有义侠心肠,只落得受了亏负,挨了棍子,便为他流辛酸的眼泪。我那时不大会看书,每个字都要高声念出来,所以花鸟林泉和我一起全听见了。这些淳朴无猜的天然品物,像小孩子一样,丝毫不知遭天地间的讽刺,也一切当真,听了那苦命骑士当灾受罪,就陪着我哭。一株衰老不材的橡树微微啜泣,那瀑布的白色长髯飘扬得越发厉害,仿佛在呵斥人世的险恶。看到那头狮子无心迎斗,转身以屁股相向,我们依然以为这位骑士的英雄气魄可敬可佩。愈是他身体又瘦又干,披挂破烂,坐骑蹩脚,愈见他的所作所为值得夸赞。我们瞧不起那些下流俗物,那种人花花绿绿,穿着绫罗,谈吐高雅,而且顶着公爵头衔.却把一个才德胜过他们的人取笑。我天天在花园里看这本奇书,到秋天就看完了;我愈读下去,就愈加器重,愈加爱慕杜尔辛妮亚的骑士。有一场比武真惨,这位骑士很丢脸,输在人家手里.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念到这段情事的那一天。
那是个阴霾的日子,灰暗的天空里一阵阵都是气色凶恶的云,黄叶儿凄凄凉凉从树上落下来.憔悴的晚花奄奄待尽,头也抬不起,花上压着沉甸甸的泪珠,夜莺儿早已不知下落,望出去是一片衰盛无常的景象。我读到这位好汉骑士受了伤,摔昏头昏脑,躺在地上。他没去掉面盔,就向那占上风的对手说话,声音有气无力,仿佛是坟墓里出来的。他说:“杜尔辛妮亚真是天下第一美人,我却是世上最倒霉的骑士。尽管我本领不行,真是真非不可以颠倒。骑士大爷,你举枪刺吧!” 我看到这里,心都要碎了。
唉!那位光华耀眼的银月骑士,打败了天下最勇敢最义气的人的骑士,原来是—个乔装改扮的剃头匠!
我在“游记”第四部里写了上面一段,描摹多年以前读《堂吉诃德》的印象。如今又过了八年了。天呀!时光真是飘忽!我在屠赛尔道夫地方皇家花园的叹息小径里把这部书看完,还仿佛是昨天的事呢。这位伟大骑士的所作所受,依然叫我震惊倾倒。是不是好多年来,我的心始终没有变呢?还是绕了个巧妙的圈子,又回到童年的情思呢?后面这一说也许道着了,因为我记得每隔五年看一遍《堂吉珂德》,印象每次不同。我发育得是个青年的时候,伸出稚嫩的手去采生命的玫瑰花,爬上峰巅去攀附太阳,夜里做的梦全是老鹰和清白无瑕的少女,觉得《堂吉诃德》扫兴乏味,看见这部书就不耐烦似的把它搁在一边。后来我快成人,跟这位拥护杜尔辛妮亚的倒霉战士稍稍相安无事,而且嘲笑他起来了。我说,这家伙是个傻瓜。可是,说也奇怪,在人生的程途里,尤其是徘徊歧路的时候,那瘦骑士和那胖侍从总追踪在我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