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责任目标
双方严格执行目标责任书,由乙方执行承建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中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责任目标。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依总包合同为准按实结算。
三、承包方式:甲方授权乙方为本项目的执行项目负责人,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实施项目全方面管理,按项目部规定的经济责任目标自负盈亏。
四、承包价格:《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綜合单价》2000定额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等计价标准编制不下浮不让利。
五、工程结算款项的收支
1.工程款项统一由建设单位支付至甲方在灵璧所开的帐户上,杜绝乙方以任何形式从建设单位直接领取任何款项,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后的二天内甲方必须把工程款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
2.工程款支付方式:乙方完成6栋6层框架封顶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5%。以后按月进度次月5号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具备验收甲方支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5%。验收合格审计完毕十五天内付至总工程量的97%。(验收及审计时间为60天,超过时间视作甲方认可并按付款日期支付) 。3%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地下室部分及其它附属工程按月进度次月5号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具备验收甲方支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5%。验收合格审计完毕十五天内付至总工程量的97%。(验收及审计时间为90天超过时间视作甲方认可并按付款日期支付) 。3%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3.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代扣工程款支付他人,乙方针对本项目签订的材料采购或劳务等合同或基于本项目对外产生的任何债务,在乙方不能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给甲方造造成负面影响时,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关费用来消除影响并支付材料或劳务等款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乙双方共同组建项目指挥部,甲方指派的项目经理等五大员工资由乙方支付,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
(2)在乙方违法、违反本责任书约定、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施工管理的情況下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限期改正、停工、整改、罚款,责令调整项目管理人员等处罚。
(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情节特别严重时,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的义务
1.协助乙方开展各项工作以及把关选聘项目管理人员,主材甲方提供担保。
2.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3.在工程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建设单位将工程款结淸后及时支付乙方应得工程款。
4.在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保修期满且建设单位返还质量保修金至甲方帐户之后,返还质量保修金至乙方。
5甲方负责办理一切与工程相关的手续。
七、乙方的权利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行责任书确定的全部内容,实施总包合同(除造价以外)的各项条款。2.根据甲方的授权,主持项目部全面工作。
3.在甲方审定的合格分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甲方备案,对劳务分包,协作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条件及相关规范进行管理,监督。
4.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条件内进行物资采购,并对该行为的履行及后果和所采购的物资质量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5.根据甲方授权,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6.上缴給甲方管理1%,税金由乙方支付。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安徽省灵璧县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发的针对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文件及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管理执行甲方相关管理执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工程施工所需资金的'筹措皮风险控制,按要求支付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价款,农民工工资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所有费用,并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划小承包经验介绍)及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目标(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限价施工控制等) ,对未完成相应责任目标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经济资料处理项目部善后工作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5)与本工珵项目部工作的管理、技术、施工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用人单位的实际法律责任,按时足额交纳各种保险社保等费用。
(6)竣工资料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7)该工程签定责任书时乙方应执行总包合同的履约责任条款,否则此合同无效。
(8)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进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协助补办议标及主管单位备案等有关事宜。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与工地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期足额缴纳保险费用,支付工人工资的甲方接到反映或者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以经济处罚。
2、乙方未能按照总承包合同确定的期限完成施工任务的,除按总承包合同向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3、乙方如出现下列情况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情況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1.未能全面履行本目标责任书第七条约定的义务管理混乱。
2.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违反本目标责任书约定义务,甲方管理制度,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要求的,在要求改正的限期内仍不能改正的。
4.违法违规施工造成恶劣影响或出现伤亡事故。
5.出现甲方和建设单位均认为乙方不称职的情形
6.其它违约行为或不良行为给甲方商业信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4、本目标责任书成立至终止后,乙方应严格依约、依法、依规履行,并避免讼争的发生,或当讼争发生时,乙方应积极应诉,力争平息。若裁决或可能裁决甲方对此承担责任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外,对由此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由乙方一并承担。
5、甲方未按内部承包责任书条款执行,特别未按付款结点支付而造成停工等后 篇三:能耗划小承包协议
甲方(发包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乙方(承包方): 岱山分公司
根据中电信浙〔2014〕227号《关于推进维护单元划小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国电信舟山分公司能耗属地化管理的实际情况,决定全面实施以区域团队为主体的划小承包责任制。
通过划小承包,制定相应降本增效的考核内容和激励措施,激发各区域生产、办公人员的内生动力;通过建立内部激励机制,实现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
1. 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区域内开展相关能耗设备的管控。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工作模式等(具体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能耗划小承包实施方案(试行稿)》)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及考核。
3. 承包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4. 承包目标:岱山分公司总电耗 319.5 万千瓦时。
5.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能耗划小承包实施方案(试行稿)》和能耗划小承包指标),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协议一致,可以更改,修订或补充协议。所有更改、修订或补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区域内开展相关能耗设备的管控。
8.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工作模式等(具体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能耗划小承包实施方案(试行稿)》)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同时必须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及考核。
9. 承包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10.承包目标:岱山分公司通信大楼总电耗 80.3 万千瓦时。
1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能耗划小承包实施方案(试行稿)》和能耗划小承包指标),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协议一致,可以更改,修订或补充协议。所有更改、修订或补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字)签订日期:
(签字)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