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著的读后感

时间:2021-08-31

有关世界名著的读后感

篇一

  从《三国演义》里,我看到了一幕幕精彩的好戏:刘关张桃园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火烧新野,火烧博望,空城计,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水淹七军。。。。。。这些动人的故事真让人拍案叫绝!

  每一出好戏都有精彩的主角,每一个主角都有鲜明的个性。比如: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刘备的爱民如子,曹操的阴险多疑,司马懿的自作聪明,张飞的粗中有细,关羽的忠贞仁义,周瑜的嫉贤妒能,鲁肃的忠厚善良。。。。。。每一个人物都被罗贯中刻画的栩栩如生,淋漓尽致,如一幅幅动人的画卷,让人看后赞不绝口!

  今天,我要重点说一说刘备和曹操。刘备是蜀国皇帝,是罗贯中心中的正统;而曹操是魏国的皇帝,同时也是作者要故意贬低的角色。此二人曾经“青梅煮酒论英雄”,曹孟德认为当时天下只有刘备和他才是真英雄,其他的人均是无名之辈。刘备是汉室宗亲,曹操是汉室之后,他们给后人留下了不同的印象,我对这两人的看法也大相径庭。

  曹操奸诈多疑,心狠手辣。诸葛亮根据他的弱点火烧赤壁、火烧新野、火烧博望,三把大火烧的曹操如惊弓之鸟,谈虎色变,闻风丧胆。曹操曾经说过:“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从中不难看出他是何等心狠手辣,就连自己的救命恩人也不放过,真是恩将仇报,禽兽不如。他还心胸狭窄,嫉贤妒能,从而导致了一个个名士之死:许攸多才,曹操曾赤脚迎许攸,但后来发现他骄傲狂妄,目中无人,就借刀杀人,除掉许攸而后快。杨修是曹操肚中的蛔虫,知道他的心腹事,只是偶尔的和他开开小玩笑,最终却招来了杀身之祸。神医华佗是真心真意的为曹操看脑病,他却以为华佗是关羽的朋友,有意陷害她,不问青红皂白就杀掉了一代名医。曹操做的错事真是比比皆是,这一个个充满血腥的故事让他的很多将士都心惊胆寒,敬而远之。就连徐庶这样的名士进曹营后也是一言不发。

  再看看刘备,论才智,他可能没有曹操聪明;论谋略,他可能没有曹操出色;论武功,他可能没有曹操高强。但他心系天下,心胸宽广。桃园三结义,刘关张许下了“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刘备对关羽、张飞更是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使关张心甘情愿地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刘备三请诸葛亮,以诚相待,风雨无阻,这让诸葛亮无限感激,同意辅佐刘备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他三让徐州,心胸坦荡,不乘人之危,不愧为真君子!刘备摔阿斗的故事更是妇孺皆知,从中不难看出他爱惜人才,知人善任;他不以貌取人,礼贤下士,正因为这样张松才心甘情愿地把原来要献给曹操的西川地图献给了刘备。这样的明君谁不喜欢?这样的皇帝谁不爱戴?这也是蜀国由弱到强,由小到大的主要原因。

  《三国演义》不愧为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我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想,都有很大的收获。从一个个故事中,我得到了很多的启示:生活中我们不要为得到一点点小便宜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工作中不要为一点点成绩就骄傲自满,自命不凡;人生中不要为一点点失意就耿耿于怀,怨天尤人。

  法国作家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还广阔的就是人的心灵。”清代民族英雄林则徐也曾经说过:“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俗话说得好:“宰相肚子能撑船”。那就让我们做一个心胸宽阔的人吧!

篇二: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

  《围城》共分九章,大体可以划做四个单元。由第一章至第四章是第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在上海和家乡(江南某县)的生活情景,以写上海为主。第五章可以算作第二个单元,是“过渡性”或“衔接性”的。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以下是一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当、当”已是深夜班10点了,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十四岁的时候,我信心满满的,只差没有报告天下,凭海为证,大言不惭地说有一天自己会如何如何。那时候总是很单纯的,没有意识地去做许多事。没有责任的包袱,不懂世间的复杂,指天夸耀自己的伟大,却在深夜独自嘤嘤哭泣,很脆弱的。其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会犯上一回的狂病,但这又何尝不是一回人生的轰裂呢?几年后,二十七岁的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只不过三年后,当我面对满地的落叶,我再也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当我再也不会为漫天的雪花而欢欣鼓舞时,我已记不清多少年前说过了什么。不是因为时间很久,只是发现那些誓言很飘渺。过去也试着去实践,但当我发现要用一生去允诺时,我放弃了。少了年少时的傲气和心无旁骛的毅力,取而代之的是种顾虑,一种对现实的认识,不知是那位学者曾说过,孩子出生时都有他的角,死去时却是一枚鹅卵石。鸿渐的身边曾留有过鲍小姐的鲍肆之臭,也曾吸引过苏小姐的文质之香,鸿渐也曾为搏唐小姐的回眸一笑而努力过,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未好好抓住,任由最后一缕轻烟从指尖划过,没有勇气跨出最后一步,鸿渐学会了妥协。在经过三闾大学一行后,他才真正意识到人世险恶。鸿渐有点累了,于是他选择躺在孙小姐这张柔顺的躺椅上休息一下。父母亲的生活,我一直是不甚赞同的。没有“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爱情,没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柔情,有的只是永远为琐事忙碌的身影和时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的声音。我一直很不孝地疑惑这样的两个人为什么会如此甘心地被对方牵绊着自己的后半生呢?平静的海面往往酝酿着巨大的风暴,鸿渐同柔嘉平淡的婚姻也有了一触即发的危机。鸿渐觉得自己很无能,总认为自己是一场悲剧的主角,他要发泄,既然不能对外人那就只能对自己的妻子出气。柔嘉也不是好欺负的人,两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更多人的参与而显得不可收拾,鸿渐看着空空的小屋陷入了沉思。葬礼上,奶奶一直都在流泪,看着与她相伴四十多年的爷爷消失在殡仪馆最后一道门后,最后一滴泪也悄无生息地落地。一直不明白在爷爷去世许多年后,奶奶口中批评着种种不是与眼中流露出的无限依恋竟是如此和谐,和谐地让人辛酸,让人猜不透。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后记: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种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时闹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同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记时器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十一点了”我想“也该睡了”掩上日记本,掩上门,让室外的黑色也浸染入这一室之中。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