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承诺书(2)

时间:2021-08-31

安全承诺书 篇5

  镇(办事处、开发区) 村(社区) (门牌)号 安全重于泰山,也是健康成长、快乐生活的保证。为确保自身安全,我郑重承诺:

  一、遵守交通法规不骑电动车、三轮车及摩托车等机动车辆;骑自行车靠右行走,不并排而行,不骑“大撒把”车,不骑车载人,不抢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赛车;不攀爬、牵引机动车辆;不乘坐“三无(无证、无牌、无运营资质)”车辆及拼装车、超速、超员、酒驾车和不规范车辆。

  二、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不在危险水域周边玩耍,不到危险水域进行洗澡钓鱼等与涉水有关的活动,严防溺水。

  三、放学后不滞留学校,在第一时间到家向家长(监护人)报平安;不私自离家出走,未经家长(监护人)同意不在外过夜,不许留别人在自己家过夜;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游戏机室等娱乐场所,不喝酒,不吸烟,不玩火,远离毒品。

  四、不与社会闲杂人员及不良分子交往,不参加小团伙,不打架斗殴,不意气用事做违法的事,不纠结他人在校园周围闲逛或寻衅滋事。有事及时与老师和家长(监护人)报告,或想办法拨打110报警电话。

  五、养成良好饮食卫生习惯,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不吃“三无”食品,预防疾病或中毒现象发生。

  六、不携带管制刀具及不属于学习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铁条、钢管、木棒等易伤人的危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品到校。

  七、不在校内追逐打闹,不攀爬翻越围墙、建筑物,不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上,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打扫卫生擦窗户时一定要确保安全。

  八、自觉遵守上、下楼梯秩序,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拥挤、不并行、不拉扯,防止踩踏。

  九、爱护校内的用电设施及设备,不私自乱扯电线,不玩弄电器,发现电器开关、插座等有损坏现象时不触摸、不自行修理,及时报告学校和老师。

  十、上体育活动及实践活动课时,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不擅自行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和《学校宿舍管理制度》,按时上学,不过早到校;在校期间保证服从学校管理,不私自外出游玩、不逃学、不出走;如因病、事需中途离校须与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方可离校。

  十二、熟悉父母的姓名、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居家或外出不与陌生人交流,不将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

  十三、其他: 上述承诺,我将严格遵守,请老师、家长(监护人)及同学们予以监督!

安全承诺书 篇6

  我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挖掘怡乐路东侧靠近马涌,怡海路东侧靠近马涌,实施海联路跨马涌桥施工。为确保城市道路挖掘(施工)文明施工交通安全畅通,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城市交通安全发》和《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围蔽设施的通知》(穗建筑[20xx]218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xx]1335)、《关于加强市政园林和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市政园林[20xx]1273)和穗交函

  [20xx]1417号文的要求,保证在施工期间减少市市容市貌和交通带来的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保证按照下列规定的要求执行:

  一、亮证施工。在施工现场悬挂《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二、围蔽施工。参照穗建质[20xx]1335号文,轨道交通工程,围蔽墙体高度≥2.5米,墙角高度≥50厘米,墙柱间距≤3米,墙脚和墙柱末恻粘贴瓷砖,砖砌18厘米厚砖墙并设置琉璃瓦压顶,颜色为地铁标准红色,墙面砂浆抹灰刷白,每隔6米在柱帽顶安装圆型节能灯具:工期在半年以下15日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拆除工程,围蔽高度≥2.5米,钢柱间距≤3.3米,围板柱顶设置造型,每隔一根立柱须在柱顶安装圆型节能灯具,各单元四边加固压边:工期在15日以下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围蔽,

  密排整齐,相邻单元间扣接,临近机动车道的围蔽应按交通相关管理规定设置夜间反光警示标志;临近机动车道工程,设置成品铸铁或钢制防撞杆,按交通相关管理规定设置夜间反光警示标志;

  三、按时施工。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和繁忙期间进行施工。

  四、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识,夜间设置警告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工程,除做好交通疏导交通措施外,并设置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及时对施工范围的道路进行检修,确保施工范围的交通安全和畅通。

  五、施工材料、机具拜访不得超出围蔽范围,临时占道施工现场不得摆放与施工无关的生活配套设施。大型施工现场缺需设置仓库、临时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应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位置设置,但不得设置竹、木结构等影响城市景观的'临时设施。

  六、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晚上10时30分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七、施工产生的余泥及时清运,余泥堆放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重点路段要立即清运。运载散体的物料、施工垃圾的车辆必须经过资质审查合格,持有准许证件,不得向路面

  排放,避免影响市市容和交通安全。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损坏的其他设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承担原状修复或赔偿责任。

  八、以上施工措施,承诺做到每天自检,并自觉接受市政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除迅速纠正外,并接受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处罚。因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当或管理责任不到位致使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次挖掘工程影响 六 类公共管线,相关管线单位征求意见,情况详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线保护意见表》。若由于建设单位摸查说那个包挖掘工程涉及公共管线属性及征求意见不真实,以致造成安全事故或人员财产损失问题的,应由建设业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