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委托书

时间:2021-08-31

设计委托书范本6篇

设计委托书范本1


  委托设计方 (以下简称: “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室内装饰工程的整体方案的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依据。

  设计明细: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京昆高速保定段的所有服务区、停车区的餐厅、超市、工艺品区、办公等区域进行室内装饰整体方案的设计,该工程项目户型 使用面积 平方米。

  设计费收取:

  第一条:本委托设计合同设计费 元/平米计取,设计费总额¥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条:甲方于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支付设计费总额的60%,计¥ 元,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按实地测量面积交纳设计费余款,乙方进行全套图纸的绘制。

  第三条:小型公共工程装修项目的设计费或其他方式(非面积单价)计算的设计费,支付方式、比例必须报请设计部经理批准。

  设计周期:

  第一条:乙方在现场测量后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

  第二条:在甲方确定初步设计方案后,乙方于 天内完成整套图纸的绘制。

  甲方权利及义务: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进行设计所需的原建筑有关图纸资料。

  第二条:甲方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平面布局图,顶面图,效果图,预算书)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7日

  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书面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乙方权利及义务:

  第一条:乙方按甲方签定确认的《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与甲方进行沟通,讨论。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在约定的设计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

  第二条:按双方约定,工程项目由乙方设计并施工的,在设计完成后,甲方与乙方签定家装合同并交纳工程首期款,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交全套相应设计文件。设计师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处理有关图纸内容中一切技术性问题,并按公司要求参加现场技术交底及阶段验收工作。

  第三条:若甲方未委托乙方进行施工,甲方可在支付全额设计费用后索取相应设计文件。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或甲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一次详细的技术交底。但乙方对双方已确认的方案不再有修改的义务,若甲方有修改需求,可与乙方协商,并交纳 元/次的方案变更费用。

  第四条:对乙方设计师所提交的方案,甲方认为与自己的期望值偏差较大,乙方应为甲方更换设计师,但仅限更换一次,且设计周期需顺延。

  设计方案修改及版权:

  第一条:对于一次以上(含一次)的整体方案修改(指甲方在功能与风格上的修改意见与甲方确认的《设计任务书》要求不符),甲方每次均需预先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并同时约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

  第二条:对于两次以上的局部方案修改(不含两次,每次不限修改处),甲方每次均需向乙方另外支付 元/次的方案变更费用,并同时约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

  第三条:本项目的设计版权为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进行保护,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相关技术参数提供给第三方或其他项目使用。如甲方将上述图纸另作其它用途或公开发表,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须对甲方身份背景,项目的各项内容进行保密。

  违约责任:

  第一条: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完成日期延误的,每延一日乙方须支付甲方设计费总额的1%作为违约赔偿金。

  第二条: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的,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按照设计费总额20%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并将甲方已付的设计费返还甲方。

  第三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委托终止时,甲方应以已付费用作为违约赔偿,乙方有权不予退还。 纠纷解决方法:

  第一条:双方出现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问题,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法解决。

  1、到乙方所在地区行业管理仲裁机构解决。

  2、到乙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它:

  第一条:本委托书可作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设计委托书范本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_陕西仲夏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工作,经双

  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总设计收费:

  本合同项目的总设计费为: 。(大写: )

  第二条 设计范围及包含内容

  1、 市 室内装修设计。

  2、 室内装修施工图纸

  3、 强电点位示意图纸

  4、 弱电点位示意图纸

  5、 给排水点位示意图纸

  第三条 设计阶段的分部

  第一部分——初步设计意念

  1、 乙方要熟悉项目的地点、项目规划、基本结构图纸和说明,同时须知道不同功能和操作方面的要求。

  2、 乙方在充分了解项目主题、设计细则和设计预算后进入概念上的.设计。

  3、 协助甲方制定装饰设计工程的工作流程安排及时间计划,乙方设计出图将按甲方同步施工次序先后提交。

  4、 乙方准备好平面布置示意图及设计说明(照明方案,强、弱电用电器的详细部位,给排水点位,主要材料,家具选择,颜色方案)。在甲方的要求或授权下,乙方会与甲方的建筑师、顾问、

  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协调工作。

  5、 上述部分完成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当收到甲方书面确认后进入第二部分工作。

  (此部分在签订委托书后 3日内完成)签订委托书时,乙方提供初步平面布局给甲方后,甲方即

  付设计总款的 35 %给乙方(人民币 : 元 )

  第二部分——设计深化

  1、 根据已确定的概念和甲方的调整,乙方开始进行室内深化设计。

  2、 乙方提供平面布置图、地面铺贴图、天花图(含标高)、照明点位示意图和主要细节的说明文件;效果图和相关说明文件。效果图定为 张之内(具体表现位置由双方协商而定)。

  3、 乙方提供所用材料名称及材料样品或样板图片。

  4、 上述部分完成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当收到甲方书面确认后进入第三部分工作。

  (此部分在甲方发出书面确认第一部分的日期后 10 日内完成)

  第二部分完成,乙方交图纸同时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当日付设计总款 30 %给乙方

  (人民币 : 元 )

  第三部分——制作施工图

  1、 乙方提供详细的平面布局图、地面铺贴图、天花图、室内立面图、施工节点大样图;装饰灯和

  基本灯具的型号、规格明细表;特别的施工工艺要求。

  2、 上述部分完成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当收到甲方书面确认后进入第四部分工作。

  (此部分在甲方发出书面确认的日期后 15日内完成)

  第三部分完成后,甲方书面确认 7 天内付设计总款 30 %给乙方

  (人民币 : 元 )

  第四部分——施工筹划和施工阶段的跟进工作

  1、 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装修,施工单位的选定工作。提出施工细部要求,提出中肯鉴定意见,并参

  与招标会,向投标单位解释设计意念和细部要求。

  2、 乙方参与装修投标方案,并在必要时作出设计方案调整,以便和甲方先前定好的预算计划相一

  致。

  3、 乙方提供特殊工艺的具体施工方法和特殊材料的具体采购来源。

  4、 进入装修施工阶段后,按甲乙双方要求乙方指派设计人员负责与甲方及施工方的沟通工作。

  5、 参加工程协调例会,解答施工中遇到的设计问题;纠正施工过程中定义的误差,向工程施工方

  代表解释说明图纸,解决例会提出的有关合理设计变更、追加设计等。

  6、 参与装修工程竣工验收;调整装饰灯、装饰品、家具布局摆设;参与地毡、窗帘等物件选择布

  置。

  7、 上述部分完成后,甲方应于作全部设计内容完成。

  第四部分完成后,甲方书面确认 7天内付设计总款 5 %给乙方(人民币 : 元 )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1份。含分区平面详图、室内立面详图、装饰节点详图、装饰剖面详图。

  2、装修施工图全套的电子文件(光碟)一份。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至造成乙

  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

  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停止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

  3、 在装修施工开始后,甲方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在设计方面的技术要求,若承包方

  与乙方有争议,甲方应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

  4、 甲方应保护专项专用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设计成果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

  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索赔。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委托书第三、四条规定的内容及时间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委托书第三条所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赔偿

  甲方伍佰元。同样,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委托书第三条所规定的付款时间,每延误

  一天,赔偿乙方伍佰元

  3、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

  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文件三个月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

  进行设计交底和参加竣工验收。

  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

  权索赔。

  5、 若因乙方设计缺失而令施工发生困难,乙方应及时跟进更改设计图纸,不得故意拖延,若造成

  工期拖延,相应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其他

  (一)乙方不参与施工组织和各施工工种协调工作,甲方委派 专责与设计

  方案图及施工图纸沟通工作,与甲方对设计过程中有图纸上的疑问,应由该专人将问题整理

  后交与乙方解答。如甲方要求进行局部图纸更改,应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双方的图纸交

  收,应由该专人签收。所有图纸及方案确定,由该专人签订。

  (二)所有经甲方签证之方案,与本协议一同具约束力。甲方如对确认后之图纸提出修改,则乙方

  视改动情况,追加相应费用。

  (三)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配合和解决有关问题时,乙方收取

  的费用,乙方人员往来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 乙方为本委托书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甲方

  要求乙方提交超过本委托书规定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乙方另收工本费。

  (五) 工程项目中,建筑装修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

  由甲方承担。

  (六)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委托书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七)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八) 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 委托书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

  方履行完委托书规定的任务后,本委托书即行终止。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号怡和国际A座3003 电 话: 电 话: 029-85330097 029-85330286

  传 真: 传 真: 029-85330095

  签约日期: 签订日期: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陕西仲夏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