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达斡尔族敖包信仰和祭祀习俗的文化内涵与变迁特点的论文

时间:2021-08-31

浅谈达斡尔族敖包信仰和祭祀习俗的文化内涵与变迁特点的论文

  我国北方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民族都有敖包信仰和祭祀的习俗,千百年来历经世代传承,从远古走到今天。始终对人们的精神世界和心理意识产生着影响,也折射出各民族社会生活与自然和人文生态变迁的基本情况。本文结合对达斡尔族敖包信仰和祭祀习俗的传承演进所做的相关探讨,对此加以具体理解和认识。

  一、敖包:以自然崇拜为内涵的文化符号

  达斡尔族学者鄂.苏日台先生认为,敖包信仰和敖包文化是前萨满教文化形态之一,对北方民族的萨满教文化的形成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甩傲包、敖包祭,就其本质而言,是以崇拜狩猎自然环境为特征的,是以山石树木崇拜为主体的大自然崇拜意识的直观反映。萨满教的思想核心是“万物有灵论”,萨满教的发展大体上经过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始祖崇拜三大阶段。所以说萨满教的形成首先与自然崇拜有关,而自然崇拜又与“敖包文化”密不可分。因此,敖包信仰和敖包文化是萨满教及萨满教文化形成之前的一种过渡形态的更为原始的信仰意识及信仰习俗。

  任何一种信仰意识和行为的产生,都是远古时期人类面对自然界时的自感无能为力及想象力的高度发展的结果,以大自然崇拜为目的的敖包信仰亦是如此。从敖包文化较为典型的蒙古族的情况来看,无论早期山林狩猎生计还是后来的游牧生计,都让他们深切体会了季节和气候变化给生存带来的严峻考验。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人们深感人力渺小的同时,逐渐对生存环境中体现坚固、力量和永恒的事物产生由衷的崇敬,石崇拜的形成就是基于这样的心理基础。人们通过将石块堆积到高处瞻仰和祭拜来表达对岿然不动的石头的崇敬心意,并且由对石的虔敬和膜拜,又扩展为对山和山神的崇拜,他们把敖包看作是山的缩影,认为山神栖居于此。在以后的发展中,又在外观形制上加入了一些象征饰物,如石堆最高处插上葱郁的树枝,并在枝叶间缀饰红、黄、蓝三色饰带,分别表示对火、地和天的祭祀。可见,敖包的文化内涵不断被扩充和泛化的同时,祭祀活动也在不断强化着其神圣性。自然崇拜既是观念形态的产物,也体现了人类生存环境的具体影响。从崇拜对象到祭祀形式都折射出所处环境与生计条件的规定性和制约作用。尽管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中的自然崇拜呈现一定差异和特点,但被崇拜的核心无一例外都是对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影响最大的或最直接的自然力和自然物。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民族早期也经历过对山林怪石和巨树古树加以崇拜的原始信仰阶段,在他们的想象中,这些山石树木就是主宰山林的神灵的寓所,猎人进山狩猎都要对它们虔诚膜拜,以求神灵佑助他们行猎有好的收获。而他们的敖包信仰和敖包文化正是以此为基础发展而来的。特定的地域环境和生计方式,使这些狩猎民族以堆石膜拜的方式表达他们对从事行围狩猎的山林和猎场的敬畏之情。在狩猎活动的范围所及之处,堆砌起一座座在他们心中无比神圣的石堆。鄂·苏日台先生将这一时期称为“崇石文化时代”,认为此即最原始的敖包和“敖包祭”之发端“而后这些原始狩猎者进山遇到有堆积石头的地方,都很自然的捡些石头块堆放到敖包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堆越大,形成闻名远近的敖包。又加上以各种神奇的传说来渲染敖包的神奇作用,最后敖包由原始狩猎者小群体的信仰形式发展到原始部族大的群体性的信仰形式,最终形成了‘敖包文化’现象”。与蒙古族的情况相类似,当生存的地域空间和生计方式发生改变之后,达斡尔族的敖包文化得以承续下来。历史上蒙古族在从事畜牧业之前曾作为森林民族之一从事狩猎生计,后来,由于生活方式的改变走出森林向草原发展,敖包信仰观念和意识以及敖包祭祀习俗也随之向草原地带发展。达斡尔族由狩猎经济过渡到定居农耕生计方式,同时兼营牧林渔猎等业以后,仍保持着敖包信仰和祭祀的文化习俗。只是从这时起,敖包信仰与农业文化建立起紧密的联系,祭祀中也汇入更深切的对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祈盼的心愿。据文献记载,达斡尔人居住在黑龙江中上游地区时,在许多位置醒目且被认为风水好的地方,如山顶高坡之上,或土丘漫岗、河岸湖畔,到处建有用石头堆起来的圆锥形敖包,在找不到石头的地方,就用沙土垒成土堆。17世纪中叶迁居嫩江流域之后,又将敖包文化带到新的居住地,此后历经数世纪一直延续至今。尽管在习俗的传承中,敖包信仰和敖包祭祀较之原生形态的“敖包文化”已在形式、观念和文化特征等方面发生了不少变化,但贯穿其中的自然崇拜意识却是一脉相承的,敖包仍然作为基于对生存现实的关注而产生的精神世界的文化符号而存在。

  二、春祈秋报,感恩自然:春祭、秋祭与官祭、民祭

  敖包信仰的历史久远,达斡尔族的敖包祭祀也由来已久。祭祀活动有在平时随时进行的,当行路者在野外经过敖包时要下车马,在石堆上添加石块,有时还献上钱币,以示崇敬;狩猎者和伐木者进入山林时,也一定要向设置在此的敖包添垒石块或插草木行祭,以祈佑平安顺利;也有选择季节、时日进行的较为正式的祭祀活动。在传统的聚族而居时期,敖包是以莫昆为单位设置的,并且由莫昆组织每年春秋两季的祭祀敖包活动。后来由于迁徙和移民的移入,达斡尔人居住形式变成按地域杂居,于是开始以屯为单位设置敖包,由杂居的各莫昆共同祭祀。自清代以来,随着在达斡尔族地区实行八旗制,在今莫力达瓦地区设置了布特哈八旗总管衙门敖包和旗敖包这两个官方敖包,通称为官敖包,敖包祭祀由此还出现了官祭和民祭之分。

  过渡到农耕生计方式之后,达斡尔人对每年春季种完地之后的春祭和秋天收获时节的秋祭都按时举行,倍加重视。一方面,体现了自然崇拜的信仰意识对其生产生活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农业之于达斡尔族经济生活的重要性在其观念领域中的反映。笔者认为,达斡尔族敖包祭祀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关联性,与一切农耕民族自古以来祀天礼地,祈求并报谢自然的养育之恩的信仰意识有类似之处,本质上是相一致的。从世界范围来看,早在原始农业发生之初,就已经形成了向神灵祈求丰收的宗教观念和信仰习俗。在国外的一些农业考古遗址中,不仅出土了农作物籽种、石制农具、骨器、陶器等,还发现了一些象征丰产丰收的女神雕像,这正是人类早期即已存在农事信仰的佐证。我国的农耕先民很早就对滋养作物生长,使人类得以操持农耕生计谋生的神奇土地产生深深崇拜之情,在对土地、地神的祭祀活动中逐渐发展起来“社日”的习依“社”即为土地辛电“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将土地神称之为‘地抵’或曰:‘社’。据记载,我国早在夏朝就有祭祀土地社神的信仰活动。古代祭祀土地神的日子叫‘社日’,是在立春和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人们在这一天聚集起来,宰杀牛羊,向地神献上祭酒。渐至后来,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对土地神的崇拜更多地与农耕生产与祈祝丰收的活动结合起来”。在春、秋社日开展的对土地的祭祀活动旨在“春祈于社,秋报于社”。春祈,是祈求社神保佑庄稼旺盛,谷物丰稳。是日,人们除了祭祀土地,还共饮“社酒”,演社戏等,以欢快的节日活动娱神,以此激发土地滋养万物的繁衍能力,并预祝当年作物生长时期风调雨顺,农事顺利;秋季作物收获,此时在喜庆丰收和谷物安全收藏的庆祝活动中,更主要是体现秋报的主旨。人们要通过祭祀来报谢神灵的佑助和恩赐,并对祖先给予的庇护表达感恩之情,同时也藉此机会祈求来年再获丰年。

  信仰萨满教的达斡尔人历来供奉多种神灵。达斡尔人称其为“巴尔肯”,共有几十种。其中山神(白那查)、土地神和狐仙等在达斡尔人的信仰观念中一定程度上起到农事保护神的作用。他们将土地神视为掌管天气顺调,五谷丰饶和家畜兴旺的神,仅是为保农事顺利加以供奉“达斡尔人每逢新开荒时,在野外临时堆成草皮堆,在动犁前,向土神(巴拉格巴日肯)点酒叩拜”。不少人家还在庭院的角落设置小祠堂加以供奉。笔者在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下简称莫旗)及其所辖的几个民族村做调查时,了解到这些信仰和习俗在达斡尔族的农耕生活中已经消失近六七十年,不过仍能从当地人的记忆中寻踪和钩沉。达斡尔族学会的先生(62岁,阿尔拉村人)回忆其父(年近九旬)曾一直供“白那查”的往事,至今记忆犹新地里遭虫灾时供,连续几年风调雨顺。供奉得很虔诚,他自己也觉得种地总能得到雨水,也很少遭受雹灾。他就是在地头上供的,每次祭时,跪在那里叨咕(当地方言,念叨的意思。)求‘白那查’保佑庄稼平安丰收。还对‘白那查’的关照表示感谢,有时杀牛来祭。达斡尔人对土地神的信奉,没有像汉族信仰观念中“地抵”、“社神”的概念,也没有大规模的、隆重的祭祀活动。但他们传统上按春祭、秋祭定制举行的敖包祭祀,则是向他们信奉的神灵表达类似于“春祈秋报”的期待与回馈的心愿。特别是过渡到农耕生活以后,对农事顺利、作物丰收的祈愿和报谢心理更加强烈。因为春季播种之后,即种下了一年的希望。达斡尔人带着对风调雨顺,免受灾害,农事太平的由衷祝愿,以祭祀敖包的形式,希望将自己的主观意愿通过影响和作用于自然力而得以实现。秋季收获后,又虔诚地祭祀敖包,表达对大自然的感恩之情。自清代开始还有了官祭和民祭敖包之分,但诉诸的心愿和目的则是相同魄春祭通常在五月,祈求天地山河、白那查诸神保佑风调雨顺,安居乐业;保障五谷丰登,各业兴旺。秋祭则多在八月,感谢天神恩都日和白那查诸神恩赐丰收。可见,春祭的日期通常选在农事开端的5月,秋祭则多在作物丰收的8月举行。每年安排在特定时节并以特定的目的举行的两次祭祀活动,不仅在祭祀时节、重视程度和仪式规模上与汉族等农耕民族的“春祈于社,秋报于社”很相近,而且其中所寄托、包含的信仰意识和文化心理与“春祈秋报”也是一致和相通的,这在官祭敖包和民祭敖包中均得到体现。

  民祭敖包之日,“屯人咸集敖包前,用牛或猪、羊祭之。巴哈奇祝祷者,以祷告词祷告,祈求天地、山川、神抵威灵感格,风雨以时、灾痈以消、五谷丰登、大畜繁殖等词。祷毕宰牲,分节煮荐,巴哈奇仍祷告一次,此时众皆焚香叩拜祭毕,生熟肉按户均分之,此民祭敖包之俗礼”。主祭人由巴哈奇(萨满的助手)担任,过去只允许男性参加祭祀仪式。祭祀时有时还事先在敖包上插上带有青枝绿叶的柳树或桦树,用以象征五谷茂盛和六畜兴旺。祭毕,通常在进餐之后,举行射箭、赛马、摔跤、打曲棍球等多种形式的民族游艺比赛活动。清代康熙年间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设立了布特哈八旗总管衙门敖包和旗敖包两处官敖包,这两座敖包分别设在宜卧奇后屯(今宜卧奇村)之北约五里许的山顶上和尼尔吉屯(今尼尔基镇)东山头(即下文提到的“老山头”)。从这时起,敖包祭祀习俗中又出现了官祭形式。莫旗达斡尔学会先生告诉笔者,衙门敖包的祭祀活动自从布特哈八旗总管衙门于光绪八年(1882年)被撤销后就停止了,到2001年之前旗里已有一百多年没有到此行祭。而旗敖包的祭祀则一直香火不断,旗里每年都组织祭祀这座敖包。据记载,衙门敖包由总管主祭,旗敖包由副总管主祭。祭制仍用牛、猪、羊等牲畜献祭,每年春秋两季举行。祭祀衙门敖包时,总管率领官兵全体临场烧香,读祝文,所祷之词与民祭同。秋祭主要是报谢神灵佑助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平安,仍祈加惠施恩,免除一切灾害。旗敖包的祭法与衙门敖包相同。公祭仪式后还要举行射箭、赛马、角力或舞蹈等游艺活动。

  无论官祭敖包还是民祭敖包,都出于祈盼风调雨顺、人畜平安、五谷丰登、各业兴旺的共同心愿和目的,并且都选择于每年春、秋两季举行,寄托了达斡尔人对大自然深深的仰赖与感恩之情。敖包祭祀过程中敬神娱已的仪式和活动,体现的则是那份人与自然之间原初的默契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