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的优秀协议书

时间:2021-08-31

关于诚信经营的优秀协议书

篇一:诚信经营协议书

  为了强化旅游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共同努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行业根本利益,塑造西安旅游服务单位“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良好形象,西安旅游协会与其会员单位协商同意,达成诚信经营协议如下:

  一、西安旅游协会及其会员单位应强化为政府、为旅游行业、为旅游企业、为社会服务的功能,更好地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促进西安旅游产业的更快发展多做贡献。

  二、西安旅游协会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为旅游企业,为会员单位办实事,做好事,密切联系会员单位,积极主动地协助或直接出面为他们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单位的正当权益。

  三、双方保证自觉遵守旅游协会行规行约,以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善待八方来客,共同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处理游客投诉。

  四、恪守职业道德,信守合同的约定,西安旅游协会及其各会员单位必须信守相互之间签署的服务合同,在旅游接待服务中实行接待服务责任制,确保接待服务质量和标准,坚持买谁的票,进谁的门,谁就为游客负责,不得欺客宰客,欺行霸市。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根本利益。不使用“黑车”、“野导”,不同“黑社”、“黑店”开展业务往来,不得胁迫游客参观、购物、就餐、乘车及消费,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变质有异味的食品饮料,坚持实行明折明扣,倡导公平交易,反对价格欺诈。

  六、严格执行法人对法人的劳务佣金支付制度,严禁企业或个人私自收授回扣。

  七、自觉维护西安旅游协会声誉,接受西安旅游协会的监督、指导,配合并接受西安旅游协会对游客投诉所进行的调查和调解。

  八、积极参加并支持西安旅游协会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主动完成上级旅游协会及本会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西安旅游协会 会员单位名称(盖章) 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二〇XX 月 日 二〇XX年 月 日

篇二:诚信合作协议书

  诚信合作协议书

  甲方:鑫海商店

  乙方: 电话: 姓名: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乙方愿协助甲方维护产品零售价格稳定,做好产品宣传、陈列并积极销售甲方供货产品,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相应产品及售后服务,并按协议约定给予乙方销售折扣,现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品种、价格及结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销售啤酒单价详见甲方产品报价单,乙方愿意执行甲方制定的指导价格;付款期限:货到付款。

  二、质量和贮存条件:

  乙方按要求贮存甲方所供的啤酒,在保质期内经国家质量监督机关检验发现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换货和处理。

  三、乙方自愿经营甲方提供的啤酒产品:

  乙方自愿放弃经营非甲方供货的啤酒类产品,在店内不经营也不变相经营非甲方提供的啤酒类产品。

  四、销售折扣和促销支持:

  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销售折扣和促销支持:但销售折扣仅限于8度鸭绿江冰生(1.5元/箱)、10度鸭绿江新品特供(2元/箱)、10度雪花鸭绿江(1.8元/箱)、8度雪花金纯生(5元/箱)、8度勇闯天涯、雪花干啤、金典干啤、纯净200(3元/箱)。自签合同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乙方专营,甲方将奖励乙方 箱(1×24)。

  2、乙方自愿兑现折扣方式:上季度应得折扣将在次月或下季度兑现;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结算货款,甲方有权力延缓对乙方销售折扣的支付,直至乙方及时结算全部货款。

  3、甲方向乙方提供《终端销量记录本》用于记录乙方的进货数量,甲方向乙方送货时,在《终端销售记录本》上以箱(1*24瓶或1*12瓶)为计量单位填写乙方各品种的进货数量,进货记录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甲方向乙方发放销售折扣款的依据。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约定经营非甲方供货的啤酒类产品,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违约当月(或当季度)销售折扣,并取消促销支持;如果甲方已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销售折扣,则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甲方给予的销售折扣;如果甲方向乙方提供了促销品,乙方还应当按照甲方提供促销品价值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物品价值按照啤酒生产厂家的采购价计算。

  2、如果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甲方给予的销售折扣;如果甲方向乙方提供了小额广告礼品,乙方应当按照物品价值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物品价值按照啤酒生产厂家的采购价计算。

  3、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六、其他约定

  1、争议解决途径: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

  2、本协议有效期是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甲 方:鑫海商店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篇三:诚信经营承诺书

  甲方:

  乙方 :

  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政府加大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甲乙双方就乙方保证诚信经营,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参与市场经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品交易市场的质量安全法规及管理条例、管理规定。按时交纳税、费,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

  二、乙方同意,在承诺书签订之日,开设诚信经营保证金专用银行账户,内存诚信经营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此账号由甲方管理。

  三、乙方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其批评教育或根据上述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若因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若在合同期间守法经营,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退还保证金账户及账内保证金。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