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联营施工的协议书

时间:2021-08-31

建设工程联营施工的协议书

协议双方: 〔总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甲方与 (以下称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总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联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日;竣工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

  6.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7.合同价款:元 ¥元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三、乙方驻工地代表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实施对工程的监督管理。

  2.协助协调乙方与发包人、监理的关系,实行业务对口管理,若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所需资料、表格,若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形象策划等方面,负有指导、监督和服务职责。

  5.甲方负责办理进入工程所在地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严格履行总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及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内容、责任、义务。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责任、义务时,若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冲突时,执行本协议的约定;本协议没有约定的,应按总包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有关的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的管理行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施工生产活动,严格执行甲方、监理、发包人的指令,确保协议(合同)顺利履行。

  3.乙方自行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和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本协议的约定组织施工。

  4.乙方进场的管理(须持证)人员和主要工种(须持证)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自行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工程造价已包含实施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各项费用(含交缴管理费等)。甲方可对上

  述工作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工程的工期、质量负责,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各项罚款。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对工程施工中工期、质量的检查、监督、管理,按要求返工、修改,按规定及时处理发生的质量事故,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各项罚款。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规定及时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甲方企业形象的各项规范要求实施并承担费用,接受并配合甲方、监理、发包人、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保证施工场地整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发包人)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企业形象的各项规范要求实施现场管理,在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可自行完善,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工程现场达到 级文明工地标准。

  9.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及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11.工程未交付之前,乙方负责其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害,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专业人员与甲方的专业人员进行各项业务对口(或共同与监理、发包人进行专业对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与监理、发包人发生工作联系,与监理、发包人之间的一切技术、经济文件,所有往来函件必须经甲方登记、记录并保管。

  13.每月(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及时提交其它有关报表。

  14.乙方负责为甲方(若有约定时应包括监理、发包人)管理人员提供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15.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因甲方(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正常支付工程款发生拖欠,若发生拖欠,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16.乙方必须为自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交纳的其他费用(保险合同及交费票据甲方确认后保留复印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7.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的垫资及其拖欠工程款的催要,若发生垫资或变相垫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对由此产生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影响甲方利益。

  18.乙方自行承担发包人不能及时提供材料、设备、支付工程款项及其它原因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包括工程停建、缓建)造成乙方自身及其甲方的损失。

  19.乙方只能以自身名义负责本工程项目发生的一切债务,甲方不负连带责任。乙方不得因拖欠他人款项向甲方提出索赔、诉讼。若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约雇佣劳务、采购物资、租赁设备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0.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盈亏责任。

  21.因经济等纠纷产生的或诉讼案件所发生的赔偿性经济支出和其它经济支出由乙方承担。

  22、承担本工程发生的应由甲方对发包人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本工程保修及保修结束后可能产生的施工质量而导致的甲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