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三: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签发
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签发
一、 业务概述
保证金/保证函的销案是指担保人在担保期内履行了事先承诺的义务,凭有关证明向海关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或注销已提交的保证函,以终止所承担义务的海关手续。
二、 办事准备
1、 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担保人应为对货物的进出口或税款的缴纳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 出具保证函的担保人必须是中国法人。
2、 需交验以下材料:
(1)《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
(2)海关在接受担保时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3)报关人留存的《保证函》;
(4)暂时进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或暂时出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5)申请担保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6)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
(7)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的减免税证明;
(8)有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价格确认证书;
(9)其他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三、 办事机构
上海海关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
上海海关各口岸海关
上海海关各区、县所在地海关
四、 办事机构义务
1、现场海关对担保销案申请和有关书面单证进行审核,并将签署意见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传送通关管理处。并根据通关管理处审批意见进行相关销案操作,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2、通关管理处对现场海关报送的申请进行审批,对电子报关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打印《退转保证金联系单》、税单或开具《海关领款书》。
五、 办事程序
保证金销案
第1步:担保人向业务现场提出保证金销案申请。应填写《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并随附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1)海关在接受担保时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2)暂时进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或暂时出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3)申请担保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4)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
(5)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的减免税证明;
(6)有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价格确认证书;
(7)其他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第2步:现场海关对《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所附单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签署意见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有关单证传送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
第3步: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审批后,对电子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将经审批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传送有关现场海关。
第4步:有关现场海关进行保证金的`帐面核销,签退有关单证,打印《退转保证金联系单》。需要转税的,由业务现场海关打印税单;需要退保证金的,开具《海关领款书》,凭此到海关财务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保证函销案
第1步:担保人向业务现场提出保证函销案申请。应填写《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并随附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1)报关人留存的《保证函》;
(2)暂时进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或暂时出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3)申请担保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4)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
(5)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的减免税证明;
(6)有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价格确认证书;
(7)其他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第2步:现场海关对《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所附单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签署意见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有关单证传送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
第3步: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审批后,对电子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将经审批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传送有关现场海关。
第4步:现场海关进行相应的销案操作。
六、 办事时限
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自收到现场海关传送的销案申请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保证金、保证函申请的审批工作和相关电子数据操作,并将审批结果传送有关现场海关。
篇四:出国各种证明信参考样本
出生证明书:×××(性别)于××××年×月×日在××省××市(或县)出生。×××的生父是×××,×××生母是×××。
2.结婚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日在××省××市(或县)登记结婚。
3.未婚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区)至××年×月×日未曾登记结婚。
4.离婚证明书: 已经离境者:×××(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国××市)至×年×月×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登记结婚。
×××(性别,出生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日在××省××市(或县)登记结婚。××××年×月×日在××省××市(或县)经××部门登记(或调解、判决)离婚。××至××年×月×日未再登记结婚。
如果是再婚者,请按照结婚证明书条款写明。
5.学历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入××大学××系学习××专业,学制×年,于××××年×月×日毕业。
6.工作经历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单位(应写明全称)任××(职称或职务),××××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任××(或从事何种工作)。 7.亲属关系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的配偶是×××(出生年月日),子(或女)是×××(出生年月日),父亲是×××(出生年月日),母亲是×××(出生年月日),哥哥是×××(出生年月日),弟弟是×××(出生年月日),姐姐是×××(出生年月日),妹妹是×××(出生年月日)。 无兄弟姐妹者:×××(性别,出生年月日)现系×××(父名,出生年月日)与×××(母名,出生年月日)的独生子(或女)。
8.域外亲属关系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北京市××区)是居住在××国××市×××(性别,出生年月日)的××(相互关系)。
9.死亡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生前住北京市×××区,于××年×月×日在××地点因××(死因)死亡。
10.末受刑事制裁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在中国居住期间没有受过刑事制裁。
已经离境者:×××(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国××市)至×年×月×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没有受过刑事制裁。
书写人:
××年×月×日
注:
(1)证明信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如人事、组织、劳资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掌握
的真实情况负责书写,并写明出处,由书写人签名,加盖专用章。凡由当事人本人书写的证明信一律无效。
(2)证明信为二页以上的,需加盖骑缝章。
(3)申办哪种证明,提供哪种内容,不办的不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