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与对策论文

时间:2021-08-31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与对策论文

摘要:本文将基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理论深入剖析我国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继而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角度结合实证案例提出一套相对严谨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改善现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避免损失,确保建筑施工活动取得预期经济效益。

关键词: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中最重要的管理内容之一。安全管理成效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经济效益以及所有参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鉴于此,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该以工程建设目标为基准,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标准去检查和衡量每一项施工内容,要善于通过表象深入分析其中的问题、隐患,并及时整改,尽量将隐患“扼杀在摇篮里”,避免使企业因此蒙受经济损失。本文将基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理论深入剖析我国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状,继而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角度结合实证案例提出一套相对严谨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改善现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避免损失,确保建筑施工活动取得预期经济效益。

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概论

  1.1建筑安全生产特点

  在建筑建设中,其安全生产所具有的特点有:第一,不安全因素较多。在建筑施工中,由于施工场地面积以及空间有限,在其中则具有大量的材料、机具以及人员、多层次主体交叉作业情况的存在,则很容易因此导致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第二,安全管理富于变化。在建筑施工中,工作内容以及场所都处于变化以及动态的过程中,这就要求建筑安全生产能够同该种富于变化的现场环境相适应。同时,在建筑建设中,也将因环境的变化需要做好计划的及时调整,也因此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灵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不安全因素较多。在建筑施工中,不仅存在较强的作业强度,且因多工种交叉作业、受天气影响大、高空作业等存在使现场具有更为复杂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防范措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四,施工作业非标准化情况的存在,将增加施工现场危险因素。在不同的地区,建筑企业在技术装备、资金实力以及技术水平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并因此使安全管理工作具有了更为复杂的关系以及较多的管理层次,如果仅仅按照单一的手段以及方式进行管理,则很难获得好的管理效果。

  1.2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在建筑施工中,要时刻将安全工作放在所有工作中的第一位,并积极强调安全预防,即通过安全工作的提前开展处理防患于未然。在该项工作中,需要遵循的原则有:第一,生产同安全相协调。即将安全融入到生产当中,对生产形成保证以及促进作用。虽然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两者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矛盾,但在最终目标以及管理目标上则需要形成完全的统一;第二,坚持管理目的性。在安全管理这项工作中,其内容就是实现生产过程中环境以及人物的管理,通过对人、物不安全行为以及状态的有效控制实现事故的消除以及避免,进而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以及安全;第三,坚持预防为主。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将预防放在第一位,首先要对生产当中不安全因素产生端正认识,消除不安全因素态度,在实际对生产内容进行布置时,则需要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针对性地做好措施制定;第四,坚持“四全”管理。在工程安全管理这项工作中,其将涉及到生产活动的很多个方面,即包括工程从开工到最终竣工的全过程。对此,在生产当中则需要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全天候的动态安全管理;第五,加强安全控制。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目的,就是在实现事故提前预防、危险因素消除的基础上实现劳动人员的保护,对此,就需要在工作中加强控制,通过对人与物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保障施工安全。

2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各项工作也不断完善,其主要成效有:第一,建立了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根据我国安全管理要求,建设部近年来先后颁布了多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调查程序规定等文件,在文件当中明确了要在我国建设起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并初步形成了建筑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第二,开展伤害保险强制执行。根据建筑法当中为职工办理伤害保险相关内容要求,从1998年开始,我国就已经开展了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在将事故预防同意外伤害保险两者相结合的基础上促进安全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发展;第三,创建安全达标活动。通过安全达标活动的开展,在实现职工安全意识增强的同时使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进入到了标准化、科学管理的轨道,且在有效提升工程现场整体防护水平的同时实现安全技术的提升,包括有创建文明工地、全面施工设施、加强卫生要求等等。在获得成绩的同时,我国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其主要有:

  2.1法律法规方面

  虽然近年来我国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在我国建筑市场安全规范方面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在具体实施方面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第一,由不同部门以及机构制定法规,包括有行业标准、行政法规、国家法律以及地方法规等,且在内容方面存在较多矛盾以及重复情况,在具体行政管理中也存在依据不一致情况;第二,法律中重罚轻赔现象普遍,弱势群体没有获得较好的保护。即更多强调对安全违规企业的处理,在民工受到伤害时,应当获得多少赔偿却缺少具体的规定;第三,没有做好设计、监理单位以及业主等主体安全责任的规定。在工程建设中,安全事故同施工进度要求、监控监管力度以及图纸设计质量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很多安全事故之所以发生,并非是由于现场施工管理疏漏,而是由于施工前期准备、测绘阶段的缺陷以及安全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对此,就需要能够做好不同单位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法律责任的明确。

  2.2政府监督方面

  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第一,政府不同部门在相互协调以及相互配合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不同部门间职责脱节、多头执法以及职能交叉情况较为严重;第二,安全监督人员素质以及技术水平存在一定的不足,因缺少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管理经验并不能够保证监督的合格依法性,不能够以此对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第三,检查流于形式,很多地区领导处于政绩方面的考虑,面对安全事故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漏报、瞒报情况较为严重,不能够及时惩处安全检查当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2.3企业管理方面

  在现今建筑施工企业当中,其具有较为多元的投资主体以及经济成分特点,并因此使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投入不足的情况,且现场施工人员在安全防护装备配备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在生产过程中,其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在仅仅重视工程进度的情况下乱干、蛮干情况较为严重,甚至部分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而减少或者取消了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