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防火安全工作通知

时间:2021-08-31

  安全生产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无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发生,从而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使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一种状态。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春节防火安全工作通知,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1】春节防火安全工作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将我镇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目前正值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春节又是返乡和春运的高峰期,极易发生火灾、交通等安全事故。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总书记、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重要议程,各村(居)挂点领导和驻村书记要加强对挂点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要督促村主干部署和安排“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亲自带队检查,把“两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迅速采取行动,把“两节”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

  二、认真部署,开展“两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根据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居)要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督促其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关键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督促其要结合冬季和两节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督促其组织各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作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作业技能和预防事故的能力;督促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点危险部位必须专人监控,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

  各村(居)、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落实;分管领导要做好具体安排,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抓好重点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客运车辆安全的监督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派出所、道安办、农机、公路站等单位要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不断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一是整顿驾驶人员队伍,强化驾驶人员素质教育和培训。二是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针对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超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要加强农用车路面管控。

  (二)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规定。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杜绝违章违规施工。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高空作业、室外作业等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围挡墙、临建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坠落、防触电、防坍塌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工作的特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合用场所、“十小场所”反复进行排查,切实查找消防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确保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重点加强对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

  (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对危险化学品加强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危险工艺、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做好储罐和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设施的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各种特种设备的监控力度,特别是对一些危害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要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督促业主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压力容器的检测、保养和维护,从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瓶装气体要防止气瓶超装、混装引发事故。

  (六)烟花爆竹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村(居)、有关单位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瓶装液化气使用进入旺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可能抬头的情况,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排查和监管作用,针对两节期间强化日常排查力度。一是发现辖区内有非治经营,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和居民区储存液化气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储存液化气行为的日常排查力度,对重点村及重点户进行重点排查,对发现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坚决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处罚,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情况;对无证无照的烟花爆竹生产窝点和经营摊位要坚决依法取缔。二是规范合法。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瓶装液化气的监管,严格控制储存数量,坚决实行定点经营。

  (七)强化建盏作坊用电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前建盏已进入销售旺季,为防止个别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出现超负荷用电、不按报机容量用电、私自加装电炉等现象,给用电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防范于未来,各村(居)主干要亲自带队入户宣传,采用走访入户的形式进行宣传,以此强化广大建盏业主安全意识,入户过程中发现有私自接拉电线、增加电炉和木制房屋又是“三合一、多合一”的生产经营场所,要及时上报。各挂村领导要督促村主干抓好建盏作坊安全用电和消防宣传教育和巡查工作。确保辖区内建盏作坊安全生产。

  五、安排好生产经营和节日值班工作

  在节日期间,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