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化学实验班安全承诺书

时间:2021-08-31

电厂化学实验班安全承诺书范文

电厂化学实验班安全承诺书篇一:安全生产协议样本

  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单位(全称)

  承包单位(全称)

  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安全生产协议

  协议编号:

  发包单位: 北京北科欧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西大唐国际运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亚临界空冷机组超低排放项目安装工程

  2、工程地址:山西省芮城县风陵渡镇大唐运城发电厂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脱硫、湿电系统的工艺、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事故浆液系统、照明(含检修电源线)、电缆及电缆敷设、防雷接地、消防、通讯等所有有关专业的完整的安装施工。

  4.承包形式:总包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2016 年 12 月 13 日起开工至 2017  年 04 月 30 日止完工。

  三、总则

  甲方上列工程项目由己方承包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2、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前,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包合同有同等效力,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发包单位保存,一份由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发包单位安全环保部存档。

  3、乙方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负责人,并在入厂施工

  前报送甲方,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乙方安全负责人必须每周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服从甲方安监部门的领导。

  4、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向甲方汇报。

  5、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10%作为安全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合同约定的安全相关事项赔偿用款、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或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不能承包本企业工程。

  2、开工前,发包单位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花名册,审查施工人员的年龄、健康、工种配备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工程要求。

  3 、甲方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在乙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5、提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并按措施要求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6、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

  具、安全防护用具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并限期这些不安全的机具退场,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7、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乙方设监护人。

  8、甲方有义务根据工作的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现场派监护人员。

  9、发现乙方或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考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

  10、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的履行。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1、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和条件等证件,并对这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乙方必须请甲方进行再教育培训。

  3、积极主动地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

  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要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考试。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施工人员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5、开工前办理开工申请手续。

  6、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

  7、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部门、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完成。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施工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9、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劳务用工及外包工管理制度》、《工作票管理制度》、《反违章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生产区域文明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消防、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0、乙方的着装(含安全帽)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11、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