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资源管理自查报告

时间:2021-08-31

  县水资源管理自查报告该怎么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县水资源管理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篇一:县水资源管理自查报告

  今年来,我县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不断创新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狠抓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开拓进取,积累经验,逐步形成了集水法规宣传、纠纷调处、案件查处、规费征收、水资源保护为一体的水行政形象单位。按照市局统一的要求,现将近期开展的水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抓水法规宣传,营造依法治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做到宣传领导和宣传群众相结合,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点面结合,城乡结合,出动宣传车辆沿乾佑河、旬河利用10天时间进行广播宣传,印发水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流程宣传单4000余份,主要针对涉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一次法律知识普及学习,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抓水利综合执法,提高整体执法效果

  为全面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方针,努力建立权威、高效、规范、廉洁水行政执法体系,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认真办好水资源相关的水事纠纷、案件,做好相关的前期证据、资料的收集,交由水政股统一处理,以水利综合执法为突破口,集中人员集中办理,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

  法力度。使水利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三)抓制度建设,为依法审批提供制度保障

  为了规范水行政审批行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审批,狠抓制度建设,主要开展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许可法的规定,减化了当事人的办理手续,改变了以往的审批多、单位多、耗时费力的状况;二是依据职责,细分了行政审批事项及受理人、办事时限及送达、告知等相关要求。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考核机制,年终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核,规范受理人的行为及办事的过程,接受全程的监督。

  (四)抓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加强了制度建设,最终还要落实到工作中去。为了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水行政执法队伍。全体职工利用周一时间,集中学习了《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水行政处罚法法》等法规。做到秉公执法、廉洁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全县水政执法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

  (五)抓典型案件,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

  深化水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管理和改革,强化水利各项规费的征收,全面推进了我市水利行业的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以查处重特大水事违法案件为契机,全面推进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要想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效果,就必

  须抓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子,力求做到查处一起镇一方,提高法规的震慑力。

  二、主要开展的工作

  1、全面清理取水许可用户。经过清查,在全县内所有的23户取水用户中,仅有5户企业能正常运营,18户因市场原因,断断续续经营。

  2、全面清查自备井。城区自备井主要集中在永乐镇,经过清查,共有8户,有4户是自来水无法延伸到的居民取水,3家洗衣车用水,1家为开元酒店的冲洗厕所用,暂无工业企业取水。

  3、全面清查排污口。经过一个月的实地检查,对全县的涉水排污企业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普查,弄清了排污口的位置、年排污量、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要求各企业加大新设备、新技术的使用,废水回收处理利用力度,做到少排、安全排直至零排放,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

  4、督促检查新增的地温空调井取水工作。对新增的县医院、锦湖公园及龙腾大厦的地温空调取水进行了督促检查,要及时办理相关的取水许可手续,报水务局会议研究。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水行政执法物质基础薄弱,装备差。由于我县属国家贫困县,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执法装备得不到配置,没有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必要的的通讯、勘测装备,严重制约了水资源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2、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部分工作人员的观念一时转变不过来,还习惯于过去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加之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许可还不能完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来实施,行政执法遇到的阻力还较大。在实际查处案子中水行政执法人员会遇到很多困惑,涉及单位的比涉及个人的难,涉及上级的比涉及下级的难,涉及形象工程的比涉及一般工程的难,行政干预比较多,使正常的执法难以进行或打折扣,一些正常的合法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3、水行政执法环境不宽松

  一些部门和地方无视水法律、法规的规定越权行政,一些地方行政领导肆意干预水利部门依法行政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部分干部职工、部门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习惯依法管理各项水事活动。

  4、执法力度偏软,影响了水利部门的社会地位和执法权威 在水行政管理方面,无论是在水行政许可、审批和各种收费制度的落实上,还是在水法规规定的各项管理义务的具体履行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落实力度不大,尽管每年都处理了一批水事违法案件,但从执法状况和效果来看还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对一些国家级或市级的重点工程如铁路、招商引资单位,在水土保持和河道方面违法行为屡屡发生,由于种种因素的制肘,无法对其进行

  应有的查处,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坏的影响,影响了水利部门的执法地位和执法形象。

  4、抓好执法制度、能力和保障工作,为执法创造的条件

  继续稳步推进水政执法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完善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巡查制、水政执法公示告示制度,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队伍的装备建设,改善执法手段。,执法队伍的装备和解决水事纠纷的经费除财政安排。

  5、在执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执法。实践证明,能达到良好效果的好办法、好经验。我们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光大。要紧紧抓住政府关心、群众瞩目、舆论关注的典型水事案件,边执法边宣传,同时充分借助新闻媒体通过以案说法、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对水事违法案件进行跟踪报道或舆论监督,以达到更佳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