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优秀应急预案(2)

时间:2021-08-31

  11、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违纪等问题的检查监督和查处。

  12、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13、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4、县电信局:负责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和删除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1、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应急处置决定和指示,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6)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通信、经费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法律法规、救护知识宣传、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8)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进行检查和评估;

  (9)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2)副主任:由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负责人担任。

  3、联络通讯情况

  (1)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人名单

  (2)主要成员单位举报电话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浮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浮梁县朝阳大道68号)

  电话: 2620836

  传真: 2620829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组织。

  (2)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与案件查办组

  (1)组成:事故发生环节的相关监督职能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3、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综合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5、专家咨询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6、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1)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

  (2)职责: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7、信息发布组

  (1)组成: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者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负责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工作;对的造谣和歪曲性报道,组织驳斥澄清。在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日常管理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

  2、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修订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5、指导各地实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

  1、职责:

  (1)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2、专家库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1、监测: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1)县农业局: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

  (2)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2、预警

  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初步确定预警级别,拟定处理措施,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和建议,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