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人文性论文(2)

时间:2021-08-31

四、宗教意识的潜移滋生

  宗教意识是人们思维发展,力图解释自然和社会现象,消除恐惧,战胜灾厉,祈求福祐等精神活动中的一种意识形态方式。原始的宗教和民俗信仰在客观上对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常常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有许多民族传统的体育文化活动往往渗透着宗教活动的内存因素,既是一种体育娱乐,也是一种宗教实践活动。原始的体育文化活动和原始宗教一样,都是对原始思维的自然外化。原始阶段的古人类对自己生活的世界充满神秘感,为了达到人与神的和谐,根据自己的想象尽可能将掌握的一切活动用来取悦神灵,由此就将原始的体育活动与娱神慰神的宗教活动联系到了一起。我国西南地区的彝族祭祖先的“火把节”伴随摔跤、斗牛、赛马等盛大活动进行,将祭祀田公地祖和驱除鬼邪的宗教仪式贯注于其间。云南纳西族的“东巴跳”既是一种集体演练武艺的体育活动,又是祭礼婚丧中奉祭始祖丁巴什罗的祭祀活动。云南彝族中的撒尼人和阿细人的摔跤活动,不仅用来娱乐健康,而且用来祈雨禳灾。路南的内彝村,让少女赤脚赤臂在烈日下摔跤,以图阴气压倒阳气,使苍天降下甘霖,与巫觋相似。彝族进行摔跤活动时先要请巫师毕摩祭祀火神,让人与神得以沟通,而获得福泽。云南傣族的泼水赛龙舟,先让祭师杀鸡焚香祭龙王,求得风平浪静,竞赛平安。由于宗教的渗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活动,往往讲究繁琐的仪式,深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宗教意识也在体育娱乐中得以继续发展。

五、社会历史的宛曲浓缩

  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对所经历各历史阶段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反映,折射了当时的社会变迁,在它的萌发、流传、演变等过程中,对民族社会历史加以浓缩,并通过体育娱乐唤起人们的记忆。瑶族的打陀螺活动,就源于南丹白裤瑶的“打土司”。瑶族人民为纪念被土司残害的瑶王,用石头打“土司头”进行泄愤,由此演化成了打陀螺的娱乐活动。这种体育娱乐活动将瑶族的历史和瑶族人民的抗争精神注入当中,体现了瑶族人民的理想与追求,反映他们占胜邪恶势力的愿望和憧憬美好自由生活的意愿。舞毛龙是仡佬族传统的一种体育文化活动,竹是制作毛龙的主要材料,源于仡佬族对竹子崇拜的习俗。一般是两条主龙、两条附龙、一个龙宝组成一支毛龙队。队员身体强壮,表演时龙身、龙头、龙尾动作协调,在敲锣打鼓、鞭炮齐鸣、黄烟缭绕中时隐时现。舞毛龙寄寓着仡佬族对龙神的信仰和竹图腾、盘瓠图腾的崇拜,是持续千年以上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黔东南地区苗族盛行的“踩鼓舞”,是一种具有民俗特色的体育乐舞,主要流行于黔东南的台江、剑河、施秉等县,在姊妹节、春节、苗年和一些大型活动中,苗族妇女在木鼓敲击的音乐节奏下,边跳边舞。这种体育文化娱乐活动在苗族社会中历史悠久,是苗族世代相传的一种习俗,明清以前就已经在当地流行,有对祖先回忆的《迁徙舞》,有模拟斑鸠、鱼虾等动物的《动物快乐舞》,有表现打猎的《狩猎舞》,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是苗族社会生活的折射。

  “鼓”是“踩鼓舞”的中心,表演者的动作,象征的文化意象、表演的主旨都必须以“鼓”这一文化象征物为中心进行。苗族社会形成的父系血缘家族圈就是以“鼓”为中心联在一起的。在苗族迁徙的历史中,木鼓是家族圈的联络工具,失散的成员听闻鼓声回到家族圈中。因此,“鼓”成为了苗族家庭和苗族社会保持完整性的媒介。苗族进行“踩鼓舞”的娱乐活动,可以起协调婚姻关系,促进苗族家庭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以及帮助苗族家族圈经济互补,从而达到苗族家族圈和苗族社会成员之间的平衡和谐。

六、民族节日的相映生辉

  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与传统民族节日大多是人类最初文化意识的产物,都存在着朦胧性,而且互相联系,没有绝对的界限和严格区分。在民族节日活动中常常要开展民族体育文化活动,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不仅得以展示,而且得以传承、提炼、升华,可以说民族节日是锤炼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熔炉,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是民族节日活动丰富多彩不可缺少的内容。在长期的历史积淀中,民族节日与民族体育文化得以丰富文化内涵,通过相互依托映趣生辉。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分布的地域广阔,所占面积有全国总面积的60%左右,生活习惯、风俗、祭祀仪式、宗教信仰,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别,因而所形成的节日活动和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根据民族节日的需要,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活动有的用于岁首年节,有的用于宗教节日,有的用于农事节日,有的用于娱乐节日,有的用于商贸节日,而有的由于多样性、灵活性、普适性则可以在不同的节日中举行。

  西南的许多少数民族都有自己民族的历法的年节,典型的有藏历年、开斋节、傣族的泼水节、哈尼族的十月年节。如哈尼族和彝族的十月年节,都要举行荡秋千、摔跤比赛,彝族还进行斗牛、扭扁担打磨秋等体育活动,傣族在傣历的新年“泼水节”,进行龙舟竞渡、放高升等活动。除了体育竞技游艺外,还有各种歌舞表演,如土家族的“摆手舞”,参与表演少则数十人,多则几百上千人,表演者围圈歌舞,用以娱神祈年;彝族在年节跳左脚舞,以月琴芦笙弹吹相和,用以接祖祀祖,气氛十分热闹,缤纷多彩。少数民族祭祀性节日活动产生较早,与原始宗教、图腾崇拜、祖先敬奉相关,由宗教活动发展成了宗教节日。

  [2]如水族端节,来源于原始宗教祭祀祖先的活动,节庆时,要进行赛马、跳铜鼓舞等竞技娱乐表演;藏族雪顿节,属于藏传佛教节日,庆祝节日时,要举行跑马射箭、大象拔河(称为押加)、跳锅庄、赛马等竞技游艺。久而久之,宗教性质淡化而体育娱乐的气氛增加。有的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来源农业生产,常常在农事节日中进行,如藏族的“转山节”是庄稼即将成熟的7月15日,烧香祭山神祈求丰收,同时进行赛马、射箭等竞技娱乐;仡佬族在庄稼成熟后的“吃新节”,在尝新同时,用竹制道具进行篾鸡蛋、推屎粑、护蛋等体育活动,以此欢庆丰收。“赶秋节”是贵州一些地区苗族庆丰收的节日,在立秋的这天,男子敲打锣鼓,舞着龙灯狮子灯前往“秋场”,姑娘们穿着节日的盛装边歌边舞,还进行拳击、荡秋千等体育表演。相对而言,大多数少数民族体育文化项目与娱乐节日相关联,如布依族的“跳花会”节,于每年正月初一至二十一举行,青年男女在草坝上伴随悦耳的鼓声铙声边歌边舞,恋人们则弹月琴、吹木叶私定终身。此外,有的体育文化项目与商贸节日有关,主要在经济发达的民族中进行。大理白族的“三月街”闻名遐迩,不仅进行商贸交易,还要赛马,玩龙舞狮。丽江纳西族的“骡马会”,在三月、七月进行。这种与商贸联系的体育文化娱乐活动,不仅反映了少数民族经济意识逐渐加强,而且也表现出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内涵的不断变迁现象。七、结语

  西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人文性特征,在产生的初期就包孕其间,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竞技活动中得以不断凸显,并越来越符合人们的文化审美需要。在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中,那些与人文社会科学相关联的因素十分明显,有歌舞艺术的展示,有劳动生活的表现,有对生命哲学的思考,有宗教意识的折射,有社会历史的反映,有民族节日的映衬,涉及到了人文社会的许多方面。通过体育文化的竞技活动,可以感悟本民族的人文精神,了解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体验本民族的歌舞艺术,在本民族共同的宗教信仰下达到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在共同欢度民族节日的喜庆中,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人文性,不是一种孤立现象,是与本民族血肉相连的文化精神交融而体现出来的人文价值取向,长期以来在本民族的生存发展中,随着所开展的体育文化竞技活动而得以高扬。因此传承好我国的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对于弘扬民族精神,践行优秀的人文价值观,推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共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见邓钓.苗族芦笙的应用传统及其文化内涵[J].中国音乐学,1999,(3):118.

  [2]王子华.云南民族节日[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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