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文化理论深入发展面对的问题论文(2)

时间:2021-08-31

二、是理论中心还是文本中心

  文学理论应该从理论出发还是从文学作品出发?张江先生的《理论中心论》一文对那种“不以文艺为对象, 而是借助或利用文艺膨胀和证明自己, 成为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现象提出尖锐批评[1].张江先生的这一批评是很有现实针对性的, 在我们的文学理论研究中, 用中国古今文学材料来证明某种西方理论合理性、普适性的做法由来已久, 几乎成了一种文化惯习。这一文化惯习不打破, 中国的文学理论永远不会成为真正的学术。王元骧先生的《读张江〈理论中心论〉所想到的》一文对张江的这一观点表示赞同, 但又认为在文学理论生成过程中, 演绎推理也具有重要意义, 理论对文学研究与批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认为张江所批评的那种“强制阐释”或“理论中心”现象是对理论的误用而非理论本身的问题[2].显然王元骧先生的补充观点也言之成理。那么剩下来的问题就是, 我们如何在避免“强制阐释”与“理论中心”的前提下恰当地运用已有的理论来指导文学研究呢?在这里我有几点浅见, 提出来请方家批评。

  其一, 在运用某种理论研究具体文学现象时, 要明了一个道理:世界上任何一种真正有效的理论都是在特定社会与文化语境中, 面对特定现象, 为着解决具体问题而提出的, 所以其有效性就受到种种条件制约。理论的这一特点一方面要求我们在言说一种理论话语时一定要有具体指向, 不能为谈论理论而谈论理论。这就意味着, 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是不可思议的;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在运用一种理论来研究具体文学现象时, 必须根据这一现象的特殊性而对该理论进行调整与修正。任何对理论的照搬或移植都难免会陷入“强制阐释”的误区, 正如张江先生所批评的:在展开研究之前, 结论就已经包含在理论之中了。这样的研究是毫无意义的, 看上去是对这一理论有效性、普适性的印证, 实际上却是对其存在合理性的否定。

  其二, 对于学术研究来说, 一种理论根本上讲就是一种视角, 可以帮助研究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切有意义的学术研究都是从发现问题开始的, 没有问题的所谓研究只能是材料的铺排、知识的罗列, 基本上是没有学术价值的。那么问题从哪里来呢?只能是在研究者已有的知识储备、理论观点和研究对象之间互动过程中产生出来。理论的价值正表现在这里。可以说, 倘若没有理论的烛照, 有意义的学术问题就被各种具体材料所遮蔽, 研究者不能发现问题, 真正的研究也便无从展开。值得注意的是, 这些问题必须符合文学现象本身的内在逻辑, 而不是理论强加给它的。否则也必然导致“强制阐释”的结果。

  其三, 在具体研究过程中, 真正有效的理论和方法表现在对问题复杂性的揭示而不是寻求剥离了具体性的一般性或共同性。能够在看上去平淡无奇的现象中发现复杂的关联性与意蕴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学术研究。这就要求在运用一种理论方法对文学现象展开研究的过程中, 要有历史化、语境化的视野, 不是把这些现象看成孤立的存在物, 而要看作是某种关系网络的产物。研究本身正是要对这一关系网络的形成与运作进行剖析。“理论中心”或“强制阐释”则刚好相反, 总是把复杂的现象简单化为一个结论, 而这一结论又是理论本身所预设的。

  当然,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追问:把文学作为一种理论研究的对象意味着什么?文学应该是用来分析认识的还是体验玩味的?古往今来那些有价值的文学理论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是来自对文学现象的归纳概括, 还是来自于另一种形式的理论话语?等等。

三、关于“标识性概念”的问题

  我们的文学理论研究一直存在着一种焦虑:大家说的都是别人的话, 没有自己的声音。于是有识者就提出要创造自己的“标识性概念”的提法。这体现了一种自觉的创新意识, 是很有必要的。其实所谓“标识性”也是一个相对性概念:如果把中国当代的文学理论视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场域或者学术共同体, 我们就会发现, 实际上我们的“标识性概念”是不断涌现出来的。从上世纪80年代的“审美意识形态”“主体性”“向内转”到90年代的“新人文精神”“新理性精神”“重写文学史”“中国文化诗学”, 直至近年来的“强制阐释论”“公共阐释论”等, 都在一个时期里产生过较大影响, 因此都是“标识性概念”.然而, 如果扩大范围, 把国际的文学理论与批评视为一个场域或者学术共同体, 则我们在这里确实缺乏标识性概念, 尽管我们对这一共同体中的主要人物及其理论观点如数家珍, 但人家并不知道我们的存在, 彼此之间并没有构成对话态势, 因此事实上我们并没有真正进入这一学术共同体之中, 一直是场外的看客。我们只是看而不被看, 因此无论我们提出怎样的理论与观点, 在这个共同体中都无法成为“标识性概念”.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除了历史的原因之外, 最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文学理论从总体上看不是建立在真切具体的文学经验基础之上的, 而是从西方现成的理论话语中横向移植过来的, 实际上是无根的。一种文学理论, 或者以无数丰富具体的文学经验为基础, 或者有强大的哲学体系为依托, 才能为人们所普遍接受, 从而获得“标识性”.前者可以中国古代诗文评为代表, 后者可以康德、谢林、黑格尔等人的德国古典美学为代表。对于我们今天的文学理论研究来说, “体系的时代”已经远去了, 因此要想进入国际文学理论共同体, 获得“被看”与平等对话的权利, 就只能通过对自己真切具体而且独特的文学经验的理论升华来实现。在这一点上, 巴赫金是一个值得学习的楷模。在前苏联的语境中, 巴赫金之所以能够提出对西方形成重大影响的文学理论见解, 最主要的正是依赖于对具体文学经验的理论升华。他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拉伯雷的阅读都是独到的, 是具有典范性的。巴赫金的“复调小说”“对话”理论是对前者作品阅读经验的理论升华;他的“狂欢化”理论则是对后者作品阅读经验的理论归纳。这些理论后来对克里斯蒂娃等人的后现代主义文学理论, 特别是“互文性”理论、“对话”理论, 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巴赫金当然熟知西方哲学与美学理论, 但他并没有照搬和移植, 而是通过对自己独特而具体的文学经验的理论概括提出了独到的概念与观点, 这才是真正的“标识性概念”.中国古往今来的文学经验极为丰富而且独特, 文学理论如果能够对这些文学经验有足够的重视, 是有可能概括出具有“标识性”的概念与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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