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会馆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事关会馆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会馆、员工本人都应对此各负其责,员工本人更是责无旁贷。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在店供职期间,作为尊泽商务会馆员工,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店供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会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会馆和宿舍的管理,尊重公民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二、严格遵守会馆和宿舍关于安全方面的规定,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坚决杜绝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若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及时向宿舍和会馆有关部门报告。任何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不在会馆内进行谣传滋事及男女关系等活动。不组织和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如外出旅游、到湖泊水库游泳等)。否则,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本人自己承担。
四、员工一般由会馆安排住宿,如确需搬到会馆外住宿,员工本人需承诺并向会馆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我的姓名、所在部门和班组、申请到会馆宿舍外住宿的理由,书面声明“住宿会馆外是我本人的意愿,住宿会馆外期间不管发生什么安全责任事故,均与会馆无关,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提交员工在会馆外住宿的详细地址及房东和本人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五、在会馆外住宿期间,做到: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不法侵害;注意安全使用煤气、电器,不违规用电;注意交通安全;经常保持与会馆联系,如更改联系电话或住址,及时告知会馆和上级领导。
六、为减少和杜绝员工宿舍火灾隐患,承诺不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生火做饭;不使用明火灯具(如蜡烛);不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暖扇等大功率不安全用电器。不躺在床上抽烟、乱扔烟头;不在宿舍内焚烧杂物等。
七、遵纪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证在每天23:30以前回到宿舍就寝;不留宿他人,不在外留宿;不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
八、不参与、酗酒,不滋事,不打架斗殴。
九、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有关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承诺书》于员工在会馆就职期间有效,共一式两份,由员工本人、尊泽商务会馆各持一份。
承诺人(员工本人签名):
会馆确认后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中学暑假安全保证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平安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学校要求全体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一、珍爱生命,不断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二、不骑飞车、并排车;不追车、爬车、抓车;不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做到自行车铃、闸、锁齐全。
三、注意饮食安全,不吃变质瓜果和食物,不乱吃零食,不乱喝饮料,不在无卫生保证的摊点就餐。
四、不私拉电线,玩弄电器;不到标有有电危险的地方和高压线下玩耍;不点火,玩火,烧荒。
五、不攀爬校墙、教室及树木等;不攀登不安全的体育设施;不进入建筑施工现场。
六、不逃学、旷课;不进入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七、放学后不在外逗留或夜不归宿。
八、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在楼梯时拥挤或奔跑。
九、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吸烟,不喝酒,不染发,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到校。
十、不和陌生人接触;不从社会上找人打架、出气、捣乱;不携带火柴、打火机、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十一、不私自动别人的物品;不勒索、盗窃、损毁他人财物。
十二、不接近有Du、有害、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不到池塘、水库和河流中游泳。
家长应与学校密切合作,加强监督,让学生远离危险,确保安全。
学校章:
学生签字:XXX
班主任签字:XXX
家长签字:XXX
20xx年7月9日
我叫 ,是 市(县) 镇(乡) 村人,经 介绍,进入新乐市化皮学校学习,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及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已经明确告知我相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为此本人和家长特向学校、学校管理人员及介绍人(家校联系人)自愿做出以下保证:
一、学生入学保证:
1、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保证不违犯《化皮中学规范化管理手册》中规定的任何情形;
3、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范,确保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4、不爬墙,不爬树,不翻越围墙;
5、不吸烟、不喝酒,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
6、与其他同学搞好团结,不以大欺小,以老欺新,以近欺远,不参与或组织打架斗殴,骂人,吵架等有损同学间友谊的事情;
7、不参与赌博,玩牌,不进“三室两厅”,不观看,传播反动及淫秽书刊和声象制品,不做违反道德,有伤社会风化的事;
8、与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并及时找老师或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帮助解决,若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所有损失由介绍人(家校联系人)承担,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再向学生家长追索,同时学生自动转回原学校就读。
9、如果本人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造成人身(自身、他人)伤害(亡)或财产损失的,本人及家长自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安全责任:
1、因学生本人在化皮学校无档案,属借读生,为此在各项考试及中考中涉及到的各类问题,均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自行解决,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2、因学生本人未在我校参加《校园意外责任保险》,故要求学生本人及介绍人(家校联系人)要特别注意安全,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介绍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解决所介绍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各类问题;
3、为保证新入学学生遵守学校纪律,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必须将自己的工资卡押至学校会计室,作为所介绍学生的保证金。所介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若不违犯学校纪律,工资由介绍人(家校联系人)按月支付,若所介绍学生违犯学校纪律,造成损失的,学校会计室将直接从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工资卡上支付现金。
本保证及安全责任书一式五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校、学生个人、学生家长(监护人)、班主任、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介绍人(家校联系人)签字:
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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