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萨宾语境论心理学思想的内容
人类作为单独个体在社会中的生存涉及自己同其他个体的社会关系,以及由时间、地点、传统、文化等多种因素交织而成的社会背景,并不是孤独的存在。确定“自我身份(self-identity)”是个体生存面临的首要任务。不确定自我身份,就丧失了生活在社会中的一切社会关系与个体身份的内涵。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经历过什么,肩负怎样的责任与使命,就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向何方,该做什么。简言之,不知道自己的过去,便难以过好现在,定位未来。萨宾的语境论心理学思想从自我身份的认定出发,讨论了影响人心理和行为的时间(temporality)、空间(place)、情节(plot)三类语境因素。首先,个体身份的确定涉及“我是什么”与“我是谁”两个方面。在涉及这两个问题的心理学调查中,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全部关于人类的基本生理特征,诸如“我是哺乳动物”“我是有四肢的人类”等。而第二个问题的答案则纷繁多样,涉及答题者与时间、地点、他人的关系等,诸如“我是80后”、“我是中国人”、“我是山西大学的学生”、“我是妈妈的女儿”等等。这些答案说明,“我是什么”可以通过生物学研究得出确定答案,而“我是谁”则“总是依赖语境”的[4],回答这个问题需要确定问题所处的具体语境,如果提问者是想要获取国籍信息的海关工作人员,那么回答可能涉及回答者的国籍;如果提问者需要获知回答者与另外一人的关系,那么答案也必将与之相关。因此,正是这些涉及众多具体语境因素的答案规定着个体身份的内涵。其次,个体身份确定的过程说明:个体生活在社会中,自我身份的形成与行为的发生受到多种语境因素的影响并与之产生互动。每个人都只是自身所处语境的一部分。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楼上看你。人们的行为不只关乎自己,自身的行为方式受到所处时间、地点的影响,以及记忆中储存情节的引导。具体来看这三类语境要素:
1.地点具有功能性和象征性两个特征,对个体的影响表现在制约观念、行为和定位身份两个方面。“建筑环境引导人们建构各种形式的人类戏剧。人类戏剧会被某些特定地点的功能性特征和象征性特征影响。”[5]每个空间都有其特定功能。功能即物品的使用价值,一件物品理应按照其本来的功能发挥作用,这是人们潜意识里接受的约定俗成的道理。因此,如果已知某物品的功能,人们期待它发挥本来的作用,或者配合其发生。空间亦是如此,厨房是处理与烹饪相关的空间,餐厅用来吃饭。如此,身处某特定空间的人的身份与行为方式通常与该地点的功能特征匹配。此外,比功能性更深层次的是地点的象征意义。每个地点有其功能和历史的差异,常被赋予各样的意义。一旦地点被赋予某种象征意义,这种意义就会潜移默化的影响人们的观念与行为。例如,“研究表明,大多数孩子使用一些富含情感的词汇,诸如‘舒服’‘安逸’‘安全’等词汇来描述‘住宅’”,[5]由此孩子在家里总是显得顽皮淘气,无法无天。古时家乡在陕西的男子,离家多年,途经黄河时激动的涕泗横流。因为奔腾不息的黄河勾起了他内心关于家乡的记忆,而这些记忆在他的心里代表着多年未见的亲人和儿时伙伴,于是情难自已。上述两个事例证明了地点的象征意义对个体行为的作用显著。
2.时间是影响个体的另一个重要语境因素,它不仅仅为行为的先后顺序提供排列方式,更为行为、事件之所以有意义提供线索。过去发生过的与当下正在发生的,决定了未来行为的走向与整个行为的意义。当我提笔在纸上写下“句号应当被放在……”,尽管句子尚未结束,“句末”两个字虽然尚未被书写,其意义已经被传达了。[6]这个例子说明,时间不是分离的、相互无涉的点状存在,而是前后意义密切相关的线性存在,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更深入地说,过去的回忆是通过影响现在行为的表现方式与个体对未来的预期来影响行为的发展与意义的。大卫·卡尔(DavidCarr)说“当我们遇到它们,即使是在我们最为被动的时候,事件也充满我们的回忆在(通往过去)与预期(通向未来)中得到的意义...我们明确参阅过去的经验,想象未来,并且把现在当做两者间的过渡。我们在经验中遭遇到的任何东西都对我们的计划、期待和希望发挥促进或者阻碍的作用。”[7]个体身处某种际遇的时候,会不自觉的获得它同过去的关联意义,从而对未来的走向或即将到来的后果产生期待。因此,语境论心理学中的时间,不再是单纯排列先后顺序的数字概念,它的每个时间点都充满意义,这些意义在行为、经验或事件的负载下扑面而来,对人类的行为或对未来的预期发生影响。当下仅仅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一个环节,无法孤立存在,也不能被孤立研究,身处其中的行为与事件亦如此。
3.影响人们心理现象、行为的除地点、时间这样直接的语境因素外,还包含影响和引导心理现象、行为的深层次原因,即情节。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其行为不会总是对所处时间、地点的直接反应,多数行为,特别是持续时间较长的行为通常都是被某种原因驱使,遵循某种线索。这种原因或线索就是情节。情节以叙事的方式呈现,所使用的语言需要具备时间维度和伦理意义两个特征,包括神话、童话、民间传说等形式。情节,或者说叙事,通过两种方式引导行为,其一是通过将人们曾经的经验通过叙事的方式整理、存储于记忆中,对人们发生引导作用,另一种则是通过文学作品或耳闻的故事,其故事情节潜移默化的影响人们的思想,从而引导行为。这便涉及叙事的两个功能:其一,通过将经验情节化。人们在生活中总是遭遇着各种各样的事件,这些事件并不是以一帧帧画面的形式存储于我们的大脑中,而是被转化成了叙事的语言,因为叙事结构为建构意义提供框架,我们天然有这样的本事,将自己或别人的经验用讲故事的方式说明、记忆。海德尔(Heider)和齐美尔(Simmel)的实验说明了这点:当他们让一群被观察者观看一幅由一个大三角形,一个小三角形,一个小圆,部分时而开合的长方形组成的动图时,在未被告知任何信息的情况下,被测试的观察者无一例外地使用叙事的语言呈现了自己所见,有些甚至采用了主线情节和支线情节,构造了三角恋情冲突的情节。面对冷冰冰的实验图像尚且如此,我们的日常经验、白日梦更是是被故事化的。同故事一样,拥有开头、过渡和结尾。在适当的时候,被想起和使用,对我们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作用。经验的重要作用是通过叙事实现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曾经社会上出现老人当街摔倒,行人络绎不绝却无人上前救助的现象。该现象正是之前媒体披露老年人讹诈救助人事件的结果。
这些具有负面意义的情节被存储在人们的记忆中,阻止了某些人救助老年人的行为。其二,通过曾经阅读或听说的故事。即“堂吉诃德原则”(Quixoticprinciple),该原则最初被文学家哈利·莱文(HarryLevin)提出,被用来表示小说等文学作品形式中,主人公的身份发展、经历等深刻影响读者的诸多实例,由于西班牙文学作品《堂吉诃德》是这类实例中的典范,因而以此命名。在萨宾的语境论思想中,堂吉诃德原则指某个特定故事的情节作为引导人们行为的中心环节。十八世纪欧洲青少年自杀率的显著升高佐证了这一原则。1774年歌德的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在欧洲出版,故事讲述一个多愁善感少年单恋而后自杀的故事。之后,整个欧洲青少年自杀率大幅上升。社会学家认为,歌德为少年维特被拒绝后的挣扎与其最终自杀的行为赋予了高贵和英雄主义的色彩,引得很多青年人仿效。“整个欧洲,大量自杀的青年手中握着或者口袋里装着这本书”。[8]同时,历史学家的研究也提供了有力证明:曾经亚美尼亚国内恐怖主义盛行,政治动机和精神动力不足以解释亚美尼亚少数族裔制造恐怖事件,历史学家说,其动机基础早在15世纪之前就已经由神话铺就。公元5世纪,波斯人试图把亚美尼亚人从基督教转变为拜火教。亚美尼亚首领瓦尔坦(Vartan)拒绝放弃自身的文化认同,与超过一千名追随者为此战死沙场。自此,基督教亚美尼亚文化中充满了关于瓦尔坦牺牲精神的各种叙事,包括诗歌、民间传说、儿童故事等等。这些文学形式赞颂瓦尔坦的牺牲,赋予他荣誉和尊敬。此外,在其文化中“牺牲”及其同义词,以及“被俘后的死亡是不道德的”等观念被频繁提及。这样的文化熏陶塑造了通过牺牲生命来解决问题的社会氛围,传达了对暴死情节的支持与赞同。因此,对暴死不加怀疑的接受成为该文化熏陶下成员观念的一个本质特征。历史学家得出结论“在亚美尼亚这样的文化中,恐怖主义不是个人异化的产物,而是使某人成为社会眼中的.讽刺中心的愿望的显现。”①正是这种通过牺牲、暴死来实现个人目标的文化氛围,推动了或者说煽动了其国内的恐怖主义事件的产生。这个例子表明,叙事情节的作用不仅仅在于引导个人行为,其影响的范围之广泛使之成为某种涉及道德法则的力量,传达着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提供集体行为和信念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