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授权协议书

时间:2021-08-31

  篇一:软件授权协议

  授权方:开发者 (以下简称为甲方)

  被授权方:北京驿动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将其研发并拥有的完全知识产权的移动应用类产品(以下简称“合作产品”)的合作版本上传至“架势无线广告平台”,即认定为授予乙方代理。乙方有权向乙方用户提供合作产品,提供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应用内推广、操作系统内置、手机内置、SD卡预装、网站下载等。

  2. 双方以免费方式向用户提供合作产品,乙方在推广中不直接得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包括间接收益。

  3. 经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免费发布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国内外的软件商城。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保证合作产品内容符合中国的法律规定,不包括任何色情、政治等非法信息,不存在盗取、破坏用户数据及系统的隐藏内容。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联带责任。甲方为方便乙方测试评估,应提供产品的全部文字及重要图片。

  2. 甲方负责合作产品开发和测试的全部过程,并植入乙方提供的SDK代码,同时承诺所有合作产品中的所有语言种类都支持中文。

  3. 甲方应提供合作产品的全面的支持文件,并随产品修改和升级而完善,并确保合作产品的稳定运行

  4. 甲方保证提供的合作产品不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严重BUG,若在合作产品运营的过程中出现BUG等质量问题,乙方可要求甲方进行无偿修正,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进行产品改进。

  5. 甲方有权对合作产品进行更新、完善、升级和修改,但这些更新、完善、升级和修改不应降低合作产品现有的适用性和功能,甲方所有升级更新应通知乙方知晓。

  6. 甲方保证其具备合法资格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向乙方提供的合作产品及其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产品中所含的任何内容、元素、创意、程序、代码、算法、文字、图像、声音)具有合法版权,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有任何违约侵权行为,全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联带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负责对于甲方的合作产品提供必要的市场宣传和推广,并负责提供合作产品所需广告;乙方负责保障提供给甲方的各项后台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并负责按期向甲方结算广告费用。

  2. 根据市场运营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合作产品依市场运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更改或升级,或提供不同语言的版本,具体情况及成本负担由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进行详细说明。

  3. 乙方保证其具备合法资格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向甲方合作产品提供的相关推广和运营合法,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有任何违约侵权行为,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联带责任。

三、知识产权

  1. 甲乙双方彼此应对本次合作内容中所涉及的对方知识产权予以充分尊重和保护,并保证在各自在履行本合同协议内容时,对于所涉及的第三方知识产权予以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各自为本次合作所提供的相关内容、产品均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瑕疵,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对其行为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2. 甲方授权给乙方的所有合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许可软件中所含任何声音、音乐、图像、照片、动画、录像、视频软件以及应用程序),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不因双方的合作而有所改变。

  3. 因双方合作需要,由乙方独立开发的技术、开发工具、宣传资料等权益,归乙方所有,并不因双方的合作而有所改变。

  4. 由双方合作开发的技术、工具,或制作的广告、宣传资料等权益,归双方共有。

  5. 合作产品如涉及到第三方版权,合同一方应与第三方如制片公司,美工师、摄影师、模特儿、演员,和/或任何牵涉之个人、公司或组织签署合约、取得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人物肖像、图片、互动内容的许可,确保本合同的权利。

  6. 任何一方需要在本合同所列合作产品的开发、生产或宣传中可使用对方商标、商号等商业标识,但应通知对方知晓并同意。

  7. 保密、,因适用法律或具法律效力的指令的要求而使用或披露的亦不在此限。一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该方及其员工以及其合同厂商或其他任何人对对方企业标识或知识产权的侵犯,该方应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8. 上述关于知识产权条款不因本协议的无效、提前终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四、保密

  1.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2. 保密信息不包括:(A)已被公众掌握的信息或材料;(B)双方通过合法途径依法掌握的信息或材料,且当时双方并不负有任何保密义务。

  3. 上述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无效、提前终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2.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3. 因用户使用合作产品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向任何一方提起索赔要求、诉讼或其他侵权指控行为,政府机构对任何一方做出处理/处罚,双方应互相配合进行处理。因违反合同、明显技术缺陷等过错等造成发生问

  题的一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赔偿,与另一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和解金额、罚款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软件使用费等全部损失等。一方给另一方造成名誉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名誉损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