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图书馆学对象的认识论文(2)

时间:2021-08-31

3三种观点流派

  在图书馆学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众多关于研究对象的观点,对各种观点进行合理的划分可以更好地理解图书馆学的科学性质和研究对象,更清楚地梳理图书馆学所研究的内容和领域,进而推动图书馆学的发展。纵观图书馆学的发展史,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划分往往会出现不同的标准,主要原因是研究者的研究视角和出发点不同造成的。文章从观点流派的角度出发,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分成了“工作说”、“事业说”和“本质说”三大流派。

  3.1“工作说”

  “工作说”是以图书馆工作的内容为出发点来表述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图书馆工作的内容非常广泛,文献资源建设、用户服务、管理实务等都属于图书馆工作的范畴。因此,“整理说”、“技术说”(“新技术说”)、“管理说”等都是有代表性的“工作说”的观点。现代图书馆学的奠基人施莱廷格最早提出了“整理说”,他认为“图书馆学是符合图书馆目的的整理方面所必要的一切命题的总和”〔18〕。受当时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概括为“图书馆整理”,其主要内容是图书的配备和目录的编制。“技术说”是由德国图书馆学家艾伯特提出的,“图书馆学应研究图书馆工作中的实际技术”,它是“图书馆员执行图书馆工作任务时所需要的一切知识和技巧的总和”〔19〕。“管理说”的代表人物是帕尼兹和爱德华兹,重视图书的系统整理、妥善保管和充分利用,在要求增加藏书量的同时,强调藏书结构的系统性和科学性。〔20〕我国关于图书馆的研究起步较晚,早期对图书馆具体工作缺少代表性的论述,加之学界长期将图书馆学视为图书馆之学,因此“工作说”引入我国后,很快成为图书馆学界的主流观点,一直到现在仍然是图书馆学界主要理论流派之一。

  3.2“事业说”

  吴慰慈、邵巍在其1985年出版的《图书馆学概论》〔21〕一书中指出,图书馆事业及其相关因素是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包括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微观对象是指图书馆的各个组成要素,以及作为其工作对象的知识、信息等;宏观对象是指图书馆与图书馆事业。〔22〕“事业说”是对前期理论研究结果的概括和总结,旨在通过对客体的研究来揭示其内在的运行机制。“事业说”从图书馆事业的角度出发,是对图书馆学研究领域的一个拓展。这不仅丰富了图书馆学的基本理论,而且对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同时“图书馆事业”这种研究对象的表述形式,能够明确地将图书馆学和其他学科区分开来。这一学术思想在国内图书馆学界一直占有支配地位,对我国图书馆学研究影响深远。属于“事业说”的观点也比较多,“规律说”、“矛盾说”实际上也是从不同角度来阐释图书馆事业的。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合编的《图书馆学基础》中指出,“图书馆学是研究图书馆事业发生、发展、组织形式以及它的工作规律的一门科学”〔23〕,这是关于“规律说”代表性的论述。1962年黄宗忠根据毛泽东《矛盾论》的论述发表了《试论图书馆的藏与用》〔24〕一文,把“藏与用”当作图书馆的特殊矛盾,试图通过分析这对特殊矛盾来概括图书馆的本质和规律。这两种观点站在整体角度对图书馆宏观事业进行了考察,是对图书馆的运作机制的探寻,对图书馆与社会联系的考察,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事业说”的内涵。

  3.3“本质说”

  “本质”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属性,是对事物根本性和规律性的把握。“本质”可使人们脱离具体的形象进行创新活动,所以对“本质”的把握必须是抽象的而非具体的。“本质说”应该是在各种具体的现象中作出合理的抽象。根据是否把研究视角局限在图书馆当中这一标准,可以将其分为“图书馆本质说”和“图书馆学本质说”。

  3.3.1“图书馆本质说”。图书馆的本质可以表述为一个信息资源体系。〔25〕把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表述为一个“资源”体系或集合的观点都可以称作图书馆本质说,无论这个“资源”体系是信息、知识还是文献。如上文对“资源说”的论述,“信息资源说”、“知识集合论”和“知识资源说”等这些“资源说”的观点实际上都属于“图书馆本质说”的范畴。这几种观点从信息时代的广阔背景出发,力图把握图书馆的本质。面对网络化、数字化对图书馆产生的巨大影响,“资源说”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信息社会的变化。然而,“图书馆本质说”仍然是从图书馆的角度出发,仍然没有使图书馆学研究超越图书馆这种客观的社会事物,不是对图书馆学这门科学的本质把握。图书馆学作为一门科学,是一种独立于图书馆和图书馆学科的客观存在。诚然,我们对图书馆学的认识源于对图书馆的认识,但图书馆学的本质却不以图书馆的本质为转移,也不以我们对图书馆学的认识为转移。

  3.3.2“图书馆学本质说”。“图书馆学本质说”是从图书馆学科学本质的角度出发,脱离出图书馆的限制,是对图书馆学本质和规律的把握。图书馆学是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社会现象,特别是考虑到图书馆学的“应用科学性质”,因此我们应该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表述为一种社会行为。〔26〕所以,对图书馆学“交流”、“组织”等社会行为的论述都属于图书馆学本质说。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各种“交流说”,以及信息组织、知识组织等各种“组织说”。美国图书馆学家谢拉最早提出了“交流说”,“交流不仅对个人的个性十分重要,而且对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及其活动也是重要的,所以它成了图书馆学研究的中心内容”〔27〕。前苏联图书馆学家丘巴梁指出,“苏联图书馆学是一门把图书馆过程作为群众性交流社会思想的一种形式的社会科学”〔28〕。同时“文献交流说”、“知识交流说”和“文献信息交流说”是我国有代表性的“交流说”的观点。马恒通于2007年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把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表述为“馆藏知识”的传播。进而把图书馆学定义为“研究图书馆馆藏知识的传播、以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一门综合性学科。”〔29〕实际上,传播和交流是同一个概念(Communication)的不同表达形式,因此“传播说”的本质还是“交流说”。“组织说”将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通过“组织”这种社会行为来表述。王知津在20世纪末连续发表了《从情报组织到知识组织》〔30〕、《知识组织的研究范围及其发展策略》〔31〕、《知识组织的目标与任务》〔32〕等系列文章,认为“知识组织应建立在知识单元的基础上,将无序的知识组织起来供人们使用,这就是图书馆学的研究领域”,通过这些文章对知识组织的内涵进行了详细的阐释。金胜勇在《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析论》和《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研究对象与学科关系》两篇文章中指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面向信息检索的信息组织”〔33〕。无论是“知识组织说”还是“信息组织说”,都把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表述为“组织”这种社会行为,都试图对图书馆学的科学本质进行把握。在上述三种流派、四种学说中,“工作说”、“事业说”、“图书馆本质说”都是围绕图书馆(图书馆工作、图书馆事业、图书馆本质)来阐释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可以统称为“图书馆说”。而“本质说”中的“图书馆学本质说”则是从图书馆学的科学本质来阐述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可以称之为“非图书馆说”。

  总之,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确定不变的。由于研究视角、研究方法不同等各种原因,使得研究者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表述各有不同,但这并不代表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是易变的和多样的。按观点流派对图书馆学研究对象进行划分,可以对各种理论观点进行科学的梳理,不仅可以更好地明确图书馆学的学术外延,而且可以更准确地揭示图书馆学的学术内涵。图书馆是图书馆学研究的核心领域,但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不局限于图书馆。“图书馆学本质说”这种“非图书馆说”,从图书馆学的科学本质出发,摆脱了图书馆这一社会事物的限制,更接近图书馆学的学术内核,为图书馆学的发展提供了更广泛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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