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供水危机专项优秀应急预案

时间:2021-08-3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充分做好我市城乡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应对我市可能发生的严重水质污染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突发性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我市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范围内的供水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无锡市关于开展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的决定》、《无锡市环保优先八大行动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无锡市所属各市(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响到我市的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所造成的大范围或者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情况。

  造成我市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影响因素有:

  (1)太湖、长江、横山水库等主要水源地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理、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的;

  (2)我市各自来水制水企业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或发生爆炸、火灾的;

  (3)我市因地震、地质塌陷、洪涝、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的;

  (4)因战争、投毒、有意破坏或恐怖活动造成制水、供水设施严重损毁的;

  (5)水源地水源严重不足或枯竭的;

  (6)水厂输水母管、供水干管爆管、断裂或氯气钢瓶发生爆炸、严重泄漏的。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机事件防范体系,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反应应对能力。针对不同供水危机事件和级别,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使供水事故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加以应急演练,增强政府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素质。

  2 事件分级

  受上述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因素影响造成停水事件或可预见性的停水危机,根据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影响)严重性和危急程度,现将供水危机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区80%以上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9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在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50%以上或江阴市、宜兴市80%以上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毒理学、微生物学、化学或放射性等指标严重超标,且12小时内无法达标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5人以上或中毒、受伤50人以上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急剧严重下降或面临水源枯竭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已经威胁到水源地绝大

  部分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主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时。

  Ⅱ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城区50%—8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80%—9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30%—50%或江阴市、宜兴市50%—80%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一般化学、微生物学等指标超标。且在12小时内不可能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3—5人,或中毒、受伤30—49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下降严重,将严重影响取水口取水量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逐渐威胁主要水源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会造成重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重要取水口时。

  II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明显下降,造成七区20%—5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30%—8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生活饮用水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无锡七区10%—30或江阴市、宜兴市30%—50%居民不能正常使用,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5人、中毒30人以下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地水位下降或不足,将影响取水口正常取水时;

  (2)因生物灾害威胁部分水源地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将会造成水源地部分水源污染,需要关闭部分取水口时。

  Ⅳ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制水或供水能力减少,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水厂生产工艺流程中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生活饮用水水质的4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供水主要管道发生爆管、断裂,24小时内无法修复时;

  (4)当制水机械设备或停电事故造成个别水厂停产,局部片区停水,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因生物灾害或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事件(故)造成生活饮用水源地局部污染或可预知造成局部污染,或造成有人轻微中毒,需要关闭个别次要取水口时。